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官員公布財產,主導此項工作的部門應設在民間,而不是政府自己。作為無官不腐無官不貪的官場,也就是所謂的黨政機關各部門,才是藏污納垢最污穢的地方,他們有什麼資格可以主導此事呢?
當下的反腐敗工作,首先要求官員公布財產,本身就是針對這種政府及其政府內的所有官員的。而讓所針對的對象來主導此事,這就猶如賊喊捉賊,讓罪犯家族的人審判該罪犯,只會助長腐敗之惡風更盛行,與真正所要達到的反腐敗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那麼,針對此現狀,筆者認為,公布官員財產前必須先開放兩禁(黨禁和報禁),落實公民的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早日培養公民社會正義力量健康茁壯成長起來,屆時,民間力量才能有能力主導公布官員財產的法治化有序化規範化的健康運行。正如茨威格在《異端的權利》一書中所言:「除非濟以自由,權力就會成為暴政。」在現有體制下,一味希望把如此大權托付給已經腐敗透徹的執政黨自己來主導,絕不可能公布徹底到位的,抑或被黨集團將贓款據為己有,增加民主化的成本。
在一黨制下,公布財產一定都是有選擇性的,這就正如時下的反腐敗,做樣子是一個方面,內鬥更是一個方面。其具體利弊,簡要分析如下:
有利方面:
一、幾千年未晒的官員財產,終於可以合法地晒一晒了,無論真假,由於晒是法定的,任何官員都必須首先將自己晒一晒,無論上臺前還是上臺中,一直都是完全透明的,經得起人民群眾隨時隨地檢查檢驗的。否則,任何官員都無法向人民交代自身的清白。
二、只要晒規法定了,即便有官員弄虛作假,在無處不在的民意追查下,最終還是能夠追查個水落石出。也就是說,即便不能完全依法地讓這些官員自覺把自己全部暴露無遺,但通過其他渠道,網民也會讓其全部曝光。由此更可以檢驗官員公布財產的誠信度,弄虛作假的嚴重性程度。
三、可以切實反腐,使新任官員再搞貪腐可以悠著點。
四、可以把很多貪腐官員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給徹底反腐創造便利先決的條件。
五、通過反腐,沒收巨額贓款充實國庫,使人民和國家受損急劇下降。
六、由於實現到位以上諸方面所受到體制的直接阻礙和羈絆,絕對很難一步到位,由此對於啟蒙民眾迅速且大面積覺醒,加速專制體制的早日結束,而實行憲政民主政體,則是最有利的。
弊端所在:
一、肯定公布不到位,比如轉移資產,弄虛作假,官官相護,一定是必然的。何況作為官家的事情,除了官家的人最掌握底細,如果不在內鬥中抖漏出來,百姓根本難以全面覺察到。
二、掌握主導權的一派,對自己所在一派的堅強庇護,對不是自己一派的徹底清理,或者由於體制的需要,把那些沒背景和後臺的官員暫時拉出來為整個腐敗黨集團祭旗,正如中共歷屆的反腐敗一樣。
三、任何打著反腐敗名義搞個人獨裁的人,可以讓所有官員迅速徹底降服於自己,而讓各派人馬迅速聚集在新任領袖的統領之下,全部都俯首聽命,乖順稱臣。
四、對於勇敢群眾的揭發進行打擊報復,或利用公權和公器血腥鎮壓,或利用黑社會組織殺人滅口等,社會將會變得更恐怖。
五、所沒收巨額贓款名義上充公了,由於缺乏透明的財政收支賬目公布,這些贓款又變相被新權貴貪污或用於維穩費用,增加民主化的巨額成本,那樣其實就是適得其反,沒有絲毫意義了。本來,公眾敦促當局公布財產,就是為民主化打開突破口,卻沒料到會出現這種完全相反的結果。
六、一黨制下反腐敗,即便讓官員變相做樣子向公眾公布財產了,也絕不可能培養民間力量迅速茁壯成長起來,這才是中國民主化最大的不幸和悲哀。但在眼下,中國迫切需要民間正義力量迅速崛起,且健康快速地成長起來。未來實現憲政民主,絕不可能沒有這股力量的全面主導作用。
七、由於人們爭取公布財產及其變相公布財產的鬥爭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這便自然而然地無限拉長了民主化的期限,讓這些流氓權貴苟延殘喘,再多受活無限的時日。當然,這些人的受活與淫威,便是廣大人民所承受人禍災難的無限延長。
權衡以上利弊,馬上敦促當局公布官員財產,雖然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但不可忘記,在公布財產前,首先敦促當局開放黨禁和報禁,這才是最為至關重要的。也就是說,只要開放黨禁和報禁,就不怕他們不公布財產。而變相的公布財產,未必就能為開放兩禁打下堅實基礎,而是有可能成為新的障礙和壁壘,這才是最為可怕的。尤其是,當變相公布財產實施後,舊的問題遠未解決,新的問題產生很多,而且還更棘手,這也許還是給民主化製造無辜事端的源頭了。
不過,針對公布財產和開放兩禁,如果要當局選擇的話,他們一定會首先公布財產,絕不可能率先開放黨禁和報禁,因為這兩禁就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目前之所以花費天價維穩,就是為了鞏固這兩禁。但作為民主維權人士,我們必須充分認清這個方面,而不要被變相的所謂公布財產所迷惑。
最近,中共媒體介紹俞正聲時說,該人在青島工作時,就曾通過電視公布自己的收入、住房和接受禮品的處理情況。確實是這樣的嗎?公布財產怎麼就這樣隨意簡單而草草了事呢?這是因為:
第一、群眾還根本沒有廣為知曉就看不到這種公布信息了。
第二、想知道的群眾根本無處查找這種已公布的數據和資料。
第三、群眾怎樣核實所公布的全是真實和準確的呢?
第四、如果與事實不符,群眾又該怎樣檢舉呢?
第五、如果隱匿財產事實確鑿,又該由哪個部門牽頭有效論處呢?
第六、哪個機構主要負責檢查此事呢?
第七、怎樣做才會讓廣大群眾徹底信服呢?
第八、有健全的法規和辦法出臺嗎?
等等,一切都是空白的。
由於是人治的社會,中共的媒體也便為了宣傳的需要,固然也就毫不負責任地如此大放闕詞。當然,即便公然說謊,也沒有任何強力的監督部門來追查其荒唐的言論,而讓其也能為自己所鼓吹的荒唐言論負什麼責任。畢竟,權力就在流氓的掌控之中,該媒體作為流氓的打手工具在當下肯定會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的。
如此說來,在群眾無處不在,且與日俱緊的聲討之下,要求中共官員及其家屬公布財產的聲浪一浪高過一浪,對於眼下的公布財產,中共一定會盡快想盡一切辦法地出臺一個規定或什麼政策的,但一定是讓人大失所望的,且讓更多人更加義憤填膺,悲憤異常的。
畢竟,在一黨制下,讓一個腐爛透徹的黨自覺自願地全面揭開面紗和重重的黑幕,作為有自知之明的該黨,尤其是長期以來都是既做婊子又立牌坊過來的,越來越多群眾在此時一定要求其必須只有公布財產,無疑是直搗其最陰暗的角落和地帶上的。而按照中共現行的法律制度,他們又根本沒有絲毫理由予以繼續推拖或敷衍了事,那麼,也便只有在迫不得已中,只能硬著頭皮搞變相公開了。當然,這種公開,肯定是最能啟蒙廣大民眾迅速並全面覺醒的。
群眾在這種變相公布的悲憤聲討中,徹底認清立即開放黨禁和言禁的重要性與急迫性所在,也便更為勢所難免。這無疑也是打開民主化道路,開啟民智,讓全國人民共同步上陽光大道的突破口。
所以說,如果當局實在不開放兩禁,首先公布官員財產,也未嘗不可。只要我們充分認清這種事實,不能把變相公布財產作為拖延民主化的新障礙和羈絆。而開放兩禁,才是我們追求的最終目的。
另外還要明白,反腐不能依靠腐敗權貴,建設憲政民主政體也不可能依靠腐敗權貴。唯有人民群眾大面積覺醒,勇敢者首先形成堅強的團隊效應,體制內的開明者,比較有民主傾向的掌握雄厚資本的財團才會介入進來,反腐才會形成真反腐的團隊效應,建設憲政民主政體才能成為自然之事。
總之,目前一切都還正在啟蒙醞釀中,離這股力量的來臨所促動的社會大變革還為時尚早。
據人在海外的王希哲先生說,未來中國,共產黨有可能分解為兩個政黨,一個是富人黨,一個是窮人黨。筆者認為這種說法未必很準確,尤其是他說溫家寶代表的富人黨,薄熙來式的某人代表的是窮人黨,這是值得商榷的。還有賀衛方最近訪問美國時說,共產黨有可能向社會民主黨轉化。筆者認為,未來中國,一定有多個政黨出現,但是,究竟哪幾個政黨是最大的。根據目前發展態勢,共產黨肯定會瓦解為多個政黨,不一定就是富人與窮人的分野。民間另外成立一個或多個大黨,這絕對都是一定的。這些大政黨不屬於臺灣國民黨,民進黨,也不屬於大陸八大傀儡政黨。而是獨樹一幟,旗幟鮮明的現有中國共產黨的反對黨,絕對是不容置疑的。雖然眼下在海外,甚至在國內,反對共產黨的不成形的政黨和派係數目眾多,但他們最終必須走在一起,走完全徹底的民主化路線,建設最現代的民主政黨,才能真正形成大氣候。否則,任何小家子氣,個人主義傾向嚴重的所謂黨領袖,絕對都難以形成大氣候。
如此說來,即便在中國開放黨禁和言禁,也要很長時間的磨合、醞釀、自我訓練期,那就是為這個統一的大政黨積蓄能量,做好充分準備工作。也許該政黨叫中國民主黨,或公民黨,或者什麼的大聯盟等等,這都不是很重要。只要是最大的在野集團勢力,必須是個個領袖和精英的整合體。讓所有人都有均等機會和條件地參與競選各級以至最高領袖。否則,只能成為一個山頭主義極其嚴重的小黨,絕難形成大氣候,也主導不了對正在執政的中共官員及其家屬所公布出來的財產進行全面監督和審查。
總之,一黨制下的公布官員財產,只能是演戲,絕不可能體現實質意義與應有價值的。這就正如一黨制下的人大與政協,無論當局如何強調要加強人大和政協對政府的強力監督作用。畢竟在一黨制下,人大和政協本身就是執政黨任意把玩的雞巴貨,你還指望其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有可能嗎?
来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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