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快報停刊聲明(2013年7月5日)(網路照片)
【看中國2013年07月05日訊】 今天(7月5日)起,山東省省委機關報大眾日報報業集團去年7月創刊,在煙臺運營的子報《藍色快報》被山東省新聞出版局勒令停刊三個月。該報在頭版刊發了詩人舒婷的短詩《也許》向讀者告別,另外,藍色快報副總編曲奎承在微博上寫說,「內容低俗」,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可以摧毀一份報紙,這在中國當代史和新聞史、輿論史上,將留下一筆。
根據山東省新聞出版局的說法,去年8月27日,藍色快報社「違規」在煙臺設立編輯部,該局向該社發出《警示通知書》(2012第2號),要求其立即撤回在煙臺設立的編輯部。2012年10月22日,我局與省委宣傳部共同在濟南實地檢查了該社社址,認定該社未在濟南正常組織編輯工作,仍然在煙臺編輯出版報紙。
此外,山東省新聞出版局還認定,藍色快報社在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期間出版的報紙,部分版面"內容低俗"。
藍色快報副總編曲奎承則辯解說,表面上看《藍色快報》是異地辦報,但是這種打破地方壟斷辦報紙的事情在全國也很多。《藍色快報》的刊號是在濟南,這份報紙的創辦,是為了藍色經濟區的報導,所以我們搬到了煙臺。當地政府地方保護,不想異地監督,所以就以異地設編輯部違規出版的名義被勒令停刊。在煙臺期間,我們也多次申請將刊號轉到煙臺,但是都無果。
他說,如果還把報紙圈養在一個個行政圈子裡,如果不放開地域競爭,媒體如何有公平的市場環境?做大做強從何入手?他還指控,煙臺當地政府下了封口令,不准接受該報的採訪。"其中款曲,還需要明說嗎?"
安徽媒體人江錫鈺則回憶了關於所謂異地辦報的一段公案以表支持:"南京晨報在蚌埠設立編輯部,編輯出版蚌埠版的南京晨報,違反《報紙出版管理規定》。蚌埠新聞出版局視而不見,安徽省新聞出版局向江蘇省局交涉,該局回應:歡迎貴省報紙到江蘇來辦城市版。安徽省局無語。南京晨報在蚌埠照出不誤。"
一般來說,異地辦報的禁令在省一級較為嚴厲,《藍色快報》屬於山東省黨報《大眾日報》報業集團,省報在各地市創辦的子報,因不受當地宣傳部指揮,所以往往尺度較當地原有都市報,晚報較為寬鬆,往往產生宣傳口徑,市場份額上的種種摩擦。但由於其母報政治級別較高,刊號變更等一般難度不大,以異地辦報將對手停刊,實屬罕見。
在微博上,藍色快報副總編曲奎承說,「內容低俗」,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可以摧毀一份報紙,這在中國當代史和新聞史、輿論史上,將留下一筆,讓我們甚至對滿清末年和北洋時期中國新聞人面臨的「黑暗」心馳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