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女友張貴英在庭審中
【看中國記者謝德潤綜合報導】周克華女友張貴英於1月15日受審時,多次翻供。並稱不確認被擊斃者是周克華,再次引發各界質疑周克華是否真的已被警方擊斃。張貴英的辯護律師為其被控的兩項罪名進行無罪辯護,而檢方建議對其判處4年至7年有期徒刑,庭審持續近5個時,案子將擇日宣判。
張貴英翻供:不確認被擊斃者是周克華
1月15日下午,蘇湘渝持槍搶劫殺人案的嫌疑人周克華,其女友張貴英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受審。據《21世紀經濟報導》報導,法官當庭陳列12個人身份照片信息,提供張貴英指認,張指向第10位,但實際上第11位才是周克華。法官又當庭播放一段「8.10」案件的視頻剪輯,張也認為視頻中男子走路並不像周,並且也無法辨認照片上被擊斃的是否為周。
檢方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罪起訴張貴英。對此,義務為張進行無罪辯護的兩位律師姚飛和李永超要求控方首先證明,「8.10」槍擊案是不是周干的?被擊斃的是否是周?
張的辯護律師向媒體表示,檢方在庭審前向媒體透露的部分筆錄文字並沒有準確描述張貴英的主觀想法。在15日庭審當中,辯護律師針對一些筆錄證據提出疑義。律師李永超說,「檢方出具鑑定報告,宣稱張在錄口供時精神正常,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張在庭上卻說,只要自己一緊張就會犯病。」辯護律師表示,「一個女孩被七、八個警察抓到刑偵大隊,張說自己整個人都是暈的,到哪裡了都不知道,法院應該考慮她口供的真實性。」
律師:憑照片不能斷定死者是誰
據《京華時報》報導,被擊斃的周克華和張貴英的同居人是否為同一人,成了庭上的控辯焦點。「你辨認周克華的屍體了嗎?」張貴英回答「沒有,我只是辨認了照片。」律師姚飛指出,「憑照片本來就辨認不清,更何況現在有強大的PS技術,因此憑照片不能斷定被擊斃的周克華和張貴英的同居男友是同一人。」
姚飛表示,「8.10」案發後,張貴英與同居男友還去電影院看了電影。如果真是周克華,怎麼可能在明知全城通緝的情況下,還大搖大擺進電影院看電影?所以,周克華和張貴英的同居人不是同一人。
張貴英稱不知周是悍匪
據《京華時報》報導,張貴英今年21歲,初中文化。公訴人當庭展示多項關於周克華的證人證詞,在說明周是名悍匪時,張說「我不知道,我不在現場,我不知道問我這些情況的話,究竟是在審周克華的案子,還是我的案子。」張更說,「自己不知道什麼是檢舉和立功,只是把自己知道的說清楚。」
公訴方指控,張貴英與周克華於2012年4月在四川宜賓相識後,張將周帶入家中居住,2012年7月兩人共同來到重慶。「8.10」案件發生後,周交給張6萬元,兩人多次以簡訊保持聯繫,張更提供周化妝用具。
面對指控,張貴英只承認與周克華共同到重慶,但並不認同是一同「掙錢」。張稱,「8.10」案件案發後周克華將現金交給她時,她並不知道錢是搶來的,而案發後與周克華傳遞的簡訊內容皆為新聞發布的信息,並無秘密可言。」辯護律師表示,「張貴英年紀尚小,判斷力弱、文化水平有限,以周克華的反偵察敏感性,不會將機要事情托付給張。」
據《中國日報網》報導,15日的庭審於5個小時後結束,法官並未當庭宣判。據辯護律師轉述,檢察官向法院提出,對張處以4-7年有期徒刑,並附帶經濟處罰。辯護律師姚飛表示,「張貴英是否有罪,應該以事實,而不是她的口供為依據。」
網友:天大笑話!
雖然重慶警方於去年8月14日宣稱周克華被擊斃,但質疑周克華是否真正死亡的聲音卻從未間斷。《阿波羅新聞網》曾對周克華案提出18項質疑,其中許多人質疑,周克華的母親並沒有到現場辨屍,而且檢方在庭上出示的相關DNA鑑定記錄,是當時重慶警方搜山時在發現野外的睡袋所採集遺留的人體組織,如何認定是周克華的?
作家草軍書表示,「很多事實證明,民眾每一次質疑都有道理。警方應拿出強有力的讓全國民眾信服的證據來證明死者就是周克華。為什麼當初不請周克華的母親去現場辨認呢?」
一條廣泛流傳的微博諷刺的說,「如果張貴英涉嫌窩藏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那麼貪官的情婦以及家屬都應判刑,他們同樣知道自己的男人在犯罪!也許周克華此刻正在刷微博。轟轟烈烈的抓捕、擊斃、立功、授獎…這一切原來都建立在重要當事人並沒有確證周克華的前提下,真是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