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4-03-06 02:29:43作者:
【看中國2014年03月06日訊】小玲是一名留守兒童,她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由奶奶張某照顧。2012年的4月,由於老房子要拆遷,奶奶就帶著小玲住到姑姑家。悶熱的夏天,小玲經常晚上熱得睡不著,只有姑姑的房間有空調,小玲就睡到姑姑的房間,和姑姑、姑父同睡一張床。
不滿14歲的小玲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9月的一天晚上,小玲的姑姑不在家,小玲和姑父王某一起看電視。到了11點多,姑父突然不顧小玲的反抗,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事後,還警告小玲不許告訴姑姑。此後的國慶節期間,王某又強姦小玲兩次。2013年4月,姑父王某發現小玲的肚子大了,知道出事了,讓姑姑帶小玲去醫院檢查,發現小玲已懷孕7個月,醫生對其實施了引產手術。經法醫學鑑定,王某是小玲引產胎兒的生物學父親。通州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多次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並造成懷孕7個月後引產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