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蘭枝和凌娟母女倆
【看中國2014年03月27日訊】「在這裡面用酒精浸泡的,是我女兒的頭蓋骨,比大人撐開的手掌還大些,動手術取下快一年半了。」昨日,年近六旬的榮蘭枝流著淚說。「我看著都害怕,媽媽平時都是藏起來不讓我看到。」一旁摸著枴杖坐在沙發上的凌娟插言道。
頭蓋摘去沒一月插著導管「被出院」
「俺女兒得的又不是什麼絕症,只要把她的頭蓋骨用合金縫上,就能變成正常人了,她才30多歲,要是不治太虧了!」昨日上午,在漯河市源匯區轄區一處堆滿雜物的出租屋內,榮蘭枝小心地攙扶著女兒凌娟,教她如何拄杖進行康復性走路練習,走不一會,又小心翼翼地將她扶到約8平米大的房內坐下。
59歲的榮蘭枝,是駐馬店市西平縣權寨鎮人,女兒凌娟今年34歲。凌娟和漯河市的丈夫劉某結婚10多年了,育有一女兒今年已11歲。
2012年11月10日,凌娟在家中多次出現頭痛、噁心、嘔吐等症狀,被丈夫家人緊急送往漯河市二院進行救治,確診為顱內動脈瘤。在市二院住院治療10天後,凌娟轉入市中心醫院神經外科進行開顱手術。也就從那時,凌娟不僅沒了頭蓋骨,也失去了家庭。
「當時女兒的病情危急,搶救不過來就是人財兩空,女婿一方總共拿出4萬多就放棄了。」榮蘭枝說。記者從榮蘭枝提供的票據上看到,凌娟在漯河市二院、中心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共花費醫藥費12萬多元。「我們娘家不能見死不救,儘管債臺高筑還是籌集了8萬元的治療費。」榮蘭枝說,最讓她痛心的是:手術後不到一個月,女兒就不得不出院了。「出院時,我女兒頭蓋骨還沒有修復,身上還插著兩根引流管!」
「從醫院回到家裡,丈夫把我身上戴的引流管剪斷。平時我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弄到床上就會挨打……」聽到女兒在家裡受到非人待遇,榮蘭枝多次上女婿家評理,但結果對方變本加厲。一咬牙,她用板車把女兒從女婿家拉走,租間小屋邊給女兒看病邊照顧生活。
「女婿不拿治療費和生活費,我又沒經濟來源,我們怎麼生活啊!」2013年6月,榮蘭枝到郾城區婦聯求助,在郾城區婦聯、郾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凌娟將丈夫告上法庭。
官司雖然打贏了執行不來一分錢
法庭上,凌娟的丈夫劉某說:「當時給凌娟治病,我花去了6萬元,都是四處籌借的;現在我自己沒有固定工作,還要撫養女兒,沒有錢;我願意接原告回家,掙來錢了給凌娟撫養費,掙不來錢也沒辦法。」
最後郾城區法院判決:被告劉某要支付原告凌娟每月撫養費350元,自2013年5月23日起直至凌娟恢復自理能力或凌娟願意跟隨被告生活止;被告劉某在判決生效後30天內,支付凌娟10000元醫療費。
官司打贏了。但凌娟至今沒拿到一分錢。榮蘭枝又多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郾城區法院執行庭的法官告訴記者,執行人員想了很多辦法,但被執行人劉某始終找不到。
「1年多了,女兒還沒安上頭蓋骨。」採訪中,榮蘭枝嘮叨最多的,就是這句話。雖然母女倆每天在租賃小屋內靠撿菜葉艱難度日,但令她稍稍安慰的是:女兒的記憶力大面積恢復,言語和走路能力日漸增強,徹底康復大有希望!「但我每天最愁的,是醫療費沒有著落。深夜裡我常在夢中驚醒,想來就心痛。」榮蘭枝說。
有五萬元手術費 她就能恢復正常
「凌娟由於經常來複查,我非常瞭解她的病情,她各方面都恢復很好,甚至有點出人意料。」在漯河市中心醫院神經外一科,主治醫師應建有告訴記者,「下一步需要進行腦積水分流手術,安裝鈦鎂合金材料進行顱骨修補,再休養一段時間,她就有可能恢復到正常人的身體狀況。」
據瞭解,上述這些手術的總費用,大概需要5萬多元。榮蘭芝痛惜地說:「我懇求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幫幫我女兒!她的病好後,我們母女倆還能打工,一定會還上這筆錢的!」
来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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