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制度再「改革」:有冤更難訴
【看中國2014年03月21日訊】中共當局日前發布一個關於信訪制度的改革意見,中國公安部也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不得限制正常信訪活動。德國之聲就此訪問一些訪民和維權律師,他們表示維穩為主導思想的該項制度,訪民冤情更難申訴。
中國官媒新華網3月19日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努力形成依法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合力。該意見稱信訪問題,事關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事關黨執政地位鞏固和國家長治久安。
該意見再強調「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違法鬧訪」,也指出「進一步規範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與此同時,中國公安部信訪辦主副主任周新也表示「公安部也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不得限制正常信訪活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鬱林解析該意見,指這項信訪制度的重點在於訴訪分離,普通信訪可以到信訪部門辦理,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應當到相關政法機關辦理。
「他們把訪民列為敵人」
吉林維權人士郭洪偉,2005年,時任撫松江河發電廠駐吉林市退休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郭洪偉,因拒絕為當地檢察院一領導的親屬虛假報銷醫藥費,受到誣告陷害被判入獄5年。當時當地檢察院曾私下稱只要他簽署不再「討說法」的保證,就可以不進行起訴,被郭洪偉拒絕。出獄後,郭洪偉和母親一起到北京常住,多年間他一直奔走在北京信訪總局、高檢等部門陳情吉林司法黑暗和腐敗。多次受到截訪人員毆打和恐嚇、威脅。去年5月他在北京石景山的居住地被斷水斷電長達5個月。今年3月初,他再被北京當局刑事拘留,因患有嚴重的高血壓被取保候審。
他向德國之聲表示,他已經留意到中國當局所稱的這項信訪制度改革,對於其中的涉法、涉訴分離,他有話要說:「這個意見的出臺很可惡,也就是地方的三級終結後,國家信訪就不再受理了,包括冤假錯案在內。這其實是對訪民強力打壓的伏筆,下一步肯定打壓加劇,他們已經把訪民列為他們的敵人了。」
他也表示根據這項制度,今後他在北京的信訪申訴將被當局視為「非法」,因為其案件已經在吉林審結,吉林信訪部門也將他的案例列為三級終結:「這個終結之後,我昨天到中紀委、國家信該總局了,他們說你這個已經終結了,任何部門都不受理了,這個已經是徹底背叛法律和憲法的規定。」
「還是維穩需要」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向德國之聲表示,信訪制度是在中國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一種並不應該將其歸為法律範疇的制度,從中國封建制度下民眾冀望「青天」式官員,再到現在對法律不能解決的問題,民眾希望用行政手段干預,性質並無多大區別。
江天勇表示,中國當局在今年2月就曾出臺《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該意見明確表示各級政府不能以信訪數量多少為標準進行考核。這也被外界稱為可以遏制地方政府的截訪衝動。但截訪現象依然嚴重。兩會前夕大批進京訪民遭遇截訪、抓捕等。因此江天勇認為,目前最新的信訪制度意見的出臺,依然是當局出於維穩需要而出臺的和法治精神相悖的規定:「這麼多法律法規,法律都解決不了問題,一個黨的內部的規定、一個行政規定能解決問題嗎?這種規定已經太多太濫了,從來沒有真正踐行過;這種規定所稱的分類,強調不能越級等,本身就是違法的,《憲法》和相關法律裡面有規定‘公民可以向任何國家機關提出建議,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控告’。這樣的意見是老調重彈了,還是維穩需要。」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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