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網獨家報導 華夏銀行1.19億元理財產品橫生變故,上億客戶血汗錢一去難返。在華夏銀行嘉定支行的VIP客戶室裡,理財經理賣出的產品卻被銀行否認。從11月25日至今,營業廳裡的受害客戶們一直等待著……
理財產品恐血本無歸客戶抱團靜坐華夏
「已經到期的錢拿不到,天天在這裡等,今天已經第五天了」,11月30日下午,方蘭坐在華夏銀行嘉定支行營業廳的角落裡,手裡攥著一個土黃色的檔案袋,她的身邊還圍繞著跟她相同遭遇的十幾個人。再往外是七八個身著制服的保安,三四名正裝打扮的銀行工作人員穿插其中。
乍一看,沒人知道這裡正在發生什麼,只當是辦業務的人多點而已。但這些天,方蘭一刻也沒閑著,銀行、銀監、公安連軸轉。手握著當初簽的入夥書,擔心從銀行匯走的幾百萬血汗錢拿不回來。
「(我)一個人也沒這麼多錢,都是親戚朋友的錢湊在一起買的,拖了5、6個人」,方蘭回憶道,2011年11月,華夏銀行嘉定支行大堂經理徐青將銀行理財經理濮婷婷介紹給她。
「第一次買不放心,理財產品那麼多」,方蘭告訴21世紀網,「像我們這種歲數的人,攢這些錢也不容易」,但是理財經理說產品是北京開典當行的,而且還有擔保函。
為了打消方蘭的疑慮,在銀行的VIP客戶室裡,濮婷婷告訴她,華夏銀行嘉定支行的行長蔣黎也購買了該理財產品。聽到這麼一說,方蘭覺得這個產品不會騙人,「就這樣買了第一期」。
在方蘭出示的購買者名單中,21世紀網也的確發現了她提到的華夏銀行嘉定支行行長「蔣黎」的名字。
從方蘭提供給21世紀網的華夏銀行個人結算業務申請憑證可以看到,在2011年11月21日,芳蘭在華夏銀行嘉定支行通過電匯方式,匯了50萬元給中鼎財富在中信銀行北京富力支行的賬戶中。
21世紀網從客戶自行整理的報案材料中瞭解到,該產品名為「中鼎財富一號股權投資計畫」,在2011年11月25日成立。規模為2000萬左右。據悉,該期產品主要投資於商丘市永恆生典當有限公司。按出資額,方蘭的預期收益為11%。
之後,在理財經理濮婷婷的介紹下,方蘭繼續購買了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二期為「中鼎財富二號股權投資計畫」,在2011年12月21日成立,投資於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資金保管人為建行北京分行。客戶自行整理的報案材料顯示,該計畫募集資金為1000萬元左右。方蘭當時購買了110萬元,預期收益率為12%。
第三期為「中鼎迅捷股權投資計畫」,於2012年1月10日成立。項目投資於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資金保管人為中行北京分行。客戶自行整理的報案材料顯示,該計畫規模為5000萬元左右。按出資額,方蘭的預期收益為13%(300萬以上級別)。
上述三期產品期限均為1年,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資產管理人,擔保方均為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之後一切都很正常,直至2012年11月23號,方蘭打電話給理財經理,詢問11月25日到期的錢何時可以到賬,理財經理答曰需再過10天。
但是到了11月26日,情況急轉直下。下午1點半左右,「(理財經理)打電話給我說,中鼎出了點問題」,方蘭急了,但是對方說具體電話裡不方便講,讓她到一間賓館會議室,由律師跟她講。
「買的時候不用律師,拿錢的時候為什麼要律師了?」方蘭不明白。理財經理濮婷婷請來的律師告訴她,買的產品出了點問題,典當行關門了,而濮婷婷也已經被銀行開除。
21世紀網嘗試聯繫濮婷婷,電話接通,但卻不是她本人應答。電話那頭的男聲表示濮婷婷本人現在「不能接電話」,問及何時才能聯繫到本人,對方則含糊道還要一段時間。
如今一期產品1年期限已到,預期的高收益已經成為泡影,就連本金都有可能血本無歸。方蘭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產品是在銀行買的,她的第一反應,就是去找銀行要錢。
500多客戶利益受損華夏辯稱從未代銷
方蘭得知消息後,立即到華夏銀行嘉定支行,卻被告知「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夥計畫」並非華夏銀行的理財產品,而華夏銀行亦明確表示從未代銷過該「入夥計畫」。
而就在此前,11月26日,客戶通過華夏銀行網上客服系統諮詢「中鼎投資是不是你們銀行的理財產品」,工號hx55489的客服在線回答:「是我行代銷的」。
12月1日,21世紀網多次嘗試登陸客服系統,均顯示「在線客服網路通訊故障」。
隨後,21世紀網以客戶身份撥打客服電話,客服人員的態度也相當謹慎,問及其是否有代銷信託產品,對方先是含糊承認,後反而詢問客戶是否在上海地區,得知為上海客戶後,則矢口否認。
顯然,華夏銀行方面撇清關係的說辭,並不能被客戶接受。
在銀行匯款業務操作中,需要包括經辦櫃員、覆核員、授權員3名銀行工作人員辦理。不同的銀行在匯款金額上也有不同,此前中國郵政每次匯款限額為5萬元,而中國銀行也是經辦櫃員只能授權5萬元匯款,支行行長級別則可以授權1000萬元的匯款。
「5萬以上就要經理授權的,我們都是幾百萬匯出去的。一億兩千萬的項目,銀行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們的錢都是存在銀行裡然後轉出去的」,方蘭拿著保留的「結算業務申請憑證」告訴21世紀網。
和方蘭同病相憐的顧忠指著背後的房間說,「就在客戶經理那裡辦,就在這個房間裡,買的時候簽字,把卡給她劃走就行了。現在(到期),銀行說不是他們賣的」。
從客戶報案材料中,21世紀網得知,本次已經知曉的涉及人數已有500餘人(正式簽約的大約80人,其他多為集資人),隨著後續理財產品到期,人數或會進一步增加,四期產品規模合計約有1.19億元。
除了給出上述說法,銀行方面還沒有和客戶開展進一步溝通。11月30日中午,21世紀網以客戶身份致電華夏銀行嘉定支行總機,詢問這次風波的影響,對方回答道「放心,沒什麼事」。而在此之後致電上海分行提出採訪需求時,轉出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12月1日,本該營業的華夏銀行嘉定支行貼出一則未經蓋章的通知,「進行內部裝幀、增添設備。故此暫停營業一天」。
21世紀網也特別諮詢了上海市律師協會信託業務研究會委員許海波。許律師認為,(銀行)承擔代銷責任,一般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來證明這是銀行的代銷行為。
「如果沒有這樣的直接材料,如果能提供其他間接材料證明該理財經理是職務行為,並直接推薦了該理財產品」。許律師告訴21世紀網,「假定產品配置建議是這個銀行理財經理的個人行為,且有證據證明這個理財經理作了誤導性推薦並導致客戶兌付損失,推定其為職務行為並要求銀行承擔責任也是可以探討的。」(文中「方蘭」「顧忠」均為化名)
華夏銀行事件存三大疑點
疑點一:銀行員工為何得以違規私賣產品
網友「揭幕者」提出質疑:「華夏銀行說這並非華夏銀行產品,是理財經理私賣別家的信託產品,可見華夏銀行對理財經理的管理多混亂。」記者瞭解到,按相關規定,銀行員工不允許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金融工作,更不允許在銀行辦公場所從事與該銀行毫無關係的產品的推銷。該事件中的銀行員工明顯未遵守規定。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反映,目前銀行對內部一線員工的管理只注重考核業績,而忽略對員工行為合規性的檢查。一線營銷人員如果不安於本銀行提供的待遇收入,就可能利用銀行員工的身份,瞞著本銀行做一些事情,輕則私自代銷其他公司產品,重則私自吸收客戶資金,投放高利貸,做資金販子。據銀行內部人士反映,每家銀行都按規定定期對員工行為進行風險排查,可是所謂的風險排查只是填填表格,甚至是自查。
疑點二:在貴賓室簽約為何沒引起管理人員注意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質疑,為什麼這麼長的時間,這麼多客戶在銀行貴賓室簽了與該銀行沒有任何關係的合同,沒有引起管理人員的注意?並且在該銀行員工的陪同下, 多人通過該銀行櫃臺將大量款項轉到同一賬戶,經辦的櫃員為什麼不遵循可疑交易監控的工作原則立即向領導匯報?如果已經匯報,會計部門為什麼不追查、不制止?對這些問題,當事銀行均未通過任何渠道發表任何聲明。
質疑三:銀行關門做生意是否需要外部監管
專家對記者表示,監管當局為什麼也沒有發現問題,為什麼沒有人對私募基金的宣傳和發售過程進行管理,在銀行購買一個低收益的普通理財產品都要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測試,購買私募基金的人難道就不要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測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