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同曾經發表回憶錄,澄清自己在六四事件中的責任
1989年「六四」時期北京市長陳希同6月2日去世後,中國官方於週三(5日)證實。
新華社發布的消息標題僅五字:「陳希同病亡」,內容提及他於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
陳希同1983年至1993年任北京市委書記,後因侵吞貴重物品、腐化墮落、牟取非法利益、嚴重失職等問題,被開除中共黨籍。
1998年7月31日被北京市高院以貪污罪、玩忽職守罪判刑。
中國國務院農村發展中心前研究員姚監復2012年執筆撰寫了陳希同回憶錄《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他在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陳希同的下臺實際上是中共政治元老們與當時的總理李鵬針對趙紫陽軍事政變的遮羞布。
陳希同在與姚監復的八次談話中,多次為自己澄清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責任,也為自己的貪污案進行控訴和辯解。
根據該回憶錄,陳希同曾表示:我想有機會時,要請問李鵬:什麼時候你或者指定過另一個人通知我是北京戒嚴指揮部的「正指揮」嗎?有正式文件嗎?這是什麼組織、什麼時候由什麼人決定和什麼人批准的?
不過,在香港的時事評論員,六四期間擔任香港《文匯報》駐北京記者的劉銳紹認為,陳希同在六四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導致後來鄧小平下命令鎮壓。但整個過程,還是鄧小平的最主要責任。
劉銳紹說,陳希同雖然已去,但這對中國政治已經沒有什麼影響,不過六四見證人又少了一個。
在劉銳紹看來,陳希同的回憶錄是希望為他自己開脫在六四事件中的責任,但「不會為研究六四提供什麼價值。」
劉銳紹說,中國政府在陳希同死後三天,等到6月5日才證實這一消息,是故意避開六四敏感時刻,就說明中國當局對六四事件的迴避,不願在這一問題上引起民間更大的關注。
姚監復也認為,現在的中國當局短期內不會平反六四。他說:「習近平可能會做一些改革,但他絕不會為六四平反。」
姚監復對陳希同的去世不無遺憾的說,陳希同原本答應要繼續向他談情況和給他資料,「現在沒有這個機會了」。
(原標題:六四北京市長陳希同——蓋棺仍未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