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是人嗎?
時常看到強調中國國情特殊、不宜實行來自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中國必須保持自己的特色、走自己的道路一類的論點;而且為了證明「中國模式」的優越,舉國體制、大國崛起,統一(相對於多元)、穩定(相對於動亂)常常拿來說事。為了強調中國的特殊性,就得批判普世價值;而十分悖謬的是,與此同時還經常論證中國人素質低,因而不適合民主。
每當看到這樣的觀點和論證,總不免讓人想問一聲:中國有那麼獨一無二嗎?進而,中國人是人嗎?
何為普世價值?根據維基百科的表述,就是泛指那些不分領域,超越宗教、國家、民族,只要本於良知與理性皆為所有或幾乎所有的人們認同之價值、理念。簡而言之,就是每個人都應該得到符合人性的或者人道的對待;就是作為人享有基本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免於匱乏和免於恐懼的自由。
在幾年前官媒官學猛批普世價值的時候,我曾經寫過「普世價值本是常識」一文。按照普通人常識性的理解,「普世價值」是指人類在長期的歷史進程中形成的共同價值觀和創造的文明成果,大體包括自由、民主、科學、法制、人權、平等、博愛等等理念。既然是「普世的」,說白了就是人人都需要人人都喜歡的價值觀,有人說得極端些,就是連流氓都不能公開否認的東西。是啊,流氓都得承認的理,強盜都得遵守的道,還用得著討論麼?
如此說來,無論中國人多麼堅定地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多麼強烈地反對西方現代性並要形成自己的現代性,進而走出一條優越於西方的發展道路、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也不能反對普世價值。除非我們根本就是苗草不分、黑白不明、是非不辨的一群。
有人假托《蘭德公司報告》形式對中國國民性特點提出嚴厲批評:
(一)中國人不瞭解他們作為社會個體應該對國家和社會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普通中國人通常只關心他們的家庭和親屬,中國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緣關係上而不是建立在一個理性的社會基礎之上。(二)中國是世界上少數沒有信仰的可怕國家之一。由於缺乏信仰,中國人沒有罪惡感,沒有虧欠和內疚感,只要犯罪不被知道,就是無罪,縱觀中國整個歷史,最殘忍的爭鬥和屠殺都來自於他們內部。(三)中國人所說的政治除了欺騙和背叛沒有其它東西。在中國,政治鬥爭是罕見殘酷而無情的,政治鬥爭讓中國一代一代人失去人性。(四)大多數中國人從來就沒有學到過什麼是體面和尊敬的生活意義。中國人普遍不懂得如何為了個人和社會的福祉去進行富有成效的生活。(五)中國人的價值觀建立在私慾之中。由於在貧窮的環境下生長並且缺少應有的教育,大多數中國人不懂得優雅的舉止和基本的禮貌。(六)中國人的生活思想還停留在專注於動物本能對性和食物那點貪婪可憐的慾望上。(七)失敗的中國式教育成為世界的笑柄它已經不能夠服務於教育本應所服務的對象:社會。
有著強烈民族自豪感的國人看到這個評價多半會氣得發抖,但細琢磨一下恐怕又不無道理。我們到底有多特殊?我們還是不是人類共同體中的成員?我們屬於人類這一點沒有異議,問題在於究竟是什麼讓我們像是人類社會中的另類?
我們常常聽聞人們在面對現實無奈時說的一句話:「別忘了你是在中國」。這道出了體制機器從不把人當作人的本質。人們熟知的雷鋒日記中有這樣的句子:「我要做一顆革命的螺絲釘,黨把我擰在哪裡我就在哪裡閃閃發光,永不生鏽」。文革時的革命口號說:「革命戰士是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搬到大廈不驕傲,搬到廁所不悲觀」。
很顯然,螺絲釘不是人;磚石泥土不是人;草芥螻蟻不是人;馴服工具不是人;馬鈴薯不是人;烏合之眾不是人;義和團不是人;紅衛兵不是人;……凡被動者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內戰中的士兵不是人,是炮灰;歷次政治運動中的鬥爭對象不是人,是要被消滅的階級敵人即非人,而作為運動動力的群眾也不是人,是被驅使利用的武器;大飢荒中被餓死的不是人,只是作為數字存在的人口;新世界工廠中的工人不是人,而是靈巧又馴服的人手;奧運賽場上的運動員不是人而只是拿金牌的工具;死於「躲貓貓」等五花八門形式的在押嫌疑犯們沒有被當作人;在街頭被城管追、打、搶、砸的小商販們沒有被當作人;倒在強拆車輪下的錢雲會們沒有被當作人!在現實和虛擬世界中被禁言被失蹤的也同樣沒有被當作人!同樣地,實施強制壓迫的國家機器當然也不是人。……
「以人為本」,這是黨和政府早在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就明確提出的,並且作為科學發展觀的基礎。為此,我們必須改變不把人當作人的制度和文化基礎。中國問題的癥結是沒把人當人:比如,「發展是硬道理」!我們必須要問:什麼是發展?誰的發展?經濟增長、GDP增加永遠不能「硬」過人的生存、發展和自由!再如,「穩定是壓倒一切的」!我們必須思考:為何要穩定?誰從「穩定」中獲益最大?社會穩定永遠不應成為目的,穩定永遠不能「壓倒」人民的幸福和尊嚴!而當我們探索中國的憲政民主之路、努力融入人類文明主流的時候,卻有人不停地呱噪:中國人不適合民主,一旦民主就會亂;決不搞西方那一套。這就如同當你還跪著的時候,就有人告訴你一旦站起來就會摔倒因而很危險。
當今世界中,一國之國民要成為真正的人,首先必須成為公民,即懂法律、有理性、知曉自己的權利、義務且能夠合法合理地保護自己權利的有組織的公民。是不是人取決於我們要把自己當作人!要努力成為公民,要推動公民社會的成長。這也是阿倫特意義上的行動的人,獨立思考的人,積極生活的人。在阿倫特看來,公民的性質不僅僅是一種政治共同體成員的身份,而且更是一種作用和能力,自由的個體以此在共同事務中成為有效成員。而相較於勞動和工作,行動置於「人的條件」的核心位置。行動是至高無上的人性的形式,沒有行動的生命「簡直是死寂一片,它不再是一種人類生活,因為此時人不再生活於人與人之間」。
公民的行動以人的自由、尊嚴以及積極進取的主體性為基礎,以人的自我啟蒙為條件。由此個人才不再是孤獨冷漠絕望的個體,而是阿倫特意義上的公民——承擔作為公民的責任,為自己的權利負責,為公共事務負責。公民社會的力量,公民的覺醒與能動性——公民的勇氣、公民的能力和公民的智慧是社會活力與改革動力的不竭之源。體制改革的動力來自社會而非權力自身;體制內的改革力量是在社會力量的逼迫下產生的;公平正義的規則是在各種力量的博弈中形成的;公民社會是在公民的參與行動中生產出來的。走出停滯狀態、恢復社會活力只能從公民的自覺和公民的行動開始。
1804年2月28日,德國小鎮哥尼斯堡所有的教堂喪鐘齊鳴,在許多素不相識的市民的矚目下,80年前從這裡誕生的哲學家康德下葬在故鄉冰冷的墓穴裡。一塊樸實的墓碑上,鐫刻著音樂家貝多芬從康德《實踐理性批判》中摘錄的句子:位我上者燦爛星空 道德律令 在我心中。
《獨立宣言》第二段開頭的字句: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被稱為「改變人類歷史的五十五個字」而廣為人知。
為實現和保護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行動、而發聲,我們將證明中國人不是另類,而是人類大家庭中生而平等的成員。而此行動的過程中也將站立起真正的人、大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