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29日訊】絕對震撼!薄案被刪除庭審細節出爐
在濟南結束了持續5天的對薄熙來案的公審,由於薄案的庭審採取了微博文字轉播的方式,讓外界看到了庭審過程。但是,中共官方媒體掩耳盜鈴,刪除了已經公布的所謂敏感細節,如包括承認妻子吸毒,以及處理王立軍事件是受時任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指示等,十分震撼。
薄案雖然已經結束,但是薄案仍是各大媒體的熱門話題。尤其薄在庭審過程中的爆料,仍在網上熱傳。29日,網上現薄熙來庭審期間自述和證人對答,遭到官方刪除。刪除敏感情節如下:
王立軍向谷提供毒品
在上週四(22日)薄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首日,當公訴機關指稱谷開來「目前已經不再具備攝入精神性活性物質條件」後,薄熙來在庭上首次披露妻子谷開來吸毒,令許多在場旁聽的人士和部分薄家親屬感到震驚。
但次日他在與重慶前副市長王立軍的對質時,王立軍也證實他曾為谷開來提供過毒品,也通過(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局長)王鵬飛(為谷開來)提供過毒品。薄熙來聞後十分氣憤,要求當局對王的行為進行查處。
如不配合發紅色通緝令抓瓜瓜回國受審
薄熙來還透露:「辦案人員幾次提示我,如不配合(調查)就發紅色通緝令抓瓜瓜回國受審。」他稱,正是上面這些因素,使其違心做出了虛假的供述。
薄稱「谷開來瘋了」
在第二日庭審,谷開來曾透過視頻指證薄熙來,官方微博稱薄熙來指「谷瘋了,她說殺人有荊軻刺秦王的悲壯……」之語,其實是誤記。薄熙來的原話是:「辦案人員跟我講,谷瘋了,她說殺人有荊軻刺秦王的悲壯,是民族英雄。我不知這話從何而來?但既然你們認為她瘋了,怎麼可以拿她的證言來指證我呢?」
周永康給王虛假證明
薄熙來認為,給王立軍做虛假的醫療證明,是中央政法委六點指示之一,「以健康為由,用人道主義的名義,處理王立軍逃館事件」,是謹慎履行職責的表現。谷在2012年2月7日凌晨的提議,僅僅是與中央精神不謀而合。谷開來在晚上參與討論,是因當時並不是開會,而是在家庭中那樣特殊情景下才沒有想到讓谷開來迴避的,而時任政法委書記為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
薄熙來同時否認曾經出動4.000軍警包圍領事館之事、更沒有對王立軍身邊的人違規進行審查及搞失蹤等。找狙擊手對付王立軍更是無稽之談。
後悔錯怪李望知下毒
薄熙來在反駁谷開來證詞「徐明出這些機票錢,我事先或事後都告訴過薄熙來」時,他稱「我有兩個兒子,我不可能對瓜瓜的情況事無鉅細都過問;而對我的大兒子不過問,這是違背常識的」。他突然話鋒一轉:「當然,因為王立軍和谷開來認定12.6案件是薄望知(現跟母姓叫李望知)給谷開來下毒,我非常氣憤,導致有六年的時間,我對望知的上大學、結婚、生子都毫無所知,後來我知道錯怪瞭望知。」
所謂12.6案件是指2007年12月6日,時任遼寧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經大連實德集團創辦人徐明介紹,與谷開來結識。當年,谷開來身體不適,醫生發現在她服用的蟲草膠囊中混合了鉛及汞。她指控有人下毒,徐明要求王立軍調查。
網傳薄熙來庭審最後陳述完整版
中共前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歷時5天的庭審已結束三天,但薄案仍是各大媒體的熱門話題。薄案庭審紀實仍在網上熱傳,但據稱其中不少敏感內容被中共當局刪除。28日,一份據說是薄熙來案庭審紀實的完整版本在網路熱傳。
自稱親歷薄熙來庭審的多維博主老董8月28日發布《薄熙來的最後陳述(完整本)》,補充了一些據說是官方不曾披露的內容,原文如下:
薄熙來的最後陳述:
審判長:被告人薄熙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93條第3款的規定,在法庭上你有最後陳述的權利,現在你可以做最後陳述。
被告人:謝謝法庭,首先我想講王立軍叛逃在中外形成了惡劣的影響,給黨和國家帶來了影響上的損失,我在這個過程中嚴重誤判,我深感愧疚,但是我沒有濫用職權之心。
我自知我是很不完善的人,我主觀主義,脾氣暴躁,我有嚴重的過失和錯誤。我深感治家無方,給國家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我誠懇地接受組織的審查,也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對我有關貪腐的指控是不實的,王立軍叛逃在美國領事館滯留一天影響惡劣,之前我不該情緒失控打了他一耳光,實在是很粗暴的。但我決沒有想掩蓋11.15案件,沒有企圖造假搞虛假證明。
被告人:我絕沒有逼走王立軍的意思,一個巴掌能打出一個叛國者??現在事實逐漸浮出水面,他給谷開來私下寫的被我收走的信裡面,說到暗戀開來、情感糾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恐怕也是他叛逃的重要原因。
徐明對我兒子留學的資助如果是真的,那也是我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我對他受助的機票、住宿等等不知情。徐明和谷開來尼斯房產的事,我現在也不知曉,我對該房產概不知情。與我有關的關於尼斯房產的證據,只是說「十年前有一次偶然我回家碰到徐明、谷開來。谷開來只是給我提起了幾句,我當時只是點了頭微笑了幾下」,其實對這個情節我沒有印象。對於工程款一事,實際上這個事情我早已在腦子裡也沒有印象,上級機關早已明確500萬元的工程款是撥給大連市政府,在此前一年我已經到省府上班,且王正剛也兩次明確告訴他該工程的請款去找李某某,我認為此款的運行過程我已經講清楚了,此款我沒有直接的管轄權,怎麼可能既不詢問又無囑咐,還當著王正剛在電話裡毫無避諱地明確要貪佔此款。不符合常識,王正剛說當著我聽到了電話,而谷開來的證實和他不相同。唐肖林3次送錢的事,子虛烏有,十年前他就是個投機倒賣、假話連篇的人,我不想對他的證言再作評論。
過去16個月,辦案部門工作人員對我的生活是照顧的,談話文明,多數同志有素養,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是有壓力的。他們講他們有幾百名精兵強將,我越不認,他們投入的越大,而且他們還有電腦,而我在過去十幾個月裡與外界隔絕,只有一個肉腦。
被告人:我得知此事在劫難逃,所以我內心有軟弱的時候,我一直想保留黨籍,因為我對黨有著很深的感情,這是我童年時代的理想。我視中國共產黨為我的生命,我的父輩為了黨的事業兩次坐監獄,我不是被國民黨反動派審查,而是被自己深愛的黨審查,所以我有機會主義的僥倖心理。因此當時辦案人員不止一次跟我講,中央還是對我有包容有期待的,只要我態度好,可以給我保留黨籍。這話,季新華(音)跟我講過,其他人也講過。我問什麼是態度好?就是主動供出幾個大單,因此,我違心的承認了這兩件事情。但沒想到我一承認,緊接著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然後就是移送司法審查。速度是如此之快。
我現在深陷牢獄之災,百感交集,也只剩餘生。我對黨沒有二心,我在接受司法審查之前曾經給中央寫了一封信,這封信在後來辦公室被搜查時被收走了,中央應該能看到。在信中我請求中央,讓我繼續效力重慶,為重慶人民服務一屆。說我有做總理之心,這完全是不實的。眾所周知,十七大以後,中央的人選其實已經確定,李克強同志任總理已經是確定的事情(被審判長打斷)。說我想做中國的普京,這也完全是不實之詞。
這三十年來,我走過大連、走過遼寧走過商務部,走過重慶,我深愛我的人民!我想對他們說,我沒有辜負你們!我不是貪腐分子!如果能找到我一筆的貪腐我也認!平心而論,作為一個部級幹部,我沒有衣食之憂,黨和人民已經給了我很多,我還能有什麼需求呢?我唯一的愛好就是做一個工作機器,服務於國家和人民。我剛才說過,我的西服和夾克,還是三十年前在金縣做縣委書記時的鄉鎮企業做的,因為我對這些根本不在意。這也是我家的家風。
我捫心自問,能力不高,學識不夠,也有很多缺點,比如剛愎自用、比如草率魯莽,比如自以為是,這都是我的缺點。但我沒有貪腐行為。
我想對我的家屬,我的兄弟姐妹們說,我不是貪腐分子!我沒有辱沒家風!我穿的毛褲,也還是60年代時母親出國給我買回來的。多年來一直穿著。中紀委的同志們說想給我留些錢,給我留套房,我現在想說,我名下沒有一套房,我現在北京的住房還是商務部提供的家屬樓,我現在提出來,交還給商務部。錢對我來說,也沒有任何意義,我不準備留下任何錢。
我也想對我的兩個兒子,薄望知和薄瓜瓜說,爸爸很想你們。
我想對我的太太谷開來說,我最近聽別人說你收了很多錢,的確是不應該的,但我也聽說,你收的錢裡邊大部分是合法的。我希望你能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來日方長。
我只想強調起訴書對我貪腐的指控,是嚴重失實的。我沒有管好家人和下屬,我有大過,對不起黨和群眾。王立軍叛逃有責,但不是我逼走他的。
這次審判歷時五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資訊,表明瞭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也使我對中國司法的未來又增添了信心。在看守所,我的醫療飲食都好,今天早晨還吃上了鴨蛋,表明山東人厚道,沒有落井下石。我在此一併表示感謝。
對於絕大多數辦案人員,我認為是有素質的,辦案是文明的,我在此予以肯定。
謝謝審判長,中正平和理性的主持了庭審,謝謝我的辯護律師,謝謝!
審判長:(徵求其他合議庭成員意見後)本次法庭審理結束。合議庭將在休庭後依法評議,擇期宣告判決。請法警把被告人帶出法庭。
薄熙來案庭審紀實非完整版
目前尚不知這些內容是否屬實,不過,之前媒體就曾報導說薄熙來案庭審紀實非完整版。
前兩天多家媒體報導說,薄熙來案審理期間,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召開8次通報會,並通過官方微博公布海量資訊的庭審紀實,但一些情節被刪減。一些特定證言,沒有出現在對外公布的紀實中。至於刪減多少,引發公眾諸多猜測。
26日薄案最後一天審理中,法院早上首次公布的公訴人意見紀實中,公訴人在陳述薄熙來濫用職權時舉例說明,薄熙來在得到上級六條指示前已同意出具王立軍虛假診斷證明。這一段說明,在濟南中院微博發出的庭審紀實更新版中被刪除。
27日晚11點多新華網發布的薄案5天庭審紀實中也刪去輿論熱議的薄熙來辱罵妻子谷開來、徐明、唐肖林等證人「瘋了」、「瘋狗」、「品質極其惡劣」,及前重慶公安局長王立軍暗戀谷開來無法自拔等情節。
新華網發薄案紀實略王谷戀剩「治家無方」
新華網日前發布約有1萬字以上的長篇報導,把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員薄熙來案長達五天的庭審過程逐一爬梳呈現。同時喉舌媒體央視官方微博也播出薄案庭審的紀實畫面。臺媒觀察指出,薄案庭審過程中,有關薄說妻子瘋了,和王立軍暗戀其妻,以及薄辱罵等關鍵部分被切掉了。
報導去掉了薄罵谷瘋了等部分
8月27日夜間11點多《新華社》刊發的薄熙來案長達五天的庭審過程報導,28日,這則報導已成為該網站的頭條,標題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庭審紀實」,內容分五個單元,包括「庭審進行時」、「涉嫌受賄」、「涉嫌貪污」、「涉嫌濫用職權」、「庭審前後」。
臺灣《聯合新聞網》認為,這應該是報導文字已被高層核准後立即發出的。報導注意到,對薄熙來說妻子谷開來已經瘋了,或是王立軍愛慕谷開來無法自拔等情節,以及他辱罵徐明、唐肖林等證人的過程,新華社報導都予以省略,只有自評「治家無方」的最後結語曾簡略出現在第一單元中。
5萬人民幣給薄瓜瓜添文具
新華社在報導中提到,薄熙來當庭否認收受賄款,但公訴人出示了薄熙來的親筆供詞。薄熙來承認,唐肖林曾先後三次送錢,一次以谷開來為兒子「陪讀」為由,給了5萬美元。一次給5萬元人民幣,說是給薄瓜瓜「添些文具」。
有關薄案涉及受賄罪最大一筆賄賂的法國尼斯別墅,報導中也透露徐明替薄家在法國尼斯購買別墅後,谷開來曾拍了很多照片,並製作成兩套幻燈片,以供日後出租與裝修使用的情節,谷開來說,幻燈片做好以後,她帶回到瀋陽家裡,在電腦上播給徐明看,而此時薄熙來下班回家,三人還一起看,證明了薄熙來確切知道受賄情節。
而徐明替薄瓜瓜買飛機票的情節中,報導也指出機票共分三類,一類是薄瓜瓜讀書從美、英往返大陸,一類是薄瓜瓜去旅遊,包括去德國看世界盃、阿根廷、古巴、非洲等,一類則是薄瓜瓜的老師、同學數十人到北京的機票。
報導薄案特別用打、查、免小標題
在薄案「涉嫌濫用職權」罪中,特別用「打」、「查」、「免」等3個小標,簡述薄熙來在王立軍向其報告谷開來涉殺人時,賞了王立軍耳光,並以查處殺人案的承辦人王智、王鵬飛的手段,以及將王立軍公安局長與書記的兼任職務予以免職等,阻撓辦案。
最後的「庭審前後」中,薄熙來的辯護律師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李貴方對新華社表示庭前曾查閱所有卷宗材料、並複製相關證據,並與薄熙來見面達20餘次,就辯護思路充分交換意見。新華社則指出,辦案人員共調查了97位當事人與知情人士,並且告知薄熙來有權委託律師辯護。
薄熙來大打「失憶牌」、「攻擊證人牌」等
薄案26日已結束,在山東濟南中院庭審的5天裡,薄熙來當庭抵賴了對他的所有指控,關鍵處均以「記不清、沒有」等詞狡辯。
8月27日香港《大公網》刊文稱,薄熙來為脫罪打出了以下四招。
第一招,打「失憶牌」。在庭審上,從薄熙來口中最頻繁迸出的關鍵詞,莫過於「記不清」、「沒印象」。在涉及受賄罪最大一筆賄賂的法國尼斯別墅上,薄一再辯稱對看楓丹別墅幻燈片「沒有印象」,對相關數碼照片「沒有見過」。公訴人指控其縱容沒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薄谷開來參與王立軍叛逃事件的研究應對,並同意薄谷開來提出的由醫院出具王立軍患有精神疾病的虛假診斷證明時,他在多個關鍵問題上也均辯稱「記不清了」。不過,在反證其清白時,薄熙來對即便十幾年前的細節也表現得胸有成竹、記憶猶新,一口咬定「沒說過」、「沒做過」,看來這失憶也是「選擇性失憶」。
第二招,打「攻擊證人牌」。此次庭審中,面對這些指證自己罪行的證人,薄熙來大多採取主動攻擊的策略,以毀其信譽來反證其證詞之不可信。對「發小」唐肖林,薄熙來稱其「出賣靈魂、像瘋狗一樣亂咬、以此立功減刑」;對追隨其多年的下屬王立軍,他斷然指其「品質極其惡劣」,「證言充滿了欺騙,而且是信口開河」;對與其結婚長達27年的妻子薄谷開來,他以「瘋了、經常說假話、精神不正常」予以形容。就連公訴人也一針見血地指出,對於這些至親好友,薄「不惜以詆毀人格的意見來否認證言」。
第三招,打「溫情牌」。薄熙來在庭審陳述中不時流露感性話語,他以「我現在穿的夾克,我櫃子裡放的西服,還是大連新金縣鄉鎮企業生產的,我現在穿的棉毛褲,還是我母親60年代給我買回的」,來表明自己對金錢慾望不大;以「我深感治家無方,給國家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我誠懇地接受組織的審查,也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來喚起公眾的同情。不僅如此,他還多次評價庭審「文明、理性、公允,體現公平正義」,認為辦案人員「有禮貌、有素質」,試圖以此贏得法官好感。
第四招,打「爆料牌」。此次庭審可謂「猛料」不斷,薄熙來除了自我披露「旁人跟他講話前必須關手機」、「下屬太隨便會立馬扇耳光」等習慣外,還自曝「曾有外遇」,並因此激怒薄谷開來攜子遠走他國。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在最後一天的法庭辯論中,更曝出王立軍與薄谷開來存有私情,稱王深陷暗戀、不能自拔,從而引發出逃風波,以此切割自己與此事的關係。
世界媒體看審薄:自拉自唱全球笑話
五天的薄案大審過去了,世界媒體是這樣評論薄熙來一案的審判:在現場蹺著二郎腿的被「雙開」的薄熙來,這名舉世矚目的被告曾是一位紅色官僚的表率、「官二代」的典範,及唱紅打黑的明星;他代表的是整個中共專政體制的一個樣板,五天來,坐在被告席上酣暢演出。世人從薄熙來的人品及案情之中,看到了中共專政體制的底蘊與真相,一場自拉自唱鬧劇成為世界笑話。
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連續五天的庭審,部分記錄首次通過微博發布,中共控制的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對薄熙來的庭審體現了中國的法治「公開、透明」。
《美國之音》發表文章說,有許多批評者指出,中共當局宣稱對薄熙來的庭審是公開審判,但中共卻嚴令禁止中國媒體進行自由的報導或評論,中國主流媒體有關的報導和評論必須在當局規定的宣傳口徑之內,當局也不准許真正的公眾旁聽,不准許外國媒體目擊庭導審,這一切也使中共當局竭力宣傳的法治或法治的重大進步成為笑話。
審薄用透明性作為煙幕彈
文章說,批評者還指出,中共當局當初作出這種所謂的透明性決策的本意,無非是用透明性作為煙幕彈,用透明性來攪渾水,讓聳人聽聞的奇聞吸引中國國內外的看客或觀察家的眼球。從而掩蓋薄熙來案所暴露出來的中共當局許多見不得人的事情。
聳人聽聞的奇聞包括薄熙來的兒子薄瓜瓜從非洲帶回來的可以吃一個多月的名貴肉,薄熙來的前心腹王立軍迷戀薄熙來妻子谷開來,谷開來一度把王立軍的皮鞋拿回家讓薄熙來上火,等等。
這些的批評者還指出,薄熙來案所暴露出來的中共當局許多見不得人的事情包括:
薄熙來家到底大致有多少來源不明財產?
中國公眾普遍認為,中共當局說他只是貪了不到三千萬顯然是個笑話,是當局給薄熙來也是給中共眾多的其他貪官打掩護,如今連許多村長的貪污都要超過甚至是大大超過這個數。
王立軍為什麼要跟薄熙來翻臉?
文章說,王立軍多年來一直是薄熙來的心腹和打手、殺手;他本來是全力配合薄熙來妻子谷開來搞謀殺,但後來又跟薄熙來耍計謀,保留谷開來和薄熙來的罪證,王立軍是否是突然決定停止作惡,是聽到了來自上頭的內部權力鬥爭的風聲,決定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薄熙來治下的重慶當局以「唱紅打黑」的名義貪贓枉法、搶奪民營企業家數億百億計的財產,實行酷刑都是有案可查,人證、物證、檔案證堆積如山,甚至還有錄像記錄。當局如何竭力迴避或掩蓋薄踐踏法律、踐踏憲法、獨斷專行的罪行?
審薄侷限性或欺騙性
《紐約時報》在8月26日發表記者黃安偉(EdwardWong)和安思喬(JonathanAnsfield)的報導說:通過網際網路公布的庭審記錄顯示了薄熙來痛斥指控他的人,但他的發言都是在中共規定的界限之內。
美聯社駐中國記者黃敬齡(GillianWong)8月27日從北京發出的一篇長篇報導說,通過分析庭審記錄不同版本的差異,展示出中共當局所謂的透明性和司法公開性的侷限性或欺騙性。
黃敬齡說:「第一份原始的庭審記錄提到薄熙來的一種說法,這就是他的上司告訴他要掩蓋他的副手失蹤。那份記錄很快被另一份記錄取代。後來的那份記錄既沒有提到薄熙來的說法,也沒有提到薄熙來的中共上司。」
「在公訴人指控薄熙來的經濟和濫用權力問題的時候,北京樂於讓薄熙來把重慶市前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稱做撒謊的人,或說他的妻子發了瘋。但當局對庭審紀律的刪減顯示,中共領導層是多麼一心一意地掩藏自己插手司法。」
日本主要報紙《讀賣新聞》8月27日發表社論,對這種審判表演失控以及由此而來的對全世界、對日本的影響表示了擔憂。《讀賣新聞》社論的題目是:「薄熙來被告公判中國權力鬥爭的危險的火種。」
去年,王立軍被薄熙來解除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成為重慶市主管文教的副市長,幾天之後,他在2012年2月6日逃奔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有關消息通過微博傳開之後,重慶市通過喉舌新華網官方微博發布假消息說,「據悉,王立軍副市長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精神高度緊張,身體嚴重不適,經同意,現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療。
黃敬齡指出,這一彌天大謊成為中國公眾和世界媒體至今津津樂道的笑話。濟南中院先發布後隱藏的庭審記錄顯示了薄熙來在法庭上表示,那份成為世界笑話的消息發布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的上司,也就是中共最高領導層的作品。
黃敬齡也從更大的方面指出中共當局近來一直在對網路言論和公民社會進行鎮壓,拘捕揭露貪污腐敗問題的記者,逮捕一些敦促官員公布個人財產的網路作家和維權人士在法治的問題上言行不一。
聯合報社論文章說,五天的薄案大審,世人從薄熙來的人品及案情之中,看到了中共專政體制的底蘊與真相。
文章說,如果不是薄熙來揮了王立軍一拳,現在世人見到的令人瞠目結舌的奇事可能全都不會揭發。因為,海伍德命案在此前早以「飲酒過量致死」結案,屍體也已火化;倘若王立軍不是奔赴美國領事館,而是向內部舉發,也可能因茲事體大而「政治吃案」。
如果一切都掩飾得天衣無縫,薄熙來亦不無可能現在已是十八屆政治局常委。薄熙來二十餘年來興風作浪的紅色官場大戲,卻讓王立軍奔赴成都美國領事館才有可能為他劃下句點。
從薄案的發生與審判,不論就政治上或司法上看,可見中共的治理距「中國夢」有多麼遙遠。因為,薄熙來匪夷所思的今日,是中共專政體製造成的;在法院背後的真正審方中共當局,與被告薄熙來在政治上原為共犯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