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一間服裝廠的中國女主管近日因撕毀已故前國王西哈努克的照片,被法庭判處這名女子罰款及監禁一年,並驅逐出境。此新聞迅速引起國人爭議並成為焦點,爭議在於儘管這位中國女主管已經誠懇道歉,並表明自己並不知畫像上的人是誰的情況下,還是被強制在成千上萬的柬埔寨老百姓面前在畫像前屈膝下跪。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態度是:「西哈努克是中國人民的偉大朋友,深受柬埔寨人民愛戴。個別人的這種行徑是極端錯誤的,將由柬方依法予以處理。」
國家政府應該保護誰?
一個人,在國外犯了一點小錯,在她的內心深處,一定盼望著她的國家能伸出手來拉一把,而不是把她推進一個無底的深淵之中。可以想想此時此刻她是多麼的無助,即使下跪敬香都無法獲得原諒。僅僅只是撕毀一幅畫像,就要用手銬銬到大庭廣場上,在成千上萬柬埔寨國民的圍觀和威脅下,向西哈努克畫像下跪磕頭!這種讓海外中國人「任人侮辱」的現象令人瞠目。聯想到1993年,美國學生邁克菲因在新加坡亂塗鴉被判鞭刑,克林頓親自出面為他求情。——相比之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冷冷的一句「個別人的這種行徑是極端錯誤的,將由柬方依法予以處理」,實在讓人心寒。別說海外華人,連國內的中國人心都冷透了。
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撕毀政治人物像的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強制個人下跪是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是犯罪!那麼中國政府在保護誰?更何況作為一個政府的責任是保護國民,本國公民在外國犯法,是否處理?如何處理?自應由該國司法部門自行決定。這是一個本國公民應有的合法待遇。看看那些為境外違法國民求情的政府!巴基斯坦裔英國公民阿克毛因攜海洛因被判死刑,英國政府6個月與中國交涉10次。2005年越南裔澳大利亞人阮祥文因販毒罪被新加坡判絞刑,澳大利亞總理5次出面請求。2009年克林頓訪朝鮮解救兩美國女記者。2010年卡特解救美公民戈梅斯。
美國和以色列如何保護海外公民利益
美國是如何保護海外公民的呢?任何一個地方的哪怕一個美國公民受到了傷害,都可能遭到美國政府強烈的政治、外交甚至軍事上的反映。而且這樣的庇護不論你的政黨和種族。曾經美國公民 Lori Brerenson, 甚至加入了秘魯共產黨。1996年於秘魯被捕並判終身監禁,從柯林頓到布希到歐巴馬都為她的釋放對秘魯施壓。2011年她終於回到美國過了離家15年的第一個聖誕節。美國住秘魯使館對媒體說:我們不是在乎她是否是什麼黨,我們只在乎她是美國公民。
在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網站上,清晰的寫明瞭美國公民在海外遇襲時應該採取的步驟。首先,美國公民在國外遇上難題,馬上就會想到找美國大使館處理。美國大使館雖然在一些外國人眼裡高高在上,在美國人眼裡不過是納稅人養的政府機構的一部分,自然要為納稅人服務。美國公民進入美國大使館如閑庭信步,美國人到國外了甚至打電話到當地的美國領事館,竟然為了聽聽鄉音而和政府官員聊了半個小時,可見他們的親民。
而以色列是「族裔」保護模式。以色列政府自認為對全世界所有地方的猶太人都有保護的責任,只要有猶太人在海外受難,不管他是什麼國籍,也不管需要花多少代價,以色列政府都會設法去營救和援助。最典型的例子是,1984年和1985年,以色列政府執行了匪夷所思的「摩西行動」,把在衣索比亞的1萬名遭受內戰和飢餓打擊的「黑色猶太人」偷偷空運回以色列。這種對國民安危的極端重視,與以色列用一千餘名巴勒斯坦囚犯換回一名己方的士兵,在價值觀上是一致的。這也是中國非常需要學習的一點。
中國該用哪種模式保護海外華人利益?
相比之下,中國的海外華人是確確實實的「弱勢群體」,他們向來就沒有強大的祖國做後盾。可是華人不是被告知說「從此站起來了」嗎?可咋又被逼跪下了?而且是向一幅遺像下跪。外交部表態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說一句「希望柬方能從輕發落」呢?畢竟中柬有多年的友誼了,也許柬埔寨也想小事化了,但是最應該靈活處理事情的外交部卻丟下句冷冰冰的話「交給你們處理了」,連個雙方都能下的台階都不給。畢竟西哈努克再親也是外國人,中國公民再錯也是中國人,外交部的回應是打算坐視本國公民利益受損而毫無作為嗎?難道外交部從來沒考慮過中國人的感情麼?
不久前湄公河血案曾引發了全國人民的廣泛關注,直到如今仍有很多人在反思,隨著中國公民出境日益增多,他們在海外的人身和財產權益應當如何保護?而中國作為一個迅速崛起的大國,如何應對此類侵犯海外公民權益的事件,如何盡到自己保護海外華人的責任?也許,美國保護海外公民的原則和做法,能夠提供一些值得借鑒的思路。例如美國人的護照中寫著:「不管你身處何方,美利堅共和國都是你強大的後盾」。中國護照中寫著:「請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並尊重那裡的風俗習慣。」翻譯一下,山姆大叔是說:美國人出國後,有人欺負你,我罩著;中國說的是:出去少給老子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