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發帖遭刑拘,官方任意揉捏法律
【看中國2013年09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謝德潤綜合報導)近日,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一名16歲的初三學生楊某因質疑該縣一名男子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內情而於網路上發帖,警方卻認定該初中生發帖轉載500次以上,進一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其刑拘。隨後網友將張家川相關官員進行人肉搜索,卻發現該縣雖然連續幾十年列入國家重點貧困縣,但該縣行政大樓造價不菲,縣公安局局長更涉嫌貪污,相關事件引發輿論嘩然。
張家川刑拘少年 一夜聞名
據《京華時報》報導,9月12日,甘肅省張家川回族自治縣一名高姓男子從高處墜下致死,家屬質疑死者是生前遭他人毆打致死隨後拋棄屍體。14日中午,張家川鎮中學的初三學生楊某於微博發布消息宣稱,張家川9•12殺人案發生後警方不作為,且多次與群眾發生爭執甚至毆打死者家屬。晚間,再度於微博發帖,宣稱警方強行拘留死者家屬,並與群眾發生衝突。15日晚間,楊某又發微博宣稱,鑽石國際KTV(案發地點)的法人代表是張家川縣人民法院的副院長蘇建。楊某相關的質疑網帖一出牽動當地官員的敏感神經。
當地公安局引用9月9日最新公布的網路管製法規「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五百次以上者,均可構成誹謗罪」的相關規定,將該名初中生以涉嫌造謠加以刑拘。但楊某QQ空間帖子卻被悉數刪除,無法得知總轉發數,而其微博轉發量並未超過500次,因此當地警方的作法遭民眾強烈質疑。資深媒體人楊錦麟表示「目前網路上正在高呼,放了那孩子!那孩子放了!張家川縣終於出名了!」
腐敗的張家川是中國縮影
初中生楊某因質疑警方辦案有內情而遭刑拘,引發輿論嘩然。許多網友開始對該縣官員進行人肉搜索,卻發現張家川縣雖然連續幾十年列入國家重點貧困縣,但其行政中心辦公大樓卻耗資1800萬,建築面積達1.3萬坪,其奢侈鋪張的程度對比於該縣的貧困縣民令許多網民為之咋舌。而該縣公安局長白勇強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間曾向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史居平行賄5萬元,該縣委書記更突擊提拔78名幹部,縣長劉長江的多塊名表也令人質疑其為「表哥」。
對此事件,杭州師範大學教授範忠信認為張家川正是中國的縮影,他表示「張家川,甘肅的國家級貧困縣,本默默無聞,因抓了一個網上發帖質疑公安的少年,突然聞名海內外!人民貧困,卻不妨礙擁有相當於國外總統府或皇宮的辦公大樓、會議室,有行賄犯罪嫌疑人當公安局長執掌抓人大權,有肥頭大耳堪與湯加國王比美的土皇帝。張家川,其實正是中國的縮影!」
人治勝法治 法律當擺設
該案件發生後,許多民眾紛紛於網路上加以轉帖聲援。22日晚間11時左右,甘肅警方將初中生楊某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7日,並宣稱「鑒於楊某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後的悔罪表現,決定撤銷刑事案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行政拘留7日。」對於警方任意將刑拘轉換為行拘與針對楊某的犯行認定,仍然引發眾多民眾抨擊,多名律師更直指警方的決定實屬違法,崔小平律師甚至憤怒的直指「別TM扯什麼悔罪表現!」
楊姓少年的父親表示,不接受刑拘,也不接受刑拘轉行拘,同時也堅決不會接受取保候審。警方糾錯只有一個方法「撤銷案件,放人。」
袁裕來律師認為對該生處以行政拘留仍屬於違法,該生需要提國家賠償。劉曉原律師則表示「刑拘轉行拘仍然是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對此事件,許多民眾對於可以依照官員任意解釋的司法感到失望,更對於執法人員的識法程度更是不敢恭維。
資深媒體人丁來峰表示張家川對此事件應該要道歉,他表示「張家川:你說刑拘就刑拘,你說行拘就行拘,到底是刑拘還是行拘?法律是你家官員隨意揉捏的麼?無論刑拘還是行拘,對一個質疑警方的未成年人來說,都是違法!如果政府警察帶頭違法,這還成個什麼社會?張家川,你必須向少年道歉!向人民交待為何你家公安局長行賄卻能安於其位?為少年呼喊,為自己轉起!」23日深夜,該少年已在游飛翥及王誓華律師的陪同下離開看守所,該事件仍持續發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