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13日訊】雖然不是現在進行時,但這是真的,或早或晚都會發生。它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一種必然結果,並非所謂的改革代價與成本,而是一種機制安排。中國的銀行需要學會「告別」體制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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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銀行的倒閉已悄然提上決策層的議事日程。其畫外音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不管怎樣,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以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之經濟改革的深化,一些存款性中小銀行將被淘汰出局並非沒有可能。
「未來要讓市場說話、讓資本說話,如果商業銀行最後資不抵債,就會退出。」中國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近日在一次論壇上表示,銀監會正醞釀加快推出銀行破產條例。
這大概是在給銀行發出信號——監管層開始有計畫的允許銀行倒閉;當然也是有意識地警示儲戶——銀行的倒閉遲早都會發生,因為政府下決心要深化改革與完善治理金融系統;而這也是金融市場化過程中必經的陣痛。只是,存款人未來需要自主考慮清楚,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是否超過賠付限額,要不要分散儲蓄?
可是,說倒就能倒嗎?即使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絕大多數存款人的利益得以保障。但其難點與要點在於,如何平衡金融體系的穩定與防範道德風險之間的關係。此外是民眾情緒,老百姓很難接受他們最為信賴的銀行也會倒閉——這是否會引發存款搬家,甚至擠兌等不穩定情況的發生?再者是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的干預,包括地方政府對本地金融機構的持股等現實原因,會導致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難以界定,那「板子」到底該打在誰的身上?
再說了,這是一個將來時。正如閻慶民所言,中國的銀行業有體制優勢,因此,中國的銀行不會倒閉——大小銀行都不能倒閉。更甚者,鑒於中國的產權體系、所有權構成、政府信用作擔保等因素,形成了中國銀行業的體制優勢。
但問題是,不只一次發出的信號佐證「中國銀行業的體制優勢」在不遠的將來可能會被打破。
就在今年11月20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巡視員方星海在《財經》年會上曾希望各個方面,包括人民銀行在內,對金融風險做好一些處置的預案。他以個人名義稱「也許明年某個時候,一兩家中小型銀行發生倒閉的可能性很大。」
現實很殘酷。方星海對金融風險的顧慮之一是「流動性風險」。在其看來,中國相當一批中小金融機構,約八成資金源於理財、銀行間市場借款和同業存款,僅兩成來自於居民儲蓄和企業儲蓄存款。而中小銀行的資產往往在配置週期較長的房地產、地方融資平臺方面。由此,難保一些小型金融機構可能因為流動性風險面臨擠提、倒閉的狀況。
不言而喻,經濟轉型背景下,中國金融體系難以調和的矛盾和問題越來越凸顯,金融內在的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系統性風險的功能長期被忽視。擴大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已成為深化改革的方向,而退出機制亦是金融市場化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至少,邏輯上,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有進也應有出。三中全會《決定》擴大金融業對內外開放,國家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與之對應,建立退出機制也是金融信用體系完善的一個象徵。在未來《破產法》出來後,試驗性倒閉幾家銀行無疑亦是市場化改革的必經步驟。
一旦中國的銀行出現倒閉,加之其他相關事件的推動,可以預見的狀況是:存款人行為將發生變化,他們更願意去管理質量好的銀行,在哪裡存款,買什麼理財產品,更多看背後金融機構的信用。由此,銀行業的洗牌在所難免,中國銀行業格局亦將隨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