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11日訊】近日,有爆料人向媒體舉報,知名藥企法國賽諾菲公司涉嫌向北京、上海、廣州、杭州4地的79家醫院、503位醫生行賄超170萬元。浙江省衛生廳、北京衛生局均已表示將對此展開調查。同時,部分涉事醫院也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
而據賽諾菲發給人民網的聲明稱,「賽諾菲非常重視相關報導中提出的事宜,並已啟動相應工作程序,以我們一貫遵守法律和道德義務的態度進行核實。目前,賽諾菲尚不能確認報導中所指的發生於2007的事宜。」
據《21世紀經濟報導》8月8日報導,近日,代號為「培根」的爆料人向該報提供了四份材料,舉報世界醫藥巨頭法國賽諾菲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後,向中國北京、上海、杭州及廣州的79家醫院,503位醫生,借「研究經費」(「研究者費」)名義,支付約169萬元的費用。
這些舉報材料還顯示,除了這79家醫院,從2007年5月至10月,賽諾菲還向北京地區的另外5家醫院,四十餘位醫生,通過現金報銷、禮品贈送等方式,輸送利益兩萬多元。
「培根」亦稱,他提供的材料,僅僅是「冰山一角」。即使是北京,也還沒有把所有的北京大醫院和二級醫院全包括進去。如果全部統計到的話,會更加「觸目驚心」。
爆料人「培根」始終迴避自己的身份。賽諾菲的數位前員工則表示,從「培根」所掌握的材料判斷,他可能是,或至少曾是賽諾菲中國公司的高層職員。
衛生部門:將進行調查
浙江衛生廳微博8月8日做出回應稱,「看到網路關於賽諾菲內部人自曝行賄中國醫生的報導後,我廳高度重視,在第一時間部署開展調查。目前網路報導中所列的我省有關醫院已經開展自查工作。」
另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同日晚,北京市衛生局新聞發言人鐘東波表示,市衛生局已經關注此事,並將協同紀檢等相關部門開展調查。他還表示,醫療行業早已明令禁止收受商業賄賂,此次調查結果水落石出之後,將按照法律法規對違法人員進行查處。
涉事醫院:已著手調查
《羊城晚報》報導,廣州16家涉事醫院除5家是區級醫院外,其他都是國家、省、市級三級大醫院。記者在這些醫院採訪時發現,他們大都關注到這條消息,也已著手調查瞭解此事。
廣東省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在院內進一步核實情況。廣州醫科大學二附院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醫院的確有報導所涉及的藥品,「明天回院會安排有關人員去相關科室調查瞭解,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先把事情搞清楚」。
廣東省中醫院相關負責人稱,報導出來後,醫院和公眾一樣高度關注,目前曝光的材料中未提到醫生的名字,也不瞭解他們是如何操作,因此首先要做調查瞭解,確認是否有醫生違規,「如果有,毫無疑問要嚴肅處理!」
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一位負責人直接回應稱:「會做進一步的調查和核實。如果情況屬實,證據確鑿,一經查實,將會嚴肅處理!」
據前述21世紀經濟報導,爆料材料的「付款信息」備註可看出,這些費用的名目是「研究經費」。爆料人「培根」表示,此類虛假的「研究費」與「虛假的講課費」類似,都是「行賄由頭」,實質就是醫生開藥的「回扣」。賽諾菲公司支付給醫生們的標準是,每個病例80元。對於每位醫生的費用,有的是一次性付款,有的則是分批次付款。
包括前賽諾菲員工在內的多位外資醫藥企業代表也證實,以「研究費」或曰「病例觀察費」名義向醫生輸送利益的做法,非常普遍。其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各自公司的‘合規’要求」,但擺脫不了「商業賄賂」的嫌疑。對於為什麼要輸送利益,受訪的醫藥代表們回答:「很簡單,如果不給錢,醫生們就不會開我們的藥。」
前述《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中,賽諾菲公司介紹稱,在公司管理的臨床試驗中醫生可以因其付出的勞動而獲得報酬,這被稱為「研究者費」。賽諾菲也在發給人民網的聲明中稱,上市後臨床監測有助於藥企更進一步瞭解新藥的治療價值,並給醫生制定合適患者的恰當的個體化治療方案提供有價值的學術信息,在全球醫藥行業被普遍採用。
一位在醫藥界工作多年的人士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研究經費」是藥企賄賂行為中一個相對隱蔽的方式,表面上可視為贊助醫學研究,不算賄賂。但從另一個方面看,有的醫生從醫藥公司那裡獲得「研究經費」,他們如何花費這些錢,外人很難知曉。如果藥企還將此費用的成本轉嫁到患者身上,就更不應該容忍「研究經費」的贊助行為。
「在外資藥企中,賽諾菲算是相對較收斂的。」一位賽諾菲前員工表示,賽諾菲總部對商業賄賂方面的問題一直很重視,中國區專門設立了一個「合規部」分管有關事宜。而且,日常工商部門也會對公司財務部門進行檢查,廣州地區工商部門查得尤其頻繁。不過,他同時指出,「醫藥商業賄賂醜聞」並不是什麼新鮮事,這是業內的行規。類似的事情在世界各國的醫藥供銷領域都是存在的,只不過在中國一些地方更為普遍。「不光外企,國內的製藥企業也一樣,有的賄賂行為更直接、更大膽。」
據財新網報導,商務部一位研究人士稱,國內近些年在打擊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方面已有不少動作。他介紹稱,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到2011年,全國衛生系統共查處案件10500多件,2011年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69起,涉及金額4231萬元。2012年深圳市全市、區13家醫院的16名管理人員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其中包括9名正、副院長,7名科室負責人。
有業內人士表示,醫藥界收受變相回扣的情況已是行業積弊。以賽諾菲所說的「上市後臨床監測」為例,如果參與四期臨床試驗的醫生根本沒有履行所謂病例觀察研究的職責,只是「填單子、報名額」,就涉嫌變相收受回扣了,而類似的情況則十分普遍。
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輿論壓力下,醫藥企業或醫藥代表有被妖魔化的傾向。藥企與醫生、藥企與醫療機構之間需要正常的交流與合作,「任何一種新藥的開發都可能有副作用,通過醫藥代表、藥企與醫生、醫院的交流,才能更多地瞭解這個藥的特性、特點以及適用的環境、患者的群體以及它可能產生的負作用。」他認為,所謂研究者費與藥品的直接「回扣」不同,跨國大藥企大都建立了合規管理制度,只要在合規相關規定範圍內,都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