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黃勝在擔任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德州市委書記、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先後多次收受國科(齊河)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紅軍、德州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白寒冰等21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23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黃勝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黃勝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數十名群眾、媒體記者和黃勝的親屬旁聽了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黃勝簡歷:
男,漢族,山東威海人,大學學歷,1954-9-11生,1972-11-1參加工作,黨員,1975-5-1入黨。
1972.11-1975.08總參第十三測繪大隊戰士;
1975.08-1976.10解放軍測繪學校學員;1976.10-1979.02濟南軍區測繪大隊測繪員;
1979.02-1979.09濰坊二中團委幹部;1979.09-1983.07曲阜師範學院歷史系學生、院學生會主席;
1983.07-1984.05曲阜師範學院團委幹事、副書記;1984.05-1987.07省委辦公廳秘書處秘書、副處級秘書;
1987.07-1988.06省委辦公廳處級秘書;1988.06-1989.04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二室副主任(正處級);
1989.04-1991.06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一室主任;1991.06-1993.06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1993.06-1995.08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其間:1994.02-1995.08德州地(市)委挂職副書記);
1995.08-1996.03德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其間:1994.09-1997.07中國科技大學業餘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03-2001.01德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1998.09-1999.07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脫產學習,1998.09-2001.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1.01德州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德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山東陸軍預備役保障旅第一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