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30日訊】前些年,國際新聞報導的暴力恐怖事件,我們總覺得比較遙遠。當慣了看客的我們,未必肯去思考暴力事件發生的原因。有朝一日,我們發現自己周邊也不安全了,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
19日18時24分,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B出口外,山東籍殘疾男子冀中星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本人受傷。據稱,冀中星曾因在廣東東莞受到不公正對待,上訪多年無果。(《新京報》7月20日報導)
首都機場爆炸案發生後,一些人情緒激動,譴責冀中星製造恐怖事件,呼籲即便把他救活也要嚴懲。當冀中星的身世披露後,有的人強調即便蒙受再大的不公也不該報復社會。這些言論,不是沒有理由。但若侷限於此,把冀中星製造的爆炸案歸結為純粹的個案,依法審判他就可以畫上句號了。
事實原沒有那麼簡單。不論自然界還是人類社會,無不受制於因果法則。因果,有一對一的單一性因果,更多則是非直接對接的因果。單一因果是簡單性因果,非單一因果屬於複雜性因果。評判一個事件,既要找到直接原因,還要發現間接原因。在首都機場爆炸案中,冀中星上訪無果,鋌而走險,以自殘的形式引起社會的關注。再深究下去,是誰把這個健康人變成了殘疾人;這個非自然緣故殘疾的人,可曾維護過自己的權利。如果維過權,為什麼沒有成功。那些把他變成殘疾人的人,在毆打他的時候可能想到自己的行為是在給社會製造隱患?對冀中星上訪怠慢的部門,可能意識到自己的傲慢和怠慢,是在給社會製造隱形炸彈?他們顯然沒有這樣的「多慮」,於是才可以不顧公民的訴求,任自己的性子「公事公辦」。
社會是個共同體,沒有規則就沒法維繫社會的存在。冀中星製造爆炸案,是犯罪,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問題在於,是誰把他逼成罪犯的,這才是最值得我們思考的。近期發的極端事件不止一起,雖然每個事件都不同於另外一個事件,但就其實質看,竟然高度相似:正義的天平被打破,造成了社會不公。社會不公的初期,是強者戰勝弱者。因果報應告訴我們,蒙受不公的弱者,早晚會以弱者的方式報復社會。他們報復社會之日,也就是公眾喪失安全感之時。這也是為什麼爆炸案過後,網上一些人呼籲嚴懲冀中星的原因。如果不給社會把脈,懲罰一個原本已經殘疾的冀中星,我們的社會就能安全的話,那倒容易了。如果一個冀中星被懲罰了,還有無數個冀中星在街頭遊蕩,敢問誰能有安全感呢?我們不能讓所有的冀中星現身,也不能讓他們全部失去自由。這樣,要改變社會,只能從鏟除社會不公做起。
破壞公平正義,就是對人類的最大犯罪。一些權力部門,不能各司其職,不能各盡其責,對老百姓的合理訴求能得到及時解決不說,本身就可能是社會不公的製造者。每一起社會不公事件,其危害絲毫不亞於一座「地下兵工廠」。人們可以看到不公,卻未必能看到這就是炸彈。所以,網名「作業本」在微博上的一句話才受到熱評:「每一個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都是這個國家的不定時炸彈。」冀中星博客最後一篇博客說:「叫天,天不應,叫地,地無聲。」對於一個天地(信仰)失靈的人來說,鋌而走險就成了必然。可見,每個報復社會背後都有一個投訴無門的故事,故事的結局是變成非定時炸彈。
鏟除社會不公,就是搗毀「地下兵工廠」。問題是,誰有資格製造社會不公,誰在製造社會不公,這才是當下最令人困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