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維權人士李祥謀。
【看中國2014年03月30日訊】為死難漁民追討公道的福建維權人士李祥謀刑滿獲釋,十多名難屬、維權人士迎接。家屬稱勢必追討真相到底。
福建「福遠漁628號」船東李祥謀週六結束了3年9個月的刑期,走出福建永安監獄。上午9時監獄外已經彙集了大量迎接的人士,包括吳華英、卓友貴、游精佑和代理律師林洪楠以及「福遠漁628號」沉船的難屬。
李祥謀的代理律師林洪楠週六告訴本臺記者,目前已經展開後續的法律程序上的工作,但相關決定細節目前還未決定,他表示只要是當事人的意願,會繼續幫助他追討公道:(法律程序)已經啟動了,這個是當事人自己的決定。作為律師來說,當事人有提,我們是應當是支持的。
李祥謀獲釋 現場痛斥當局邪惡
上午9點半李祥謀從監獄中走出,他的家人帶來他以前維權時穿在身上的衣服,上面寫滿了「冤」字,還有一些維權信息。他面對親友在場表示:坐牢並不可怕,但是作為一個人,我們絕不會屈服於邪惡。黑官以法律講法律,讓沒有罪的人坐牢,判了三年9個月。
重判三年9個月 罪名曾遭變更
2009年3月4號李祥謀被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抓捕。而公安調查後發現幾個死難的船員合法證件,又將罪名變更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同年12月案件被起訴到法院後遭到拖延。2010年4 月29號被獲准取保候審一年,2011年4月29號轉為監視居住,8月26號再次被逮捕關進看守所。2012年5月22日福建省石獅市法院對李祥謀判決3年9個月的刑期。
李祥謀在被羈押期間,他的弟弟李聯炮扛起哥哥的擔子繼續奔走在維權的道路上,並將石獅公安局起訴。李聯炮週六告訴本臺記者,哥哥關押期間,當局不止一次,對家屬和當事人展開工作,要求放棄維權作為減刑的條件,李祥謀認為自己本來是無罪,更遑論減刑。
李聯炮告訴本臺記者,不會放棄維權:我們不會放棄的,肯定要有一個說法,坐牢是不會改變他的意志的,這是死了十幾個人的重大事故,我們的態度很堅決。我們幾年沒見了,現在的確也不方便接受你們的採訪。
2008年2月3日,「福遠漁628號」印尼遠洋捕撈返航時遇到海難,當中包括3名印尼人在內的15名船員全數遇難。李祥謀作為船東,認為需要查明真相,並多次聯合死難者的家屬到北京上訪,並在福建當地集會伸冤。而福建多地公安多次打壓他們的行動,並拒絕公布事故的《調查報告》,也沒有明確賠償細節。
李祥謀的維權事跡廣受讚譽,許多維權人士評價他有情有義,作為有擔當的企業家更是難得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