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9月9日出臺,9月10日正式實施,由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簡稱:兩高)出臺的對「法律嚴懲網路誹謗」的解釋。點擊五千次,轉發五百次的罪行指控,在輿論界引起軒然大波。不少陸媒刊發評論,叫板兩高對現行刑法的「褻瀆」。
9月9日當晚,《經濟觀察報》旗下的《經濟觀察網》就刊發評論,指責兩高匆匆出臺的司法解釋,是對現行刑法的「褻瀆」,也是對廣大網民的「威脅」。
《經濟觀察網》刊發資深媒體人陳傑人的長文,對兩高出臺的司法解釋進行系統的批評。
陳傑人認為,兩高此舉,不僅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應景之作」。兩高以突破立法原意、隨意擴大犯罪範圍甚至不惜以類推的方式為確立犯罪標準,是對現行刑法的褻瀆,也是對廣大網民的威脅。
陳傑人表示,該解釋所規定的「點擊瀏覽5000次或轉發500次」的犯罪標準過於草率;此外,解釋中對刑法有關誹謗罪公訴標準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規定的七個標準,「語焉不詳,無法操作」
陳傑人認為,這次解釋的出臺具有嚴重的政治化色彩。作為法定的制衡機關的兩高,不僅不堅守法律底線,反而為公安機關「背書」。這種政治化的司法行為,不僅違反司法獨立,也違反法制的基本原則。
陳傑人建議,廢止這份解釋。
《南方都市報》也在9月9日晚微博發表評論稱,「一個國家如何對待言論,尤其是不那麼正確的言論,是為國家憲政法治成色的風向標。「明顯而即刻的危險」應成為迫不得已的法律干預言論的底線,「兩高」司法解釋效用如何或有待後續觀察,然不能因此而堵塞言路卻是必須。子產不毀鄉校,包括轉發量超500的鄉校」。
《南方都市報》的評論得到《青年時報》等多家媒體及眾多民眾轉發。截止到發稿前,已有4000多網友轉發南都的評論。
《新京報》官方微博發表評論稱:「兩高司法解釋稱,誹謗信息經點擊5,000次或轉發500次可構成誹謗罪。熟知網際網路的人知道,所謂「點擊」「轉發」是可操縱可注水的。按此標準,水軍乃至普通網民都有能力輕易陷人於罪。犯罪認定不可兒戲,公眾有理由憂慮。」
《財新新世紀週刊》在微博中說:「【微博認證用戶熱議「發布誹謗信息被轉發500次可判刑」】消息一經傳出,輿論一片嘩然。」但微博發布不久,即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