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01日訊】隨著柏林牆的倒塌和「六四屠殺」,共產主義的黑暗部分越來越曝光,因此人們也越來越關注西藏,因它是中共統治下最黑暗的部分之一。
一些「六四」後流亡海外的中國知識份子,也開始討論西藏問題,但他們發現首先要回答一個基本問題:中共軍隊於五十年代初進入西藏之前,西藏是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中國和西藏都有幾千年的歷史,到底以哪一段歷史來劃分他們之間的關係?如果以中國唐朝來劃分,當時中國和西藏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國家,西藏國的軍隊還曾佔領過唐朝首都長安(今西安),兩國後來簽署互不侵犯條約,明確了邊界。江蘇省古籍刻印社根據清道光刻印本影印的《邊防備覽》於1991年2月出版,裡面詳細記載了歷史上的唐藏關係,並有唐藏邊界圖。
如果以元朝來劃分,則不管是西藏還是中國,當時都被蒙古成吉思汗的騎兵佔領。蒙古人可以據此聲稱,西藏和中國現在都應該是蒙古國的一部分。
如果以北京政府經常強調的清朝來劃分,很多歷史資料證明,西藏當時並不是清朝的一個行省。清光緒乙已年出版的《水經注圖》中的大清國全國地圖中並不包括西藏(但卻包括了現在的朝鮮、越南等國家)。而且研究西藏問題的西方學者,對滿族人當年在西藏到底有多少影響力,至今還有爭議。
當今世界很多國家的國界以及獨立,都是以本世紀上葉這段歷史劃分和確定的。因此,確定西藏的地位,從1911年清朝結束,到1951年中共軍隊進入西藏這40年是最重要的歷史根據。而且,從歷史學的角度,確定國家的地位,距今越近的歷史,份量越重。
很多歷史資料證明,從1912年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率領藏人擊敗在拉薩的清軍後宣布西藏為一個獨立的國家,到1951年中共軍隊佔領西藏,這40年間,中國人對西藏沒有什麼影響力,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對西藏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權力。西藏在這個期間是獨立於民國的,或者說,是事實獨立的。
北京舉出的民國時期西藏從屬中國的證據與史實不 符
北京在1992年發表的「西藏的主權歸屬和人權狀況」的「西藏白皮書」中,用了很多筆墨談元朝清朝的歷史,來證明中國對西藏的主權,但在談到民國時,用了很少的文字,幾筆帶過。因為這個期間中國人對西藏的影響微乎其微。
為證明這段時期西藏屬於中國,「白皮書」強調三個事件:1934年民國政府特使黃慕鬆去拉薩為十三世達賴喇嘛致祭;1940年民國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去拉薩主持了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坐床登基典禮;1931年和1946年,西藏派代表參加了南京的國民大會。
用這樣一些資料來證明中國對西藏擁有主權,根據並不充分。而且很多史料證明,北京舉出的這些資料,與史實並不相符。我在這裡暫不引用西方學者的研究成果,僅以近年來中國大陸出版的書籍,和大陸的漢藏學者在中共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就可以清楚地看出這段歷史的真實面貌——
一、黃慕松的西藏之行:藏人拒絕歸順
據大陸學者孔慶宗在1985年北京出版的《西藏文史資料選輯》第五輯中發表的「黃慕松入藏紀實」一文,1934年黃慕松將軍去拉薩參加致祭活動,曾與藏人發生衝突。黃慕松要求在祭堂上懸掛中華民國國旗:「在內地凡舉行慶吊大典,懸掛黨國黨旗(原文如此)已成為當然之事。此次本人代表政府致祭,若不懸旗,不足以昭鄭重。」但西藏政府噶廈(內閣)不同意。「最後黃慕松致電南京請示,始決定是日在專使使署外挂旗,只將黨國旗抬至布達拉宮祭堂,暫不懸掛。」國旗代表主權歸屬,藏人拒絕在祭堂懸掛民國國旗,就是不承認西藏從屬南京政府管轄。
黃慕松進藏,表面是參加致祭活動,實際上是去說服藏人歸順中央。他帶去了民國政府擬定的「對藏四條」:
1、外交:西藏為我國領土,解決各種問題,均屬內政範圍;
2、政治:恢復中央與西藏原有之統領關係;
3、軍事:中央派員訓練西藏地方軍隊;
4、其他:以上三條為解決西藏問題之最高原則,具體以此擬定,呈候核奪。
西藏政府噶廈對此答覆說:現在西藏政府只想按照十三世達賴喇嘛在世時那樣做,若你們另有主張,須交「西藏民眾大會」決議後方能商洽。
黃慕松在西藏逗留了三個月,離藏前,他強調,只有確認西藏為中華民國領土,服從中央,然後才有商量餘地。他並保證中央政府允許西藏自治,不干預西藏之自治許可權,不改變西藏之原有政治制度。最後噶廈答覆了十條,主要條款是:
1、對外可稱西藏為中國領土;
2、西藏內務全由藏人自權自主,漢政府不得干預;
3、中央可派駐藏代表一名,主僕人數不得超過25人,此外不得另派官兵。駐藏代表必須真正信佛教;
4、藏官員由西藏政府任命,畢後函至中央備陳;
5、國防由西藏政府自理。
從西藏政府的答覆可以看出,西藏實際上是處於事實獨立的狀態。
二、吳忠信西藏之行的真相
黃慕松西藏之行後,南京政府又派特使吳宗信去了西藏。在北京和臺北,海峽兩岸的中國政府強調民國時期西藏從屬中國的主要根據就是吳忠信的西藏之行,認為:藏人找到十三世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後,正式用公文請示了南京中央政府,獲得批准後靈童才確立;吳忠信去查看了「靈童」,決定免予傳統的「抽籤」;並代表中央政府主持了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坐床登基典禮。北京的「西藏白皮書」更理直氣壯地說:「僅十四世達賴喇嘛要經過國民政府批准方得繼承這一點,就充分說明當時的西藏根本沒有什麼獨立的權力。」
但從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阿沛‧阿旺晉美一次講話披露的歷史資料可以看到,北京的上述說法是違背歷史事實的。
阿沛‧阿旺晉美是1951年西藏政府派出與北京簽訂「十七條協議」的首席代表,後來成為藏人在中共政權中地位僅次於班禪喇嘛的高級官員。1989年7月底,他在「西藏自治區人大五屆二次會議」上專門講了西藏歷史問題(載拉薩《西藏日報》,1989年8月27日)。他說,經徵得江蘇省委和省政府同意,他在1985年特意調看了南京第二檔案館中的檔案,為了查清當年西藏政府有無就確定「靈童」向南京政府請示一事、為何選靈童免予「抽籤」、誰主持了「坐床」典禮等歷史疑點。
1、藏人沒有為確立靈童請示南京政府
阿沛‧阿旺晉美看到的檔案記載是,裡面確實有蓋著當時西藏攝政王熱振、三大寺和噶倫正式印章的分別寫給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和蔣介石的信函。但信件不是請示可否確立「靈童」,而是說:在安多地區,即青海尋找到了轉世靈童,但當地軍閥馬步芳勒索30萬銀元,否則不讓靈童離開。藏人交了銀元後,馬步芳又變卦,要增加到三百萬,藏人拿不出,只好寫信給南京政府,請他們為了漢藏民族之間的感情給予幫助。
2、靈童只有一個,不存在「抽籤」
檔案中沒有任何關於免予「抽籤」的文件。藏人在青海尋找到靈童後,為了防止馬步芳勒索,故意說他是預選靈童之一,這樣就顯得這個靈童不是那麼十分重要。但吳忠信到拉薩後清楚地看到,只有一個靈童,他匯報南京說這個「靈童天資聰穎,免予金瓶抽籤」。所謂「抽籤」,就意味著是兩個靈童以上,但當時藏人只尋找到一個靈童,所以從邏輯上不存在抽籤選擇的問題。而且在吳去拉薩之前,靈童已經確定,也不存在由他「察看決定」的問題。連北京的西藏問題專家牙含章在他的《達賴喇嘛傳》也寫到:「所謂‘察看’,不過爭回國民黨政府的一點面子,實際上(吳忠信)並無否決之權。」
3、吳忠信沒有主持達賴喇嘛坐床典禮
在檔案中,也沒有任何文件證明吳忠信主持了靈童「坐床」儀式。只有一張套紅的當時國民黨報紙報導說,吳「主持」了典禮,並配發了一張吳參加典禮的照片。但據阿沛‧阿旺晉美的仔細觀察,「這張照片是在十四世達賴喇嘛的臥室中拍的,照片上是吳忠信送給十四世達賴喇嘛一個鐘,他把鐘拿在手上玩,臉上有笑容,很高興的樣子。」
瞭解當年情況的西藏老人夏扎‧甘登班久於1982年在《西藏文史資料選輯》第二輯上發表的「憶吳忠信來藏主持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典禮片斷」的回憶文章也對此有所證實:「在坐床典禮之後,吳忠信到達賴的臥室向他告別,並送達賴一隻懷錶,表的外圍用珍珠瓖嵌。同時,還與達賴在臥室外邊的水池邊合影。1950年,我在噶倫堡一個學校看電影時,曾看到了這個鏡頭。」
北京的中國藏學出版社在1990年出版的《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致祭和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檔案選編》一書中有兩封電報也可以證實這一點。該書收集有這期間國民政府就此問題的公函、文件等478件,其中包括黃慕松和吳忠信在藏期間與南京政府的所有來往電報。書中的第439件公函是當時國民政府中央宣傳部副部長董顯光拍給在拉薩的吳忠信的電報,電文說,美國美聯社想得到達賴喇嘛登基典禮的新聞照片發表,為省時間,讓吳把照片直接寄給印度一家報紙轉美聯社。吳忠信在回電中說,因為登基典禮在早晨進行,「不便拍照」。意思是說,他沒有登基典禮場面的照片。他在電文中說,他會把其他場面拍的照片寄美聯社。
據夏扎‧甘登班久的文章回憶,「吳忠信來拉薩時帶了兩個顧問(曹、席)、兩位秘書、三、四名保管員、一個醫生一個醫助,兩名攝影師及其他工作人員。」吳帶了兩個攝影師,別的場面會拍照片,恰恰是國民政府最重視的、由他主持的登基典禮沒拍一張他「主持」場面的照片,所謂由吳忠信主持的登基典禮之說,無法讓人置信。
4、藏人傳統:坐床典禮不設主持人
因此阿沛‧阿旺晉美在講話時認為:「實際情況是不存在吳忠信為十四世達賴喇嘛主持坐床典禮的事實。」他還舉例說,「多傑才旦同志(註:原中共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他們找到了一份文件,是西藏地方政府後來給國民黨政府發的一封感謝信。內容是感謝國民黨政府派吳忠信參加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典禮。國民黨是根據這封信說吳忠信主持了坐床典禮。那怎麼能說明問題呢?‘參加’與‘主持’是不同的概念。而實際上達賴喇嘛的坐床典禮就沒有像漢族所講的主持方式。」「今天,我們在座的有許多原來西藏的老貴族,都知道達賴喇嘛坐床典禮的習慣和它的程序是沒有什麼主持人的。不像漢族開會時有個主持人。……在此問題上國民黨說瞎話,我們共產黨就沒有必要跟著他們繼續說瞎話。」
三、出席南京國民大會,藏人是觀察員
北京「西藏白皮書」強調民國時期西藏從屬中國的另外一個根據是,西藏代表1931年和1946年參加了南京的國民大會。實際上藏人派代表出席南京政府的國民大會共有三次:一次是1931年;另一次是1946年的制定憲法,最後一次是1948年的選總統。但藏人在三次會議上都堅持「三不」:不鼓掌;不舉手參加議案表決;不參加選舉。他們都是以觀察員身份參加的。尤其是1946年那次,是西藏政府派出代表團去「慰問同盟國」,先到印度對英、美政府表示慰問,然後到南京對中國政府表示慰問。藏人強俄巴‧多吉歐珠在《西藏文史資料選輯》第二輯發表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團慰問同盟國和出席南京國民代表大會‘內幕’」一文說,西藏政府這種去慰問同盟國的行動本身,就是表明,西藏「不屬於同盟國,是獨立的。」
結論:民國四十年中,西藏是事實獨立的
通過這些史料,我們可以看到,從1911年清王朝結束,到1951年中共軍隊進入西藏,這40年間,西藏至少是處於事實獨立的狀態。因此,對這段歷史非常瞭解的阿沛‧阿旺晉美在他的講話中才這樣總結說,「國民黨政府自己宣傳報導說,(民國時期)國民黨同西藏地方政府的關係同過去清王朝一樣密切等等,這些說法從史實來看不是實情。」「辛亥革命勝利之後,國民黨政府同西藏之間的關係沒有多大的政治關係。」
而達賴喇嘛在1959年中共軍隊鎮壓了西藏人民的起義、逃亡到印度後,於當年九月給聯合國秘書長發的電文,在論述西藏是獨立的國家時,第一條就強調說:「自十三世達賴喇嘛於1912年宣布獨立之後,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在西藏行使任何權力。」
来源: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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