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深圳市長許宗衡被帶走調查,引發深圳官場「地震」。此後,該案調查拖延了近兩年,期間甚至傳出許宗衡自殺未遂的消息。去年5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對許宗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在擔任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深圳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63次收受九家單位或個人的賄賂款,共折合人民幣3318.489萬元。
鄭州中院判決,許宗衡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深圳是中國僅次於北京、上海、廣州之後的經濟中心城市,雖不是直轄市,因為是首個特區,地近香港,許多官員有直通北京的天線,因此,許宗衡案牽扯眾多黨內高層派系,因此,該案的內情高度敏感,遲遲未見披露。
最新一期的《財經》雜誌根據1年多前該案的判決書等庭審文書,初步描摹了許宗衡案背後的種種錢權交易,尤其是賣官交易。
如一般高官案的常規,被提交到庭審的貪腐案情,往往經過多方妥協,將牽涉到在任高層、當紅商人的細節往往被剔除,認定的貪腐金額也被控制在公眾能接受,不至於將嫌犯置於死地的範圍內,因此,司法認定的金額往往甚至不到實際案情的十分之一。
即便是這樣,許宗衡案被認定的違法所得仍高達3000多萬人民幣。
許宗衡案主要涉及土地和官位兩樁生意,牽涉政商兩界人物。管中窺豹,可大致作為觀察中國官場運作的樣本。
1993年之前,出身湖南衡陽一個普通的鐵路工人家庭的許宗衡,在湖南當地官場已經奮鬥了16年。
當時,許宗衡官至湖南省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算是仕途暢達,但也遇到了瓶頸,。運作之下,他跨省調往深圳,從深圳市委組織部幹部培訓處處長的位置上起步。
深圳有許多湖南籍鄉黨,在同鄉看來,許宗衡善於迎奉,處事細緻,在湖南任職期間常拜訪本土高官的族人,日後獲得提拔,亦小心護理鄉黨關係,逢年過節都會從深圳驅車回湘料理一些貴人家事。
此後許宗衡升任深圳市委組織部部長,在組織系統長期的歷練,為其日後積攢了不少人脈和上升資本,並成為其出任深圳市市長的主要跳板。
許宗衡受賄案中最大一筆賄款,即深圳的潮汕機商人黃振達給的1500萬港元,接近其司法認定賄款的46%,時為2006年至2007年間。許宗衡正是在此期間為其名下的地塊變更土地規劃等事項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
許宗衡還出現在一樁與深圳市景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莊楚雄有關的土地糾紛中。司法認定,2001年至2008年,許宗衡為莊楚雄子女入學、土地糾紛提供幫助,先後七次非法收受莊楚雄給予的港幣130萬元、美元30萬元和英鎊3萬元。
此外,許宗衡還先後為海王集團醫藥物流建設用地、大百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部建設用地調整規劃、深圳市索立特磨料磨具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廠房用地等提供幫助,並分別收受賄款。
插手各種經濟利益,尤其是土地利益,獲取巨額回報,是許宗衡的主要生財之道,但判決書提及的這些情節,與深圳千億級的經濟規模相比,顯然披露的僅是其中一小部分。
作為從組織部長起家的外來政客,許宗衡在太子黨眾多的深圳能問鼎市長一職,顯然,許宗衡的背景並不簡單。
在深圳,許宗衡長期擔任組織部長,深耕當地多年,門生遍地,而許案中,最值得觀察的,是涉及官位交易的賣官情節。
2009年6月,許宗衡被帶走調查,此後,當地爆出深圳市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原主任李林受賄案和深圳市福田區原區委書記李平受賄案。李林受審時即交代系因許宗衡案接受紀檢部門調查,最終被查出受賄事實。
許宗衡卷宗顯示,深圳市龍崗區原區委書記余偉良、深圳市龍崗區原政協主席陳勝興均向許宗衡買官。
2004年至2009年,許宗衡利用擔任深圳市常務副市長、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余偉良職務升遷提供幫助,先後六次收受余偉良給予的港幣120萬元。
現年52歲的余偉良是廣東博羅人。2003年之前,余歷任深圳市寶安區委常委、黨組副書記、副區長。2003年任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2005年後任龍崗區代區長、區長,並於2007年4月升任龍崗區委書記。
他的買官動作,發生在由代區長轉正及升任區委書記期間。
另一位買官者陳勝興是深圳本地人,升任龍崗區政協主席七個月後被免職。其曾擔任過龍崗區副區長、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2009年4月,57歲的他出任龍崗區政協主席。
陳勝興買官的時間跨度長達九年,從2001年至2009年,從許宗衡擔任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即開始。在此期間,許宗衡先後九次收受陳勝興給予的港幣66萬元、人民幣8萬元。
目前,余偉良和陳勝興兩案案情和進展尚未公開。
此前,本臺曾報導了政治內幕作家的師東兵與許宗衡之間的衝突。師東兵自述,因其採訪了多位退休中央領導,因此,許宗衡對其客氣有加,兩人還結拜為兄弟。日後反目,網路上仍可以找到兩人早年飲酒、嬉鬧擁抱的照片,師之後被深圳檢警判刑。
師東兵被認定的詐騙事項均與許宗衡有關,其中之一是詐騙原深圳市國土局土地開發中心黨委書記李德全73萬元。李德全作證稱,師東兵說認識許宗衡,可以向許推薦其當國土局副局長。
許宗衡落馬後,已出獄的師東兵曾在網路上公開聲討許宗衡,根據他的說法,許宗衡「公開列出的賣官標價是:一名區的正職不低於1000萬元;大集團正職不低於800萬元;一般的局長在500萬元到600萬元之間。」
許宗衡從衡陽調往深圳,並從市委組織部處長任上一路上升,背後的政治運作,是否涉及金錢交易和利益輸送,似乎顯而易見,但迄今未見官方調查披露,更因為涉及高層內幕,似乎將永遠隱藏在歷史的灰色大幕之後。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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