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0.17歲女28.19歲 去年6萬對協議離婚七成因感情問題 復婚人數同比增83%
上海人的晚婚趨勢越來越明顯。上海市民政局昨天通報的上海市2013年度婚姻登記統計情況,2013年居民平均結婚登記年齡為男性34.02歲、女性31.61歲,初婚年齡為男性30.17歲、女性28.19歲,均比2012年有所增長。另外,去年全市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數量同比上升37.4%,未婚證明需求量猛增和涉外結婚登記減少而離婚登記增多也引人關注。
兩地婚姻覆蓋各省區市
去年,上海辦理結婚登記的總數為145766對,同比上升2.92%,居民平均結婚登記年齡(男性為34.02歲、女性31.61歲)比上年分別增加了1.3歲和1.31歲,男女初婚年齡(男性30.17歲、女性28.19歲)比上年分別增長了0.17歲和0.89歲。
從學歷來看,大學本科學歷者結婚人數最多,有97350人,佔去年結婚登記總數的33.39%,有大專學歷的其次,有71434人,佔總數的24.50%。
如果從職業分類來看,去年上海結婚登記最多的人群排在前三名的分別是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其他從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醫生和軍人成為結婚人數最少的兩大職業。
作為國內人口遷入量最大的城市之一,2013年上海「兩地婚姻」數量達到55373對,比2012年上升了10.11%,其中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與上海市民結成兩地婚姻的數量排在前三名,西藏也進入到兩地婚姻的陣營中來,至此上海的「兩地婚姻」已覆蓋全國所有省區市。
30-40歲為離婚高危段
離婚登記數據顯示,去年全市辦理協議離婚登記60408對,同比上升37.4%,遠遠高過當年結婚登記的增幅。從年齡結構看,30-40歲之間辦理離婚登記的人數最多,而30歲以下辦理離婚登記的為23270人。
從統計來看,導致離婚的兩大誘因是感情不和、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而離婚的有26722對,佔總數的44.23%;因感情破裂而離婚的有16191對,佔到26.80%。性格不合是上海人離婚的第三大原因,去年有14764人因此離婚,佔24.44%。
此外,數據顯示,因第三者插足而離婚的是432對,因兩地生活而離婚的是485對,因家庭糾紛而離婚的是569對,因性生活不和諧而離婚的有47對,一方有不良生活習慣而離婚的是151對。
婚姻登記專家分析認為,與上海平均結婚登記年齡和初婚年齡比較後發現,30-40歲是很多人結婚7-15年的「高危時段」,「七年之痒」並非沒有道理,很多人依然容易在這一階段「婚姻觸礁」,需要引起重視。
記者同時發現,去年上海辦理復婚登記的人數達到了14730對,相比2012年的8068對上升了82.57%,專家說,去年本市復婚人數增多並不是規律性的。
涉外婚姻「美日澳最熱」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全市共辦理涉外國人,涉華僑,涉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的結婚登記2054對,比去年下降了6.42%;相反,去年全市涉外離婚登記數量為417對,比2012年上升了4.25%。上海市民涉外婚姻的前三位熱門國家依次為美國、日本、澳大利亞。
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上海居民在涉外婚姻數量方面一直領先於全國其他城市,然而最新數據表明,上海的涉外婚姻已呈現出婚登量減少、離婚率上升的趨勢。
市民政局婚姻登記專家分析,上海涉外婚姻的離婚率逐年走高,說明以前不少上海居民那種追求西方生活方式的社會潮流已隨著近年來本地居民物質生活水準明顯提高、出國機會增多而得到扭轉,如今人們在選擇涉外婚姻時更注重婚姻質量,因年齡差異、性格不合、生活習慣差異而導致的涉外離婚呈增多趨勢。
未婚證明或可去街道開
另外,未婚證明的需求量猛增也不容忽視。2011年,市民到政府有關部門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即未婚證明)的數量約17萬份,2012年這一數據增至25.1萬餘份,2013年已經超過56.3萬份。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處長陳佔彪透露,越來越多與市民經濟生活相關的政府審批事項及手續辦理業務要求單身者出具未婚證明,上海要求出具未婚證明的需求就達到60多項,主要涉及房產事宜(買賣、貸款、產權登記)、辦理公證(財產公證、出國公證)、戶口申報遷移、保險事宜、申請經適房、廉租房等需要,甚至連血庫用血都需要未婚證明。
陳佔彪還透露,預計今後一段時間未婚證明的需求量還會上升。為此,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將考慮採取統一開具的方式來緩解窗口部門壓力,比如在可以辦理經適房、廉租房申請的相關街道,公證機構將會向街道轄區內符合未婚條件的居民集體出具未婚證明。這樣一來,居民只需前往街道等地領取,效率大大提高。
(原標題:申城市民初婚年齡越來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