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3月12日訊】有一種化學劑(Nitrosodimethylamine, NDMA)實驗室對付小白鼠,幾滴下去,肝臟破裂,再注入實驗藥物觀測反應。NDMA無色無味,要是混在水裡害人,可能引起發燒、頭痛、嘔吐、嗜睡、噁心、腹瀉等症狀,長期暴露就會導致肝損傷,進而誘發肝癌。
12月8日《世界日報》頭版頭條證實,駱家輝大使返美後,即將入住德州癌症醫院,進行換肝手術。駱家輝三年任期未滿,突然宣布辭職,輿論一時嘩然。中共開動宣傳機器,抹黑他的業績,埋汰他的私生活。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到底對他有什麼深仇大恨呢?
從表面看,駱家輝的平民化作風,刺傷了中共的官僚嘴臉,一舉一動都使大陸民眾稱奇欽羨,官老爺羞憤不迭。老百姓一想,民主國家官員能上能下,執政黨下臺了,馬上變成普通人,該教書教書,退休當律師,寫寫回憶錄。哪像共產黨,能上不能下,坐牢都有酒店待遇,簡直不是人。
特別是駱家三代追尋美國夢的成功故事(一英哩傳奇)深觸人心,他的華裔背景說明,只要實行民主制度,官員也能廉潔自守。甚至有人說,一句中文不會的駱家輝,可能當選中國首任民選總統。老百姓有比較,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敢反抗!中共專制政權,謊言暴力治國,萬萬不能容忍。
駱家輝大手牽小手,自己背包麥當勞排隊,折扣券買咖啡的形象深入人心,這在害人成精的特務眼中,正是投毒的好對象,大肥羊上門了。我估計駱是去年四月「博鰲論壇」期間中招的,博鰲是上海幫錢魔開辦,籠絡國際政客的名利場。駱家輝哪壺不開,偏要入住標準間,狠打了李小琳一個耳光。人家有「道德檔案」,所以發狠下毒手。
之後他的公開活動大幅減少,鄉下也不去了。我不知道大使的家人有沒有遭害,李蒙與子女已於稍後的夏天返回美國。既然中共動了殺機,避開是保護家人安全的最好辦法。五毛黨潑贓水,造謠說他外遇,惡質卑劣之至。
大家可以網上搜索《維基百科》NDMA(亞硝基二甲胺)名詞,就知道我所言不虛。
原來這才是中共維穩的終級武器!不管是台商港商外商、傳教士、旅遊者、外賓(家屬),只要政治立場不一致,都可能遭到毒手,叫你爛肚腸跑醫院,下半輩子無力反抗。國保找你喝茶要小心,千萬自己帶水,被旅遊的也要多注意。大家有沒有想過,共產黨牢裡放出來的(包括勞改犯)身上多半有病,症狀也很相似。最近陳子明胰腺癌晚期才放出來,送去美國治療。
暗算無常死不知,這點鬼把戲,說破了就一錢不值。我們不須高估共特的害人能力,也不應低估匪黨的邪惡本質。毛澤東晚年擔心死後翻案,試圖謀殺所有政敵,周恩來喝了汪東興的茶水,引發膀胱癌不讓手術致死。前三十年壞事作絕,後三十年為富不仁,今天的中共,自知來日無多,也有消滅潛在敵人的打算,妄圖逃脫斷頭台大革命的清算。
香港歌星梅艷芳,支持六四民運,死於子宮癌。IT鉅子李開復,經常往來大陸,主張資訊自由,也得了淋巴癌,共黨倒打一耙「十問李開復」誣指他美蔣特務。連戰的兒子連勝文,前幾年莫名其妙得了腎臟癌,他在上海有生意,經常出差打理,是不是主張「國共合作」胡溫派系的政治對手搞的鬼?民運出身的遠志明牧師,早前回過北京,出來得了淋巴癌,還好上帝醫治了他,後來共產黨又不讓他回去了。
中共太子黨法西斯軍國主義活摘集團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反人類黑幫組織。你要是以為只敢對中國人下手,那就錯了,1986年香港總督尤德爵士(Sir Edward Youde, 1924-86, 大陸譯尤得)暴死北京,就很蹊蹺。
尤德爵士主張以兩個條約作為中英談判的基礎,香港本島1842年《南京條約》永久割讓,九龍新界1898年租約99年,英國1997年只需依約交還九龍新界,香港歸屬問題另行談判。他公開頂撞鄧小平的流氓民粹邏輯,結果沒有活著出來。
駱家輝已經平安回到美國,所以我把事情說開。到底是NDMA,微量神經毒氣,放射性同位素,還是汞中毒(毛澤東延安毒害王明)美國超強科技當然驗得出來。要是確有其事,從今以後,你們的外交人員,太子黨崽子,高幹子弟,不管是天上飛的,地上爬的,都會成為報復的目標,習近平承受得了嗎?
中共黨官,酒色財氣,縱欲無度,把肝喝壞了,抓個法輪功友活摘續命。駱家輝任內最出彩的業績,就是處理王立軍的活摘投誠事件。大家看看,多殘酷的黑色笑話?現在已經不是駱家輝一人的存亡,而是兩種價值的生死較量,誰贏了這個世界跟誰走。
駱家輝是美國總統提名,參議院投票通過任命,駐PRC(中華太子黨共和國)全權大使。打駱家輝的臉,就是打美國人的臉,給駱家輝下毒,就是給美國參議員下毒。人才難得,他不是大使,是推行美國式民主價值,重傷不下火線的英勇戰士!華人不是二等公民,好好養傷,2016年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非他莫屬。
《別了,駱氏家輝》反映了中共權貴,卑怯猥瑣的精神面貌,狹隘的種族主義,狂妄的黨文化霸權。駱弟兄是浸信會教友,我有幾節聖經經文相贈: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馬可福音16:17-18);弟兄勝過它(大紅龍)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示錄12:11);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示錄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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