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4-01-26 11:57:31作者:
【看中國2014年01月26日訊】定了親,給了彩禮,卻因準女婿不會打牌,遭到未來老丈人的「嫌棄」。舒城小夥童俊因此遭退婚,在索還彩禮過程中和「老丈人」王某發生了拳腳之爭而對簿公堂。記者昨日從該縣法院獲悉,童俊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日前被判賠償王某各項損失14000餘元。
童俊與王某之女2012年經人介紹建立戀愛關係,不久訂婚,童俊給付王某之女衣物、彩禮14000元和一輛電動自行車。 2013年正月初四,童俊上門給未來的老丈人王某拜年,王某邀童俊參與打牌,童俊以不會打為由婉拒,准丈人王某很不高興,認為童俊不會打牌沒男人味,以後沒出息,對其一陣奚落,血氣方剛的童俊遭此辱罵十分不快,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當年正月十一,女方主動要求退親。因訂婚時童俊送了一輛電動車,要求女方退還,未婚妻讓童俊自己去拉。第二天下午童俊和其母親去拉車時,與王某發生爭吵、互毆,致王某右外踝骨折。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王某與被告童俊母子,在處置婚約財產時,均未採取正當途徑予以解決,以致發生爭執,雙方均有過錯,各自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雙方在互毆過程中致原告受傷,故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依法判決兩被告賠償原告王某各項損失的60%,即140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