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1月25日訊】宋文洲:把傷人的油老虎關進法律的籠子 / 作者博客
如果家裡煤氣管漏氣了,誰都知道先跑人。進入現場排險的人,必須懂行,不然反而會不慎引起爆炸。就這麼點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帶「中國」字頭的國企領導們能不知道嗎?不會,絕對不會。
那麼是什麼驅使他們冒著大量居民傷亡的風險,在7個小時裡一直不向居民發布警報,實施撤離措施呢?在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讓我們回想一下高鐵事故時官員們的行動吧。在那悲壯的救急現場,官員們為什們能想到挖坑隱藏車呢?那可是分析事故原因,以防再發的重要物品啊。
官員們的共同之處就是他們覺得有比人民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自己的政績,自己的威嚴,自己的烏紗帽。還有,他們都有過掩蓋成功的經驗,是本能和經驗告訴他們應該這樣去做,成功機率很高,值得冒險。
沒有人比官僚更會說話的了。出席各種活動時,我最怕的就是官僚講話。簡直是現代八股文,為公為國,一二三四的假話廢話永無止境。但是他們沒有思考,沒有責任,他們一直在說一句話,那就是:「官貴民賤,我說你聽。」
這些人手下的高鐵能出軌嗎?那是不可能的。這些人手下的油管能泄油嗎?那是豈有此理。在被告知高鐵出軌,油管泄漏之後,他們的第一反應不是人命,而是如何保持自己的威嚴和完美,如何「化大為小,化小為無。」
試 想,一個一心要「化大為小,化小為無」的人,他怎麼會對事態做最壞的打算,做最謹慎的安排呢?青島漏油事故發生後,消息傳沒傳到董事長耳朵裡,我不得而 知。反過來說,如果沒有傳到董事長耳朵裡的話,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這說明這個組織已經病入膏肓,根本不配是一個帶「中國」字頭的組織。對我們民企來說, 這是一個不應該存活的企業。
我相信在爆炸之前,上層肯定知道這個事故。這些天天把人民和國家掛在嘴邊的官員們,在這7個小時裡竟然沒有想到周圍的 居民,即使想到了他們也在用居民的生命賭博,他們期待的唯一的回報就是 以「化大為小,化小為無」的方法來保護自己的「尊嚴」。而對那不知情的居民來說,數小時之後,他們將失去孩子,失去配偶,失去父母,失去戀人,失去自己的 生命。
越是腐朽的組織,越是喜歡掩蓋問題;越是進去的組織,越是敢於暴露問題,這幾乎是世界性的普遍現象。三中全會指出要大力改革國企,其中一個重 大戰略意圖就是鏟除這些壟斷國企的腐朽,把它們變為對國家和人民真正有利、真正有進去精神的組織。這不是一個教育和管理的問題,而是一個結構和法律的問 題。
我們有句成語叫「與虎謀皮」,意思是說傷害其人根本利益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可是,我們為什們不說「與兔謀皮」呢?很簡單,「與虎謀皮」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老虎可怕,沒有人敢碰它。
一 個民企如果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國家利益造成如此巨大的危害,這個民企恐怕就不能存在了,老闆和股東會失去所有財產、地位和信譽,高管和職員要降薪或解雇。 可是,壟斷性國企就大不一樣,最多換幾個人演演戲就收場了。沒有人失去財產,更沒有人妻離子散,最多失去烏紗帽,甚至換個地方做官去了。一個放在外面的老 虎,即使是吃人了,也沒有人敢去謀皮。
這個慘痛的事故再告訴我們一件事情,三中全會公告裡的對國企的改革,一定不能停留在聲音上,一定要盡快把這些國企和官僚們關進籠子,這個籠子就是透明的制度和嚴格的法律。人們並不討厭老虎,一個被關在籠子裡不會傷人的老虎是孩子們的最愛。
胡少江:對《決定》的三個解讀 / 自由亞洲電臺
北京在公布了《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五天之後,公布了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習近平關於這個《決定》向全會所作的說明。客觀地講,這個《決定》與套話連篇的公報相比,內容要具體一些;而且一些具體措施對社會長期的不滿和期待也有所回應。與此同時,《決定》也十分清晰地亮明瞭北京對這一輪改革所設定的邊界。
對這個決定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解讀。第一個方面是,面對日益突出的社會矛盾,北京的執政者正準備進行有限度的讓步,並且希望通過這些不得不做、而且又有些過遲的讓步來平息社會不滿,從而達到繼續「維穩」的目的。這些讓步在經濟、政治、社會的層面都有所體現。
在經濟層面上比較明顯的讓步主要有兩點:一是第一次提出了「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二是提出了「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樣提供了提供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可能性。在政治和社會管理層面的具體讓步也有兩條:一是終結了長期侵犯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勞動教養制度;二是「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對於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說,這些讓步實際上是常識,是公理,但是由於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擾,過去長期無法成為現實。這些讓步雖然來的晚了些,但是晚到的正義總比永遠頑固的阻擾正義要強。當然,在經濟上的兩條讓步還只抽象的原則,還需要變成可操作、可監測的具體政策和法律。在這個過程中,既得利益集團還會不斷地阻擾。能否真正兌現這些政策,將體現政府的誠意和執行能力。
對《決定》第二個方面的解讀是,在洋洋灑灑的六十條政策中,充滿了執政黨內不同見解的官員之間、不同的既得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和妥協。這種矛盾使得任何改革或者讓步的承諾有著落空的可能。例如,談到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的關係時,一方面抽象地許諾二者有平等的地位,另一方面仍然堅持國有經濟的主體地位。這就給了執政者隨時通過國有經濟主體地位的強調壓制非國有經濟的空間。
這樣的含混和矛盾隨處可見,而且即使在承諾讓步的條文中也要加上了各種限制詞,為官員們侵犯弱勢集團的利益留下空間。例如,《決定》提到;「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看似簡單的幾句話充滿了政府可以隨意解釋的「玄機」。哪些是能由市場決定的價格,哪些不是?哪些政府的干預是「不當」的,而哪些是適當的。這個解釋權完全在政府。
對《決定》的第三個解讀是,這屆政府通過這次全會表明瞭維護不合理的政治制度的決心。這個不合理的政治制度的核心是黨的權力至高無上。在中國,沒有任何權力能夠制約執政黨,人大不行、政協不行、民主黨派不行、社會團體也不行。有趣的是,官方的人民網公布了這樣一個統計數據,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黨」出現的頻率是32次,「市場」是22次,「人民」是23次。這倒是真實地表現了黨對人民、對市場的絕對權力。
執政黨為中國改革設定的邊界其實違反了他們自己推崇的「實事求是」「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的原則。他們所提倡的「改革」實際上是希望通過技術的現代化和管理的精細化來維護對政治權力和社會資源分配的一黨壟斷,而所謂黨的壟斷,說到底是執政精英的壟斷。任何觸及這個利益集團利益的改革都被禁止,這也是為什麼他們越來越害怕民間發起的改革,越來越強調頂層設計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