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律師探朱承志,邵陽當局設障
繼去年底中國維權人士朱承志案被移送檢察機關後,目前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和王全章正式接受朱承志家人委託,成為朱承志案代理律師。1月3日晚間,兩位律師抵達邵陽;1月4日,律師到達邵陽檢察院、公安局及看守所,要求複印案卷及會見朱承志,邵陽司法部門一天之內變換多種說法,阻止律師合法要求。至下午稱已對朱承志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半年時間。
邵陽司法部門阻止律師合法要求。4日下午對朱承志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半年時間。(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現年62歲的朱承志為中國知名維權人士,曾參與救助天安門訪民,參加福州三網友案、王荔蕻案等的圍觀行動。朱承志案由去年6月發生的李旺陽事件引發,2012年6月6日,邵陽民主人士、工運領袖李旺陽,出獄不久後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揭當局獄政暴行,隨後在警方監視治療的醫院中離奇死亡。朱承志於李旺陽去世後趕至現場併發出李旺陽死亡圖片和現場視頻,其後因質疑李旺陽死因,香港民眾爆發多次大規模遊行示威活動。
2012年6月8日,朱承志拒絕邵陽警方要求其簽署「不關注李旺陽事件保證書」,隨後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滿後被繼續羈押。7月25日,家人收到邵陽公安局發出正式批捕通知,指朱承志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12月25日,邵陽公安局通知其家人,此案正式移送檢察機關。其後,中國活動人士王荔蕻等發起「網路聯署要求釋放朱承志」活動,至目前已經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數百人簽名。
「他們要阻止律師複印案卷和會見」
據律師劉曉原向德國之聲介紹,1月4日上午八時半,當他們冒雪趕至邵陽檢察院公訴科要求閱卷和複印卷宗時,接待人員告知:朱承志案件剛剛退回邵陽巿公安局補充偵查,七本案卷和起訴意見書已全部退回,無法提供律師閱卷複印。
九時半他們趕至邵陽看守所,值班人員稱朱承志案件特殊,需領導親自出面決定,看守所政委向律師表示需按預約安排會見。律師回應按照法律規定無須預約,看守所負責人再次回絕。至下午時分,看守所方稱已對朱承志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律師劉曉原透過朱承志姐姐獲悉,邵陽警方已於1月4日火速將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送達朱承志家人處,未透露具體「監視居住」地點,只稱在「某賓館」。
劉曉原指,1月4日全天邵陽司法機關所為,可以窺見朱承志案件多處端倪及邵陽警方涉嫌「羅織罪名」行為。他也再次強調,朱承志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尤其不構成警方指控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朱承志案,公安偵查了半年多時間,檢察院只審查十天就給退回,說明證據嚴重不足。他只是拍了李旺陽去世照片和視頻發到網上,這個指控是不能成立的。」
他也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即使對朱承志變更強制措施,朱承志在邵陽當地有合法固定居住場所,應在家中執行。目前邵陽司法部門一天之內倉促變換說法,意在阻止律師介入:「他們可能是要阻止律師,第一是不能複印案卷材料,按規定我們可以複印材料,他也要提供公安的起訴意見書給我們,他們稱案卷退回公安,在公安偵察階段可以不給律師複印材料;我們要求會見,他們又稱不在看守所了,但變更強制措施後監視居住按照法律規定,律師也是可以會見的。」
福建三網友案中,朱承志參與圍觀行動
「朱承志被秘密監視居住陷入更大危險」
維權人士王荔蕻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認為,邵陽公安自知不能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後,在媒體、網友及律師介入壓力下,沒有糾錯勇氣,只能一再變換說法,這也顯示邵陽當局依然在採取拖延手段:「我覺得他們沒有誠意,在採取拖延手段,他們為什麼不讓律師去見朱承志,我們現在擔心朱承志身體狀況,他已被關押200多天,現在又說改為監視居住,誰知道他們把老朱送到哪裡了?」
劉曉原和王荔蕻都認為,在「秘密地點」的「監視居住」將使朱承志陷入更危險的境地。王荔蕻呼籲公眾繼續關注此案,劉曉原也表示明日(1月5日)將繼續向邵陽公安機關要求會見朱承志。
法廣:發李旺陽死亡照片惹禍 朱承志改監視居住
李旺陽生前好友朱承志 DR
發出湖南民運人士李旺陽死亡照片,又拒絕改口接受李旺陽死於自殺的民運人士朱承志,上月被移交檢察院,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4日突然被改為監視居住六個月,但又不在家中。其辯護律師指,當局的做法違法,目的是阻止朱承志見律師。
受朱承志委託的律師劉曉原4日抵達邵陽檢察院,要求閱卷和複印卷宗,但接待人員表示,朱承志案件剛退回巿公安局補充偵查,相關文件已退回,無法讓他複印。劉曉原趕至邵陽看守所,值班人員拒不讓見,爭持至下午,看守所表示,已對朱承志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但其家人未獲透露具體監視居住地點,只表示是在「某賓館」。
劉曉原續稱,朱承志只是把李旺陽去世照片和視頻發到網上,指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公安偵查此案半年多,提出檢控,但檢察院只審查十天便退回,說明證據嚴重不足。
他又指,朱承志在邵陽當地有合法固定居所,故此監視居住應在家中執行。當局做法明顯違法。他估計,當局的目的是在阻止律師介入,不讓他複印文件和見朱承志,因為一旦改為監視居住,「由於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師會見就要經過偵查機關批准了。」
對於朱承志被改為「監視居住」是好是壞,維權律師有不同意見,但普遍擔心,朱在不知名的「監視居住」地點,可能被虐打亦無人知曉。
民運人士李旺陽在香港傳媒播報其訪問片段後兩天的2012年6月6日死亡,其好友朱承志趕到醫院後,把李的死狀上載網站,引發公眾對李「自殺」的官方說法,香港更爆發萬人上街示威活動。朱承志其後拒絕應邵陽公安要求籤署「不關注李旺陽事件保證書」,被處以行政拘留十天,期滿後再遭羈押。12月25日,當局通知朱的家人,朱承志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移送檢察機關。維權人士王荔蕻和艾曉明等人隨即在網上發起聯署,要求釋放朱承志,短短兩天,有超過四百位海內外人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