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男子在家中被發現疑似發生神秘自燃。(KFSM)
美國一位65歲的男性,自燃後變成一堆焦炭,警方現場沒有發現一絲火源或其他造成的損害。
這名男性名為Danny Vanzandt,塞闊亞縣當局星期一在他位於塔爾薩的家中發現被燒焦的遺骸。
在鄰居看到房子冒煙後打了火警電話,剛開始他們以為是一堆燃燒的垃圾。
但他們很快意識到,實際上是一具肉體在燃燒。
專家:警長洛克哈特說,受害者屍體被燒燬的方式與意外火災不一致(KFSM)
室內:屍體下面的地板沒有損壞,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使用了阻燃劑(KFSM)
塞闊亞縣警長羅恩·洛克哈特說:「這非常奇怪。可能有人往他身上倒東西,但並沒有找到火源。
「身體自燃並燒成灰燼。我覺得全球只有約200例這種現象(自燃)。我不知道原因,但不排除自燃的可能。「
這位警長在阿肯色州史密斯堡警察局當了20年的縱火調查員,他說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現象。
當局說,該名男子有大量飲酒和吸菸的習慣,但洛克哈特說,受害者不像死於一場意外火災,例如香菸造成的失火。需要進行進一步屍檢,以確定死亡的原因。
歷史上發生的自燃事件
夏威夷:1956年12月Young Sik Kim籠罩在一片的藍色的火焰中,當消防員趕到現場時候,他和安樂椅已經變成了灰燼。但奇怪的是,附近的窗簾和衣服沒有被火燒過的痕跡
1951年7月2日Mary H Reeser的遺體灰燼被發現在椅子上,之前她曾坐在上面,現場只找到了部分骨頭和左腳部分:
人體如何自燃?
已經有一些記錄表明,警方發現的屍體幾乎燒成灰燼,但周圍的傢俱什麼事都沒有。
將人體燒成灰需要3000度的溫度,然而在這些案例中,只有煙霧損害的報告。
困擾的科學家們想出了「燈芯原理」來解釋這類事件。該理論認為,人體變成了一根「由內而外」燃燒的蠟燭。身上的衣服就像燈芯,而身體的脂肪就像蠟或易燃物質,可以讓火焰保持燃燒。由於存在溫度梯度變化的關係,四肢可保持完好無損,因為身體的下半部分比頂端溫度低。
這樣事後留下的油漬可能是身體的脂肪殘留物。
然而燃燒是不會「自發的」,因為它需要外部火源,如香菸。有人推測,靜電可能產生了所需要的火花源。
一具肉體需要大約五個小時才能燒為灰燼。受害者往往是老人,病人,或受到酒精的影響,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麼他們會沒有及時逃脫。
狄更斯在1852年的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狄更斯曾做過研究,在19世紀50年代,用來解釋這些事件的主要原因是酒精,如果你喝得足夠多,酒精就會滲透你的皮膚,如果附近有火苗時就可能發生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