發表時間: 2014-04-08 04:16:08作者:李冬梅
【看中國2014年04月0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冬梅綜合報導)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日前公開了特首梁振英任期20個月內的外訪開支內容,指梁共外訪21次共花費了293萬7,630.24港元,賬單甚至精確到每一分錢,不過內容中卻盡現引人質疑的部分。
據陸媒《河南商報》4日報導中,指梁前往珠三角城市的外訪費用最少,例如今年2月14日,梁振英前往廣州、深圳,與廣東省領導就兩地合作交換意見,兩次開支都為零;另外,他幾次前往廣州、深圳,花費也只有1,000多元。
對此,網易評論作者舒聖祥的文章點評說,常識告訴我們,即使空間距離再近,如此外訪也不可能一分錢不花,跟隨其外訪的一大批人,總是要吃要喝要行要住的。所以,真實的意思只有一個,那就是:錢花了,但是港府無須為之結賬付錢。那麼,又是誰幫著付錢了呢?只能是「好客」的珠三角地方政府。
華人似乎有這樣的傳統,客人來了總要盡地主之誼吧,其實,全世界所有好客的民族也大多如此;但問題是,慷慨到不讓客人出一分錢的,恐怕還真不多。不光是我們的網友對此有些看法,所有國家的納稅人面對這樣的大手筆,大概都會質問一聲:為什麼?憑什麼?慷納稅人之慨,需不需要有具體的規則和明確的底線?
梁特首來珠三角即使無須花錢,也需要向香港的納稅人交代;那麼,接待梁特首的地方政府,是否也要給我們的納稅人一個說法?在我們的「三公經費」裡,公務接待向來是大頭之一,但讓人困惑的是:為什麼我們的納稅人掏錢接待梁特首,反而要通過香港特首辦公開的外訪支出才能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