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乘飛機旅行的人,大多都經歷過這些狀況:行李丟失、飛機晚點、座位超售等等,意外情況給你增添了不必要的煩惱和壓力,打亂了你原來訂好的計畫。
多倫多的一位男子抱怨說,今年一月,他從多倫多飛美國佛羅里達,由於航班的延誤,原來只需要2個半小時的行程,整整耗費了24小時。
這位男子不滿地說,兩個小時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兩天也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沒有為我們提供我們應得到的服務。
類似的情況使很多人呼籲議會通過一個法案,來專門維護飛機乘客的權利,賠償乘客的損失。
加拿大工業部長詹姆斯·穆爾(James Moore)說,聯邦政府一直在尋找能加強保護航空旅客的途徑,他說,我知道人們不滿,消費者期待政府採取行動,我們也在計畫採取行動。
然而,至今為止,渥太華仍然沒有推出任何新措施,乘客們有問題,只能自己一個個地去進行投訴。
很多乘客不瞭解自己的權利
維護消費者權利的活動人士加波爾·盧卡奇(Gabor Lukacs)是一位「空中常客」,曾多次因飛行中遇到的問題把航空公司告上法庭,他表示,不幸的是,乘客們真的不瞭解自己的權利。他說,我認為在有關乘客的權利上,航空公司在系統性地糊弄乘客。
加拿大廣播公司的市場調查顯示,當被問到有關飛行時遇到的問題時,加拿大人並不那麼清楚自己作為消費者的權益。
盧卡奇說,消費者們面臨的最大問題,不是不存在一個保護法案,而是現在已有的乘客權利並沒有得到適當的保護。
飛機乘客確實擁有一定權利,包括:
1.行李出現問題?有權獲得賠償
行李丟了?不必光火,無論是行李丟失、損壞還是延誤,航空公司都應該視情況對你提供合理的賠償。比如,你去參加商務會議,航空公司把你的西服搞丟了,你可以去買一套新西服,由航空公司賠償西服費用。
賠償的金額要因情況定。對於國際航班來說,最高可達大約1900加元。國內航班的賠償金額因航空公司而不同,加拿大航空公司可提供最高不超過1500加元的費用。
2.在飛機上坐了超過90分鐘還沒起飛?有權下飛機
坐在飛機上等待起飛,但飛機卻遲遲不動,起飛時間越推越遲。下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需要知道:如果飛機在跑道上延誤超過90分鐘,只要安全,你可以要求下飛機,各航空公司的有關條款不同,但所有加拿大主要航空公司與乘客的合同中包括這一條款。
3.位置超售把你擠到另一個航班?可能得到現金返還
到了機場,航空公司告訴你,座位超售了,你得等另一個航班。一些乘客不知道的是,航空公司對此應該提供賠償,金額取決於延遲時間長短,航空公司應提供現金補償或免費旅行機票。對於加拿大航空公司的乘客來說,超過六小時的延遲意味著可得到高達800加元的補償,而西捷航空公司(WestJet)和太陽之翼航空公司(Sunwing)的有關補償最高可達1300加元。
4.行李晚到?航空公司送「貨」上門
如果行李到晚了,航空公司必須派專人把行李送到你的下榻地點,你不必重返機場去取行李。
5.對航空公司的處理不滿意?有另一個投訴機構
在加拿大,如果你覺得航空公司沒有合理解決投訴,則可以去加拿大交通署抱怨(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交通署接受空中旅行問題的投訴,並可能幫助你尋求航空公司的賠償。去年,該機構收到了對航空公司的500多個消費者投訴,過去五年的投訴加在一起超過30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