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3-04-30 04:05:27作者:唐師曾
林昭,北大中文系新聞專業學生,1957年因支持同學寫的長詩,併發表不合時宜的言論,被北大劃為「右派」,以「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反革命罪」,關入上海提籃橋監獄,倍受非人折磨。
1962年初,林昭保外就醫,請上海無國籍僑民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帶到海外發表。 1962年12月,林昭再被捕入獄。在獄中多次絕食、自殺,兩次給上海市長柯慶施、《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均無回音。林昭在獄中,沒有筆紙,堅持用血在白被單上寫作二十多萬字。
由於林昭拒絕違心服從,被視為表現惡劣,遭受虐待,林昭在血書中寫到:「光是鐐銬一事人們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樣來:一副反銬,兩副反銬;時而平行,時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創痕猶在不消說了,最最慘無人道酷無人理的是:不論在我絕食之中,在我胃炎發病痛得死去活來之時,乃至在婦女生理特殊情況--月經期間,不僅從未為我解除過鐐銬,甚至從未有所減輕!」。
1965年3月23日,林昭開始寫《告人類》。 1965年5月31日,開庭審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20年。林昭隨後血書《判決後的申明》. 1965年下半年,第三次給《人民日報》寫信。
1966年5月6日,北大同學張元勛來到上海,同林昭母親許憲民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看望她。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改判的死刑判決書,在上海龍華被槍決,年僅36歲。5月1日,公安人員來到林昭母親家,索取5分錢子彈費。
林昭父親在女兒被捕後,服藥自殺。林昭母親則精神失常,後死於上海街頭。
1980年8月22日,上海高級法院「滬高刑復字435號判決書」,宣布林昭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林昭被平反後,北大追悼會上有一副輓聯,上聯是「?」,下聯是「!」。
林昭死不見屍,蘇州靈岩山有「衣冠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