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領導人十一集體亮相(看中國配圖)
中國官方雖然已經表示要將薄熙來交付司法審判,但到底會以什麼罪名給薄熙來判什麼刑?金鐘先生在「開放」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指出,薄案的資訊爆炸,創六四之後高潮,已有令人疲勞之感。而且關於薄熙來的處理與罪行的嚴重,也顯示中共內部鬥爭的複雜與激烈程度,遠非人們可以想像。
政治局開列了如下六項指控和罪名:一、在王立軍事件和谷開來謀殺案件中,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二、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賂;三、利用職權,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四、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五、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用人失誤,後果嚴重;六、尚有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以上六宗罪最嚴重是第一宗,謀殺海伍德,原是谷開來判刑的唯一罪行。當時沒有涉及薄熙來,現在他有份。「重大責任」暗示不是一般涉入,有指使、預謀的共犯之嫌。第二、三宗是經濟犯罪,一般貪官皆以此獲罪直到伏法處死。薄獲兩個「巨額」指控,極為嚴重。而性關係沒有提及強姦等罪責,可視為道德問題;用人失察失誤,也未及刑事罪。第四、五宗,比較次要。第六宗是一個重要伏筆。暗示還有重大罪 嫌在調查中,估計已有相當證據在握。
金鐘先生認為,薄案曲折演變至今,尚未閉幕。政治局已明示有線索待查,而薄熙來本人和黨內外他的支持者的必然反彈,不容低估。由於案發於黨治高於法治的環境中,引發種種爭議,也是應有之義。因此,十八大前這段路未必平坦。以中共的行為方式看,薄案的大局已定,大反覆料不可能。原先估計薄案將在十八大之前「沽清」,看來斷無可能。現在重慶已經罷免其人大代表資格,但黨內處分要待七中全會追認,七中會期已訂於十一月一日,開完,十八大登場,若司法程序要在黨內處理完結之後,那麼,薄案的最後結局,勢必在十八大之後。夜長夢多,新人的控制力何在?有待觀察。
鮑彤先生發表文章說,中國是個三權不分立,司法不獨立的國家,換言之,是共產黨領導一切的國家。任何無法無天的事,只要黨的領導決定捂蓋子,都是捂得住的,餓死幾千萬人捂得住;黨的毛主席害死國家主席劉少奇捂得住;為什麼薄夫人殺死個把外國人,就不能捂?殺人案發生在去年。浮出水面在今年年初。進入司法程序已經是七月。由此可知:從二月到七月,中共最高層發生過爭論,大約持續了半年,在如何處理薄谷開來這個小人物的問題上達成了共識,於是才有八月間的宣判。更大的爭論是如何處理薄熙來這個較大的人物。黨內下決心處理薄熙來,是四月間的事。繼續成為問題的是,要不要把他送交司法機關公開審理。直到八月間,高層仍然沒有達成一致。因此之故,在公布妻子罪行時,連丈夫的姓名也諱莫如深。
其實,為了妻子的案子,丈夫早就打了中央直轄市副市長王立軍耳光。這耳光證實了薄熙來的法律地位,證實了他是殺人者的保護傘。意味深長的是,耳光事件發生在一月底,黨的最高領導和最高政法委立即掌握了細節。可是,直到八月間,在「公布」妻子案情的時候,黨的政法委和黨的喉舌仍然在全國範圍內,小心翼翼地保護這個耳光事件不讓老百姓知曉。如此同心協力,如此用心良苦,令人驚嘆!耳光事件的公布意味著,到了九月,想幫薄熙來捂蓋子的那些人也只能無可奈何,於是,九月二十八日的政治局會議作出了開除薄熙來黨籍開除公職並送交司法審理的決定。一波三折,步步艱難,很不容易。由一個黨來依法治國談何容易,把中國建設成為法治國家的道路更是漫漫修遠。今後往何處去,大家都在關注,都在施加各自的壓力。
原題目:看如何給薄熙來定罪量刑以及尚存的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