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預計10月地方債務審計結果驚人

發表:2013-09-0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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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9月06日訊】「我相信10月底的地方債務審計結果肯定是驚人的——市場上有說10萬億,也有說22萬億。我相信比過去9萬多億相比是驚人的。同時我也相信,其中有部分已經是呆壞帳,是還不了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名譽所長、國務院參事夏斌9月5日在第二屆金融街論壇上表示。

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8月初開始進行的五級政府地方債務起底工作已經進行了一個多月。「前一陣子國家審計署對36個地區的地方債務問題進行了審計,目前又在佈置對全國地方債務進行新一輪全面徹底的審計。」夏斌解釋稱,所謂全面就是審計的範圍已經延伸到鄉一級政府,除了省地縣之外,延伸到了鄉一級政府;所謂徹底,這是審計幾乎對政府各類融資活動,包括BOT、租賃等等各種業務方式都包括在內。

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於9月5日表示,全國範圍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第二輪全面審計預計於9月完成,10月公布結果,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餘額總數有所增加。

面對這種狀況,夏斌認為對地方政府的債務,總體上應該堅決執行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一系列嚴加控制的規定。而控制好地方債務的進一步增長,要著眼於三件事。

首先,中央政府應該放話,對於繼續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做假賬進行融資活動的地方政府負責人和當事人一定要秋後算帳,絕對不能明知故犯。

其次,要防止監管套利。一行三會幾個金融部門要切實負起共同的責任。「我們在考慮一個企業主體債務發放規模、槓桿率的時候都是各考慮各的,例如這個監管部門是40%,另外一個監管部門也是40%,監管部門不能形成合力。企業明白,地方政府明白,這就是中國的監管套利,都在抓監管套利的空子。」夏斌說。

第三,要杜絕個別機構的道德風險。夏斌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條款規定,政府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也就是說政府機關不能做擔保。同時,《擔保法》第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擔保人。「有些已經作為公益事業的房產等項目作為擔保,發理財產品,做影子銀行的工具,這都是違法的。」夏斌說。

夏斌表示,除去大部分可以償還的債務之外,對於已經確定不能償還的債務,要區分有效率的資產和無效率的資產。他認為,有條件的可以通過發債或者資產證券化;沒有條件的,或成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或由中央財政買一點單,也可通過出售地方政府所持有的優質股權和房產等各種辦法來償債。

最後,夏斌認為,中國政府作為整體政府而言,財力基礎是雄厚的,中國不會發生像美國底特律地方政府破產的現象;但是對於個別地方政府無視法紀的行為,必須要用特殊的辦法來嚴肅處理,以防後患。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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