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新式勞教 - 被精神病(圖)

發表:2014-01-0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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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很多訪民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圖為陝西一農婦上訪被送精神病院,其兒子發微博求助。

【看中國2014年01月03日訊】被寄予厚望根治「被精神病」的《精神衛生法》於去年5月1日開始實施,但是這一法律的是否能得到有效實施?今年元旦在安徽安慶發生的一件事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

今年元旦,安徽安慶29歲的趙偉因為和父親在房產問題上有糾紛,父親叫來安慶的特警,警方試圖將他送到精神病院。趙偉對本臺記者說:他和警方據理力爭說,新的《精神衛生法》不允許警方隨意將任何人送到精生病院,這樣做是違法的,但是警方不聽:

「我趕緊反鎖房門,打110電話,告訴他們警方將我送到精神病院的做法是違法的。警方說他們將再派民警到我家,我跟他們說民警就在我家。後來110值班人員和特警協商後,決定不將我送到精神病院。但警方還對我威脅說,今天你沒有狂躁,所以不送你,你給我老實一點。」

深圳地平線律師事務所的黃雪濤律師為推動中國《精神衛生法》的出臺作了很多工作。她表示, 《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尊嚴、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

「安慶的這件事情說明,雖然《精神衛生法》出臺已經半年,但是很多人包括公安部門對它還缺乏深入的瞭解。但在受害人據理力爭後,警方沒有將他送到精神病院,說明這一法律對保護病人的權益還是起到了作用。在過去,曾經多次發生警方在家人的要求下將受害者強行送到精神病院的事情。」

黃律師說,警方不能根據家人的要求就將一個人隨意拘禁起來:

「警察要將一個人拘禁起來,這個人必須對社會安全發生威脅,比如他要自殺、威脅他人安全。警方可以根據常識進行判斷是否拘禁他,這不需要醫生做鑑定,但是如果他沒有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就不能用將他送到精神病院的方式將他拘禁。」

黃雪濤律師說,中國的《精神衛生法》是否能夠得到有效實施還有待觀察:

「這一法律是否能夠得到實施,必須依靠整個社會來監督。」

黃律師說,《精神衛生法》所規定的「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是解決「被精神病」問題的關鍵所在。她認為中國應該逐漸淡化精神病院治療,更多地採用社區服務康復模式,注重從心靈上撫平人們的精神創傷。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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