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在秦城監獄中的16個著名同伴(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10日訊】目前,薄熙來案第一庭審已經結束,據傳薄熙來已經押回北京,預料將會關押於秦城監獄。秦城監獄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附近,隸屬於中共公安部,是唯一不隸屬司法部的監獄。該監獄自1960年建成後,文革中及文革後,中共高層政治鬥爭中失勢的許多高官被關押在此。


目前,被判刑的中共省部級及以上高級官員大多也在此集中關押。(網路圖片)

目前,薄熙來案第一庭審已經結束,據傳薄熙來已經押回北京,預料將會關押於秦城監獄。秦城監獄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附近,隸屬於中共公安部,是唯一不隸屬司法部的監獄。該監獄自1960年建成後,文革中及文革後,中共高層政治鬥爭中失勢的許多高官被關押在此。目前,被判刑的中共省部級及以上高級官員大多也在此集中關押。

1、饒漱石

饒漱石(1903年-1975年),原中共華東局第一書記,中共中央委員、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1954年因捲入高饒反黨聯盟和潘漢年案件被解職、逮捕、判刑。

1960年3月15日,饒漱石從功德林遷到秦城後,被關押在204監區。1965年9月23日,饒漱石被假釋出獄。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7年被重新收監。1975年3月2日病死於監獄。

中共說,饒漱石與高崗圖謀分裂中共黨、篡奪黨政最高權力。但是中共從來沒有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

饒漱石最大的、也是唯一有實質意義的「罪狀」就是1953年中共中央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期間,他借批評中組部常務副部長安子文的名義打擊中共的2號領導人劉少奇,配合了高崗反對劉少奇的活動。

2、潘漢年

潘漢年(1906年-1977年),江蘇人。被稱為中共特工奇才的潘漢年,在抗戰期間奉命代表中共與日軍取得互不侵犯的默契。中共執政後,他曾任上海市常務副市長。潘漢年1955年4月3日遭毛澤東下令秘密逮捕。後被中共打成反革命投入秦城監獄,22年後離世。

3、王光美

王光美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劉少奇之冤波及而受批鬥,被冠稱為「梅花黨的黨魁」,並以罪名「美國特務」在1967年7月中旬起在秦城監獄入獄達十二年。至1972年,王光美入獄後,第一次見到孩子之前幾小時才得知劉少奇已經被迫害死亡。

王光美無疑是文革的受害者。然而,在中共五十多年的政治運動中,王光美作為中共當時的第一夫人,受害者也常常先是迫害者。

王光美在全中共政治舞台上的地位,並不僅是由她作為外交花瓶的第一夫人的身份而定,而是她和夫婿劉少奇一同創立的河北四清運動的「桃園經驗」。所謂「桃園經驗」,即採取「群眾運動」(其實是「運動群眾」)的方式,主張另組「階級隊伍」,進行「奪權鬥爭」。

今天再閱讀一下王光美當時在中國大力推廣宣講的「桃園經驗」,便會驚訝地發現:它們是毛的文化大革命某種形式的預演,至少為毛的文革在方法上、形式上和思想上都提供了難得的經驗。而劉少奇的悲劇在於:這些她創立的經驗,卻都最終成了毛澤東打倒他們本人的利器。

4、十世班禪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部分鬥爭矛頭指向了達賴喇嘛和十世班禪。1968年2月,十世班禪被帶走,並以隔離監護的名義囚禁在秦城監獄,與外界失去聯繫。在獄中,十世班禪受盡折磨。

在監獄中,十世班禪十分憤怒,經常猛烈地敲打鐵門並呼喚:「你們為什麼不批判我,不提審我,我要見人,我要說話!」有時,十世班禪故意將飯碗打翻,或在放風時故意用腳踹看守,以激怒他們和他們吵架。由於監獄管理人員都為漢人,十世班禪沒有機會使用藏語。

5、黃永勝

黃永勝(1910年-1983年),本名黃敘錢。湖北咸寧人,解放軍上將軍銜。1971年被撤職,1973年被開除黨籍,1976年12月29日被送進秦城監獄的。

黃永勝入獄後與其他「林彪集團」嫌犯被關押在秦城監獄204監區。

6、吳法憲

吳法憲(1915年-2004年),江西永豐人。中將軍銜。是「林彪、江青集團案」成員之一。1981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八個月後保外就醫。

對於秦城監獄的生活,吳法憲曾回憶,冬天暖氣不足,凍得不行;夏天屋裡溫度則達到40度。

7、李作鵬

李作鵬(1914年-2009年),中將軍銜。1969年中共九大上當選為中共政治局委員。1971年「九一三事件」後,9月24日被監禁。兩年後,李作鵬被開除黨內外一切職務。

李作鵬在回憶錄中透露,他悄悄在床底下藏了一件白汗衫,上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小詩和回答審問的提綱。

8、邱會作

邱會作(1914年-2002年),江西興國人。中將軍銜。林彪手下「四大金剛」之一。1981年,以參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邱會作在自己的回憶中寫道:在秦城五年,過的是真正的飢寒交迫的囚徒生活。吃的是冷食、粗食,很少見肉。大冬天連襪子都沒有。

9、江青

江青(1914年-1991年),毛澤東的遺孀。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共的主要領導人之一,「四人幫」成員之一。中共第九屆,第十屆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1976年10月6日「懷仁堂事變」後被捕。被關押在中南海某處地下室。1977年4月10日,轉移到秦城監獄。

1977年7月,江青被永遠開除出黨,1981年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醫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殺身亡。

10、王洪文

王洪文(1935年-1992年),吉林省長春市人,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四人幫」成員之一。1976年10月6日,在中南海懷仁堂被誘捕。1977年4月9日被轉送秦城監獄。

關押王洪文的地方周圍自然環境相當好,當時政府給「四人幫」定的伙食標準是每月30元,約是當時幹部機關食堂伙食費的兩倍。王洪文住樓房,生活設備一應俱全。他每餐都是一葷一素一湯,每星期發二斤水果,喝兩次奶粉沖的牛奶,吃一頓餃子,餐餐都有大米飯、白饅頭供應。

11、姚文元

姚文元(1931年-2005年),浙江諸暨人,曾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成員,中共政治局委員,四人幫成員之一。1976年10月6日被隔離審查,1977年7月,姚文元被雙開。

姚文元是「四人幫」當中唯一活著走出秦城監獄的人,1996年10月5日姚文元刑滿出獄,隱居浙江湖州和上海市。

12、陳希同

陳希同(1930年-2013年),四川安岳人。陳希同在六四期間任北京市長,後升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六四後因與江澤民權鬥被江打敗,1998年被以貪污罪、疏忽職守罪判監16年。

陳希同判刑之後不認罪,進行了多年的申訴,關押在秦城監獄期間,自稱「北京第一貪污犯老陳」,他經常發脾氣,可以不穿囚服,可以隨便點菜,可以按自己需要進行室外活動。

2003年底,陳希同因為患膀胱癌保外就醫。出獄後,陳寫了五萬字的申訴書,指控江澤民對他的政治迫害,稱自己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並舉報江澤民父子的經濟犯罪問題。

六四期間,陳希同被指因向鄧小平誇大北京亂象,促使鄧下決心派軍隊進京戒嚴,因而對六四屠城負重要責任。

陳希同去年在香港出版回憶錄中稱,在六四事件中自己只是「傀儡」,開脫責任。並稱,16年前對他的貪污定罪是「文革以來最大的不公」。

13、成克傑

成克傑(1933年-2000年),壯族,廣西上林人,曾任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中共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2000年7月3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在2000年9月14日執行。

據《江澤民其人》一書中說,一位副總理級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一個半月就乾脆利索的給「喀喳」了,成克傑因此成為中共建政以來因受賄犯罪而被處以極刑的職務最高、處死最快的領導幹部。

據消息人士透露,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被處死的真實原因是得罪了江澤民。原因是成克傑曾表現出對人大代表、歌星宋祖英有點「關心」過度,引起江澤民醋海生波,導致小命不保。可嘆的是成克傑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誰,是誰非要他的命不可。

14、陳良宇

陳良宇(1946年10月1日-),寧波裔上海人,原中共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市長。2008年4月11日,被天津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三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陳良宇被判刑後,關押在秦城監獄。依據判決,除非獲得「保外就醫」,陳良宇最早將於2016年出獄。不同於普通的服刑者,陳良宇被關押在面積約20平方米的一個套間內,擁有獨立的洗浴設施,並配備有洗衣機、寫字臺等;在獄中陳良宇不穿囚服,仍可著西裝,但一般不系領帶;在作息上,陳良宇雖無自由,但可以讀書、看報和看部分電視,也有獨立放風的時間,陳良宇常常會選擇打太極拳。

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曾是江的理想接班人選,通過巴結江澤民的夫人王冶坪得以結識江澤民,江因「六四」事件取代趙紫陽的黨內總書記一職,陳隨即被江提拔為上海市長、市委書記和中央政治局委員,一路官運亨通,成為江最信任的守護「江家幫」大本營上海的大管家。

16大後,江有意培養陳為隔代接班人在18大上接胡的班。江幕後與胡錦濤作梗,陳在前臺公開攻擊溫家寶,並抵制胡、溫的經濟宏觀調控政策。而江準備在17大時把陳塞進政治局常委並兼中央軍委副主席,作為接班人在18大上取代胡,成為江氏真正的繼承人。

由於上海是陳的獨立王國,胡無法從組織系統正面調查,於是藉助經濟案件,派出大量可靠人員秘密進入上海暗中查訪,獲得陳大量犯罪事實,並牽出江澤民兒子。江澤民驚恐下,決定犧牲陳良宇。

15、王立軍

王立軍(1959年12月26日-),蒙古族,內蒙古阿爾山人,前重慶副市長、公安局長。2012年9月24日成都中院一審判處王立軍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有報導指出,2012年11月下旬,王立軍被押往秦城監獄服刑。並且每個月可與直系親屬會面一次,並撥打一次親情電話,也可以郵寄家書。

16、劉志軍

劉志軍(1953年1月-),湖北鄂州人,中共前鐵道部黨組書記及部長。2013年7月8日,因受賄、濫用職權,劉志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據劉志軍的辯護律師介紹,在秦城監獄,劉志軍可以看電視、報紙,對外界情況有所瞭解。劉志軍在秦城監獄托話給女兒:千萬不要從政。

17、薄熙來

近期,8月26日薄熙來案在濟南公開審理,庭審中,上演翻供抵賴大戲,全盤否認公訴人對自己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名的指控。但薄案核心政變和活摘器官至今被中共掩蓋。

薄熙來案在26日下午一審結束後,據消息人士透露,已經押回北京,預料將會關押於秦城監獄。



来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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