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文革,有多少中國人蒙冤死去,有多少中國人遭受迫害,迄今都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在這些含冤死去、遭受迫害的中國人中,不僅有眾多的漢族人,還包括一些少數民族。根據官方統計,四十多年前發生在內蒙古的「內人黨案」,就有34.6萬人遭到污陷、迫害,有16,222人被迫害致死;而在《內蒙古自治區史》(內蒙古大學編)中的記錄顯示,有27,900餘人被迫害致死,有12萬多人被迫害致殘。然而,民間認為實際數字應遠遠高於官方公布的數據。而當年中國蒙古族人口不過200萬,按民族人口比例,其致死、致殘、被迫害人數之高,的確駭人聽聞,可以說,這近乎於是對一個民族的毀滅。
所謂「內人黨」,即「內蒙古人民革命黨」,最早是在1925年的張家口在共產國際和中共的支持下成立的共產黨的外圍組織,並受其操控,為其發展黨員等。30年代中期解散。1945年抗戰勝利後,一部分老黨員又重組「新內人黨」,但在1947年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前解散。不過,在文革期間,又被翻出。
1966年文革爆發後,也波及到了內蒙古,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的烏蘭夫6月在北京開會時,被指責「不搞階級鬥爭,犯了地方民族主義和修正主義的嚴重錯誤」而遭到批判。華北局書記解學恭等人向中共中央提交的報告中甚至稱其為是「內蒙古黨組織中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對烏蘭夫錯誤的揭露和批判,是挖出了一顆埋在黨內的定時炸彈」。8月,中共撤銷了烏蘭夫內蒙古黨委第一書記、華北局第二書記職務,並將其軟禁在北京,不得返回內蒙古。內蒙古的黨政領導人也多受其牽連。
196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處理內蒙古問題的決定》,指內蒙古領導人王鐸、王逸倫等為保守派的後臺予以批判。5月,滕海清調任內蒙古軍區代理司令員。6月18日,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7月,中共華北局做出了《中共中央華北局關於烏蘭夫錯誤的報告》,列舉了其五大罪狀,其中一條罪名是「長期以來包庇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哈豐阿」。哈豐阿時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曾參加過「內人黨」。11月1日,內蒙古革委會成立,滕海清任主任。而隨著烏蘭夫的被逐出內蒙古的政治舞臺,隨著革委會的成立,一場所謂「挖烏蘭夫黑線,肅烏蘭夫流毒」簡稱「挖肅」運動也轟轟烈烈地展開,其主要目的就是挖出烏蘭夫的死黨和餘黨,擴大打擊面。
隨之成立的「專案組」從哈豐阿入手,將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活動歷史翻出,並將同樣加入過「內人黨」的原內蒙古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特古斯抓捕、批判。在其後批判特古斯的各種文章、大字報、發言稿中,一個含義模糊、內容廣泛的一個新政黨被炮製出來,它既指1946年哈豐阿組建的第二代「內人黨」,又指1960年後「復活」的反中共的內人黨。
1968年2月,滕海清受到了江青、康生的接見。康生表示「內蒙地區蘇修、蒙修、日本特務不少。‘內人黨’至今還有活動,開始可能揪的寬點,不要怕!」秉承著江青、康生的旨意,滕海清決心將內蒙古的「挖肅」運動繼續深入下去。
4月13日,滕海清在群眾大會上發布命令向「新內人黨」總攻。4月14日-26日,內蒙古大學黨委副書記巴圖在酷刑之下,指認鮑蔭扎布等16名領導幹部是內人黨骨幹。這些人隨即被逮捕,並在受到酷刑逼供後又指認新的內人黨成員。哈豐阿、特木爾巴根(註: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等眾多領導幹部被打為「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
4月26日,《關於「內蒙古人民革命黨」叛國案件的報告》報送中共中央。康生向滕海清指示:「你們內蒙古的同志腦子裡是沒有敵情的。內蒙古有這麼大的反革命組織,你們還向中央請示什麼,有多少挖多少,越多越好嘛。」
7月5日,內蒙古革委會召開第三次全委(擴大)會議。7月20日通過了《關於對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處理意見》,意見認為1947年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後,以烏蘭夫為總頭目的「老內人黨」轉入了地下,對內人黨支部委員以下的骨幹分子按反革命分子處理,一般成員限期自首,抗拒從嚴。該處理意見隨後以「內革發351號文件」的形式傳達全區,對內人黨的迫害自上而下迅速開展起來。
滕海清除發布《敦促內人黨登記》一號、二號通告外,還發表《圍剿內人黨及其變種組織的標語口號》,通過威嚇、暴力的手法,將許多人揪出來,而被揪出來的人若不承認自己是內人黨,則受到拘禁、刑訊;而承認了,又要供出新的內人黨成員。比如,滕海清在內蒙古軍區政治部200人中,就揪出180個內人黨,其中10個人被迫害致死。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也挖出十二個內人黨黨支部,68名骨幹,200餘名黨徒。
之後在為時一年半的時間內,內蒙古「挖肅」內人黨的迫害活動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從首府呼和浩特迅速蔓延到了地方各盟、旗、縣鄉村。蒙古族人民遭受了一場空前的災難,上百萬人受到株連,七十至八十萬人遭到逮捕和關押,學校、工廠、辦公室、寺廟等等都成為私牢,超過十萬人被迫害致死,許多蒙古族精英被消滅。
嚴家其、高皋所著《文化大革命十年史》指出:「內人黨」冤案為全國「清理階級隊伍時期發生的最大冤案之一。」而在整個文革所有的冤假錯案中,「內人黨」受迫害者所遭受的肉體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凌辱都堪稱登峰造極、令人髮指。如在哲裡盟曾有婦女被逼與公牛交配;還有兩眼被挖出者,叫做取走兩隻燈泡。錫林郭勒盟則有被活埋的,有被割去耳朵的,其慘狀經歷者不堪回首。
由於越來越多受迫害的內蒙古人進北京告狀,而藉由文革達到了打倒劉少奇等人目的的毛澤東也決定給文革降溫,因此在1969年九大後,中共中央針對內蒙古發出了24號文件(簡稱「五二二指示」),毛澤東在文件中批示「在清理階級隊伍中,內蒙古已經擴大化了」,文件要求對誤傷的好人要徹底平反,關押者除了重大嫌疑的,其他立即釋放。為了平息民憤,滕海清被拋出成為了替罪羊,成為被整肅的對象。同時,毛將內蒙古軍區由大軍區降級為省軍區,歸北京軍區管轄,又調六十九軍、四十二軍進駐內蒙古與二十七軍和三十八軍聯合實施全面軍管,名為抵禦外敵,實為防止蒙古人暴動。
文革結束後,胡耀邦曾報請華國鋒,要求平反「內人黨」案,但最後卻只處理了一些無關緊要的角色,像滕海清等領導人則被免於追究責任,而這自然與中共無法清算文革的始作俑者毛澤東的原因是一致的。毫無疑問,「內人黨案」是蒙古人心中永遠的痛,而他們期待著的是徹底清算行凶者和其背後的中共的日子早一天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