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兒童坐在湖北武漢的一家幼兒園教室裡(原文配圖)
【看中國2013年09月06日訊】(看中國記者張琪編譯報導)據《大西洋》網站9月4日(週三)報導,計畫生育這項三十多年的政策除了給中國帶來人口挑戰之外,當地的政府也靠計畫生育的罰款來平衡收支和增長官員收入。
當討論到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時,中國國內媒體和海外觀察者們主要聚焦在此政策對人口結構的影響或者是執行政策時的殘酷行為(比如強制墮胎)。而他們沒有提到的還有一個事實,即政府以收取「社會撫養費」而從此政策中獲利。
2002年,「社會撫養費」被國務院官方定義為是一項管理費用,而不是罰款,費用的收取和使用都應該被包含在財政局的預算中,而且對大眾公開。
但長期以來,社會撫養費的收支不明確,政府年度預算報告中絲毫沒有跡象顯示該項費用的收入。2013年7月11日,浙江吳有水(音)律師向31個省級計生和財政部門提交了申請,要求2012年關於這些費用是如何徵收和使用的報告。
截至8月31日,17個省回覆了2012年這些費用是如何收取的信息,但是都沒有提到費用是怎麼花的。17個省中徵收的總費用是165億人民幣(約27億美元)。江西省最高,為33.9億人民幣,佔該省各級所有政府政策性收入的1.65%。這些數據雖然不盡可靠,仍然證明了這項費用帶來的收入在當地政府中不佔少數。
從橫向比較,經濟不太發達的省比其它更發達的地區更依賴於這種收入。因為低生活水平的人們傾向於有更強烈的生育孩子的動機,他們中大多數都交了社會撫養費。與此同時,經濟落後的省有更少的稅收基礎,以及相對薄弱的經濟形態,比如江西,四川和河南省,更加依賴於社會撫養費的收入。
從縱向比較,低級別政府(如鄉,鎮)也比他們的高級別機構(省,市)對這些收入有更強烈也更急切的需要。在現在的行政框架下,大多數稅收被中央或者高級別政府佔用,他們也控制了更多非稅收入,比如出售土地利潤和國慶企業上交的盈利。在2002-2004年農村稅費改革中,農村本地政府幾乎被剝奪了所有政策性收入的獨立資源。他們的花銷通常來自於上一級政府,上一級可以規定錢該怎麼用。由於在如何使用上級的撥款方面沒有發言權,許多地方政府缺乏日常運作的政策性收入。這種「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金融模式越來越明顯,社會撫養費在許多地方變成了生命線。
吳律師從省級政府機關得到的數字可能高度不精確或者極度低估,因為高層機關幾乎不可能審計社會撫養費的收支,因為這項費用的徵收權力極度不集中。在2002年,國務院允許每一個省根據收費的現狀自行定標準。省政府依次頒布了一些寬泛的規則。舉個例子,北京政府要求每個孩子的社會撫養費是當地居民年收入的六到十倍。因此,要對家庭收多少錢最終取決於地方官員。收費的數量通常建立在因人而異的基礎上。這項措施鼓勵了一些人鑽空子:《中國經濟週刊》報導2012年和在職官員有關係或者向之行賄的人交的錢較少。
儘管社會撫養費對地方政府很重要,負責徵收的卻是計生人員,他們也是最大的受益人。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規章,撫養費的使用應由財政機關決定,這和收費部門是分離的。但據中國廣播網報導,在許多地方,財政部門為了得到這筆錢,反將一些徵收撫養費給計生部。某些機關甚至允許收錢的個人收下其中一部分。由此可見,計生局及其員工很積極收費。一些地方的政府甚至允許計生局員工多生,因為他們的收入依靠他們的工作。
在這種背景下,很容易理解,為什麼即使有公眾對政策的強烈反對以及關於該政策對中國長期人口結構的危害的學術證明,這項嚴格的計畫生育依舊拒絕改革。軟化一胎化政策意味著強迫政府搜尋利益以及對「飯來張口,衣來伸手」金融模式尋找一個可持續的解決方法。改革必須伴隨著利益和物質妥協之間衝突的解決,中國計畫生育政策的僵局也顯然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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