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30日訊】據中廣網報導,隨著今天上午10時,李某某輪姦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進行閉門庭審,這一案件再度成為輿論的風口浪尖。而李某某家新聞發言人、法律顧問蘭和一連串的微博行動則使得這一案件愈發顯得撲朔迷離。
27日凌晨1時19分,李某某家新聞發言人、法律顧問蘭和在他的微博稱,「近日有重要信息發布。」昨天下午,蘭和發出第二條微博,稱「今天下午有重要信息發布。」
昨天下午4時07分,蘭和發表博文《夢鴿女士要求公開審理李天一案》。博文稱,在隱私與真相抉擇之間,夢鴿女士勇敢地選擇了後者。夢鴿將向法庭提交申請,要求公開審理李天一案,讓所有的事實、證據和辦案過程一律公開化,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眾對其家庭和司法的雙重誤會。讓一切事實和證據開口說話。
隨同這篇博文,還附上了夢鴿致海淀法院《關於公開審理的申請》,申請人簽名處簽有「夢鴿」兩字,日期為「2013年7月28日」。
有分析認為,夢鴿既然知道自己兒子是未成年人,還敢提出公開審理,或許說明這一案件本身確實存在疑點。此前,李某某家法律顧問蘭和一直強調,李某某接到過關於被害人楊女士的勒索簡訊:
蘭和:關於50萬的問題,將來會有一個水落石出的時候。簡訊不是從我們這裡爆出的,但這個簡訊是存在的,簡訊是真實,其他的有待進一步的核實。
作為案件另一方當事人,也就是受害者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於昨天下午5時08分發微博回應稱,這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83條和第467條的規定。
人民大學刑事法教授時延安:不能公開審理,這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但主要是刑事訴訟法,強姦案來講的話是不公開審理,涉及到個人隱私,被害人的信息,但是這個案子來講未成年人也是不公開審理的,他就是寫一個個人關注而已,包括這個案子律師裡面有很多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表示,本案從夢鴿的角度講,她是以他的兒子李某某的法定監護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請,這個要求本身是毫無法律根據的:
洪道德:如果真的要想促使法院公開審理,她這個申請必須公開向法院提交,在所謂的資格的法律微博上面公開一點法律意義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