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元旦起,中國74個大城市正式啟用新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這些城市將正式監測並實時發布備受關注的PM2.5污染數據。
近年來,中國各大城市的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受到公眾的關注。而監測指標的落後,一度成為各方詬病的焦點。在不少城市,即便天空呈現灰黃色,官方環保部門公布的空氣質量依然可能是「優良」,飽受質疑。不少外國使領館更是購置設備,自行監測併發布所在城市的污染數據。
在這些曾經廣受爭議的空氣質量數據中,PM2.5便是最為引人關注的一項指標。這種2.5微米直徑等級的細顆粒物,相比直徑10微米的可吸入顆粒物,能夠吸附更多的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也更嚴重。美國駐華使領館長期以PM2.5為參考系,通過網路發布所在城市的污染評價,與中國環保部門不含PM2.5數據的評價指數形成了強烈反差,還在去年6月引發一場外交爭議,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責美國使領館「別有用心」。
公開只是第一步
去年初,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開始先行公布PM2.5污染數據。隨後,中國環保部在去年3月發布新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明確規定了PM2.5的限制,同時,其他污染物的限值也大幅收緊。按照環保部的計畫,2016年起,新標準將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
而此次74個重點城市率先啟用新標準,在中國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看來,也是中國環保事業的重大進展。他說:「能夠監測並公布這些信息,首先能夠滿足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對保護公眾的健康也是有價值的。」
按照新標準,環保部估計全國7成以上的城市無法達標。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在有些時段PM2.5的濃度比限值高出1倍。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新標準,僅僅相當於世界衛生組織《空氣質量準則》的第一過渡階段目標值;而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目前已經逐步實行更為嚴格的世衛組織第二階段標準。中國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表示,要真正實現與世衛組織的最終標準接軌,中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的馬軍則特別強調,「在發布空氣污染警示時,應該考慮到這一因素,應該客觀地將污染情況告知公眾,提示對健康的實際影響。」
馬軍認為,像北京這樣的城市,可能還需要18到20年的時間,才能達到新標準的空氣質量要求;監測併發布數據,讓公眾充分瞭解空氣污染現狀,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應該是加強警示和倡導,以儘可能避免污染對公眾健康造成更大的影響。此外,還要積極識別污染源,並最終實現污染的減排:「這將是一個比較長期的過程。」
北京、上海、廣州、西安等四個城市中,2012年全年有約8600人因PM2.5污染而過早死亡
治理應有時間表
就在剛剛過去的12月,綠色和平組織與北大公共衛生學院聯合發布了一份調研報告。在這份名為《危險的呼吸--PM2.5的健康危害和經濟損失評估研究》的報告中,提到北京、上海、廣州、西安等四個城市中,2012年全年有約8600人因PM2.5污染而過早死亡,並造成了約1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報告還指出,如果這四座城市的空氣質量能夠達到世衛組織的最終標準,早死人數將能減少八成以上。
參與本次研究的綠色和平環保專家周嶸強調,新國標推行的世衛組織第一階段標準,與最終標準相比,長期影響下會使得早死風險上升約15%。
「中國的達標標準,可能只是算及格標準。而公布數據,可能還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只有公布數據才能知道問題有多嚴重。」
周嶸表示,現在中國暫時還沒有制訂出真正的治理空氣污染時間表。「除了北京提出了一個達到國家標準的時間表,其他城市都沒有提出具體什麼時候治理達標,也沒有提出未來五年或者未來十年分別下降多少。」
周嶸希望,能夠通過這樣的報告,督促各地政府對空氣污染治理採取更為積極的態度。不過,她同時也表示,去年新標準的出臺,以及今年在各大城市的正式實施,主要是由於公眾的推動而實現的,這也可以看作是公民社會在環保領域的一次成功實踐。
PM10主要產生於機械過程,包括建築活動、道路揚塵及風力作用等;而PM2.5則主要來源於燃料燃燒。在絕大多數城市環境中,這兩種細顆粒物同時存在。
小貼士:PM10與PM2.5
根據2012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所定義,PM10及PM2.5分別表示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於等於10微米及2.5微米的顆粒物。前者也稱為可吸入顆粒物,後者則稱細顆粒物。
PM10主要產生於機械過程,包括建築活動、道路揚塵及風力作用等;而PM2.5則主要來源於燃料燃燒。在絕大多數城市環境中,這兩種細顆粒物同時存在。
顆粒物的直徑大小直接決定了它們在人類呼吸道中能夠到達的位置。較大的顆粒物會在鼻腔、咽喉等上呼吸道部位過濾,而PM10即可吸入顆粒物則能抵達支氣管及肺泡,PM2.5甚至可到達細支氣管壁,干擾肺泡的氣體交換,而且,由於PM2.5的表面積更大,其吸附的有害物質也更多。
近來還有研究指出,超細顆粒物(PM0.1)還能穿透細胞膜到達大腦等其他器官,引發腦損傷等更為嚴重的傷害。而柴油發動機燃燒產生的顆粒物恰好位於這一等級。但世衛組織認為,現有的流行病學研究證據尚不足以推定超細顆粒物與健康之間的關聯,因此暫不制訂PM0.1的準則值。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05年公布的《空氣質量準則》,PM10及PM2.5的年平均濃度不應超過每立方米20微克及每立方米10微克。考慮到各地區的實 際情況,世衛組織還設定了3個階段的過渡時期目標。中國環保部的新標準,即PM10與PM2.5年平均濃度上限分別為每立方米70微克及每立方米10微克,剛剛達到了第一過渡階段的目標值。相比之下,德國環保局目前則以世衛組織第二過渡階段目標為準,將PM10及PM2.5的年平均濃度限制為每立方米40微克及25微克。
世衛組織在《準則》中還特別指出,第一階段標準與最終標準相比,長期暴露會增加約15%的死亡風險。
(原題目:開始監測PM2.5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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