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官員於其一被強制屍檢。 (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3年10月25日訊】中共高層近日高調反腐。不過,路透社星期四詳細報導了浙江溫州官員於其一在「雙規」期間非正常死亡案,指該案暴露了「雙規」這種黨內秘密關押體制的殘忍和違法。
中共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3號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強調,要強化反腐敗工作的震懾作用。此前,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也提出 「蒼蠅老虎一起打」。路透社星期四的報導說,王岐山沒有詳談如何取得反腐敗的震懾效果,而中共慣用「雙規」來懲治黨內的「蒼蠅」和「老虎」。報導說,在「雙規」 期間死亡的中國溫州官員於其一案件的審判結果已在9月30號公布,涉案的六名中共幹部分別獲刑4至14年,其中五人是溫州地方紀委官員,另一人是溫州市檢察院官員。這六人在於其一「雙規」期間,為迫使於其一跤待貪腐問題,對他進行毆打,並把他放在冰水浴桶中反覆按頭悶水,導致他在今年4月8號死亡。報導說,於其一的遭遇凸顯了「雙規」這種黨內秘密關押體制的殘忍。
於其一家屬代理人之一,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星期四晚間對此表示:
「雙規本身是共產黨紀律處分的一種方式,是防止違法案件、內部自查的一個體系。雙規是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待問題,所以被雙規的幹部,往往不叫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而叫談話對象。他們的審訊叫談話。現實中,雙規凌駕於正當法律程序之上。雙規主要針對職務犯罪,其實按照刑法規定,這種案件應該由檢察院來立案偵察。而有了雙規後,這些人往往先通過黨的紀律檢查機構來進行處置。刑法實際上管不了雙規這種處置,它沒有時間限制,其實也有時間限制,但不被遵守,而且被雙規者不能見律師,刑訊逼供用的比較普遍。」
路透社的報導說,在「雙規」中對他人刑訊逼供的人員很少受到法律懲處,於其一的死亡引起公憤,家人堅持尋求司法公正,才使法庭開庭審理該案。不過,浦志強律師對於其一案的審理結果並不滿意:
「我覺得這個案件是黨干預司法的一個縮影。如果真正按法治原則去做的話,紀委這樣一個機構應當成為審查對象。這些人同樣也在上班,也在執行職務,但他的這個職務就可以讓他隨便去打人,以至於把人打死。打死了以後,他的單位突然又不見了,我們又審查不了紀委。他們對被判刑感到委屈,覺得自己是在上班,執行單位的行為意志,自己不該承受這麼重的刑期,所以他們要上訴,要上訪。但我們認為,這六個被審判的人,應該構成故意殺人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因為如果沒有紀委,不是為了刑訊逼供的話,你把一個人悶到冰水裡,你應當預見到他可能會發生窒息,但你完全放任這種情況,讓他死掉。所以我們認為,如果紀委不出來承擔責任,不檢討紀委這個制度性的東西,不承認這些人是在執行公務,那麼就不是職務犯罪,按照個人犯罪,他們應該是故意殺人罪,最高判14年,又判輕了。還有一個情況就是,真正的主犯,劉險峰、林建中,甚至還有浙江省紀委副書記馬光明,這些人其實都開會佈置了用這種方式來收拾於其一,至少劉險峰、林建中是這樣做的,他們應該是主犯,不應當僅僅受處分了事。把他們這些人保護起來,可能還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官員。所以這個案件的審理,是一個假的審判。」
對於中國的「雙規」制度,現在美國紐約的葉寧律師評論說:
「雙規這種陋規是於法無據的。因為中國的憲法規定了,如果沒有法院或檢察院的逮捕命令,不得拘禁公民的人身自由。雙規其實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的幫規,雙規本身是非法的,屬於私刑範疇。雙規中發生的酷刑行為,也嚴重違反了中國加入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
中國媒體今年報導了兩起「雙規」期間非正常死亡案件。繼於其一之後,從今年4月8號起被「雙規」的湖北黃梅縣地震局長錢國良,6月3號從辦案地點被送往醫院搶救,此後一直呈「植物人」狀態,6月19號錢國良在醫院死亡,家人稱錢國良遭到了紀委辦案人員的刑訊逼供。
原標題:路透社:於其一非正常死亡案暴露中共「雙規」體制的殘忍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