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14日訊】為什麼貪官貪腐了這麼多年卻能不被發現,直到逃出去才展開調查?貪官要準備外逃,一般都要先送妻子兒女出國,自己當裸官,當裸官那麼久為什麼沒有暴露?在對資金流出控制嚴密的中國,為什麼貪官居然能夠成功轉移資產出國?
今年6月以來廣州、湖北公安等地又有至少3名官員被公布「失去聯繫」。從畜牧獸醫局長到財政所長再到區政協主席,均長時間杳無音訊。近年來外逃的貪官越來越多,貪污的金額也越來越大。有資料披露,過去10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腐敗官員高達1萬多人,攜帶出逃款項更達6500億元人民幣以上。在一些西方國家甚至已經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貪官一條街」、「貪官二奶村」和「貪官子女村」,可見外逃貪官之囂張。「三十六計走為上」的道理貪官們都懂,問題是,貪官怎麼都能在關鍵時刻成功外逃?
官員為何「有福不亨」要「失蹤」?
官員為何會放著國家工資待遇不要而踏上異國他鄉的道路?從以往的案例來看,多數官員離奇失蹤,往往都與腐敗有關。有些官員失蹤是因為平日裡撈取了太多非法錢財,再不失蹤恐怕隨時會暴露;有些官員失蹤是因為捲入了已東窗事發的腐敗窩案,害怕被有關部門順籐摸瓜地追查。他們在任期間獲得了大於國家工資待遇無數倍的好處,他們已經背上國家法律制裁的荊棘,當有了「失蹤」的本錢,存在「失蹤」的緊迫性,再不主動「失蹤」就會成為被動「失蹤」。
中國的官員失蹤事件,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出現幾例,已經是見怪不怪、屢見不鮮的事情了。怪就怪在,這些失蹤的官員,怎麼就能輕易地說失蹤就失蹤了呢?失蹤前難道就沒有一點徵兆和留下點蛛絲馬跡嗎?
事實上,如今官員一旦失蹤,當地政府一般因為是「家醜」,而不深究不調查,有關方面甚至「沉默是金」,對有關信息守口如瓶,從而引發各種腐敗猜想、內幕傳聞不斷發酵傳播,讓人們在「傳說」中焦慮地探尋官員下落。某些監察者對腐敗傳聞反應遲鈍,甚至還有些當事單位對外界爆料一概「闢謠」,更有甚者,腐敗分子都已落馬了,還有人說其是「好幹部」,凡此種種,可能無形之中助長了某些「問題官員」逃跑的決心。
貪官們逃走的程序和方法
每一個貪官的出逃除了那種東窗事發後,臨時決定的以外,都會經過一年左右的準備。大概的出逃步驟包括:轉移資產——家屬先行——準備護照——猛撈一筆——辭職/不辭而別——藏匿寓所——獲得身份。
首先,如何把家屬先送出國呢?送子女出去相對簡單,沒有人會懷疑。而且,如果孩子出國留學,自然有人會送上學費和路費。送妻子出國,這一步比較容易引起警覺,有的是出去陪讀,有的是工作關係,有的甚至是和丈夫假離婚。接定下就是轉移資金了。涉貪腐問題的「裸官」需要將聚斂的巨額資金轉移到境外,有的是匯給已經在境外的家人,有的是通過海外開辦公司,有的是通過地下錢莊,有的是隨身攜帶。
如何獲得護照呢?與那些偷渡客和犯罪份子偽造護照不同,這些貪官普遍用的都是真護照。他們有的人擁有多本護照,並改名換姓,即使是這些護照,很多也都是由公安機關頒發的。要知道,在中國許多地區,花上三五萬元人民幣,就可以另辦一個正式的身份證,而不需要遷移原戶口。達成一人多個身份的途徑往往只需向一名派出所所長行賄就行了,而有了身份證自然就可以辦理護照。
近年吉林、湖南等地已爆出數起公安機關參與倒賣護照的醜聞。
最後順利出逃。如果還沒有暴露,輕鬆按照程序出境;如果暴露了,就持組織上還沒掌握情況的各種護照出境。在精心策劃好上述系列出逃準備後,腐敗分子會選擇一個適當的時機,以某種藉口原因不明地突然離職,開始外逃。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外逃貪官們基本上都拿著合法的中國護照,乘坐各種合法的交通工具離開中國,迄今尚未出現因偷渡而被悶死在集裝箱裡或者淹死在太平洋之類的報導出現,甚至被一些境外媒體戲稱為「合法輸出的一種中國產品」。
要把貪官們抓回來有多難?
首先,貪官們都懂得如何「隱身」,那些在中國大肆違法犯罪的貪官們及其家人,一旦到了國外,基本上都非常低調,非常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往往與在國內判若兩人。他們的生活某種意義上更類似於夜行人、過著特殊的夜生活。這些人深知無法見陽光、也不敢炫富。白天貓在家裡,夜深人靜時溜躂出來,享受美國的夜生活和美酒佳餚。許多貪官到了國外就改名,所以按照一般的方式很難查找到,並不是許多中國人想像的去當地警察局就可以查到。
其次,就算抓住了,也很難引渡回來。目前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泰國、蒙古等十幾個,很多被出逃者視為理想避難所的國家都不在其列,在沒有雙邊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對於外逃的貪官,目前只能以個案的形式同美國談判,耗時費力且很難順利合作。美國的「死刑不引渡」原則、「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和「雙重歸罪」原則等,它們都可能讓貪官繼續逍遙法外。
而且,貪官涉及的金額越大就越難引渡他們,除了他自己能夠請律師週旋,另外司法引渡對於中國政府來說經濟成本太高了。還有一個關鍵,一些西方國家總認為貪官們被遣返後會遭遇酷刑甚至被處死,或者受到政治迫害,出於人道正義考慮不願意主動處理這些問題,這也使遣返變得更加困難。
大量貪官外逃背後的反思
中國出國審批手續和制度很嚴格,但在那些成功外逃的貪官面前,卻顯得是那麼的沒有法子。現在我國貧富分化的狀況日益嚴重,普通百姓生活越來越不容易,而貪官們貪腐卻越來越容易。在我國很多人還在為高學費、高醫療費、高房價、和通貨膨脹所困惑時,我國1萬名以上的貪官卻能夠攜帶6500億巨款成功逃到國外,這是誰的過失,怎麼沒有問責製出來弱弱的問一聲?究竟是貪官本領高還是我國制度漏洞太多?
當然,貪官們出逃也不完全只為了「自己」,要知道任何貪官的背後都會牽涉不少人,出逃不僅僅是保護自己的問題,而是為了保護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包括更高級別的領導。於是明明知道有人要外逃,也不加以制止,更不會向相關部門通報消息,對其外逃的準備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還暗中相助。君不見賴昌星這個走私「大王」,之所以能成功外逃,與原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的「鼎力幫助」密不可分。1999年8月11日至12日,莊如順在得知公安機關正在緝捕賴的情況後,四次給賴昌星打電話,為其通風報信。出逃的和還沒逃的,他們早就是一條線上的螞蚱了。
也許反腐部門應該反思一下:為什麼貪官貪腐了這麼多年卻能不被發現,直到逃出去才展開調查?貪官要準備外逃,一般都要先送妻子兒女出國,自己當裸官,當裸官那麼久為什麼沒有暴露?在對資金流出控制嚴密的中國,為什麼貪官居然能夠成功轉移資產出國?很多貪官為了今後外逃方便,都有多本護照,多重身份為什麼沒有被發現?可以說,這無數的問題和每一個貪官的外逃,都是給這個國家的一記響亮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