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間我參加了一個美國會計師事務所舉辦的論壇,論壇的主旨是和與會的賓客分享目前中國概念股面對的危機,作為企業應對的策略及作為中介機構應如何提供更有效的服務。由於論壇邀請的很多賓客都是該事務所的審計客戶,所以也有一點加強溝通,關門交心的意思。
席間的一位嘉賓談到,最近在美國市場上市的中國股票(「即中概股」)紛紛中箭落馬,「東南融通」更是壓垮美國投資人信心的最後一根稻草,這真是妙人說妙語,可以想見美國人民瀕臨崩潰到終於崩潰的心理變化過程。
之所以說它是「最後一根稻草」,乃是因為此根稻草之前金光護體,光芒萬丈。
東南融通的主承銷商是高盛和德意志銀行,PE是大名鼎鼎的老虎基金,審計師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德勤。諸神護法,助我上青天。沒料到企業本身不爭氣,上去的時候是大鵬展翅的姿態,結果被鄰居小孩用繃弓子擊落。瞬時間,神殿崩塌,法身不再。美國人一定暗想誰說中國人沒有創造力,在這方面完全配得上「nothing is impossible」的褒揚。如果高盛德意志老虎和德勤都不再值得信任,只怕今後只有美國政府承銷,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聯合簽字才能把中國股票賣出去。
我雖然認識很多投行和PE的朋友,但畢竟不是做這一行的。沒有立場替他們解說。我所做的工作和審計師的接觸更加密切一些,所以我願意嘗試著站在審計師的角度回答一下很多人心中的疑問,「為什麼有些公司財務造假,甚至連年造假,審計師卻沒有第一時間查出?」
審計師工作方法的核心是通過審計抽樣和分析性覆核,獲得審計證據,支持審計意見的得出,從而「合理保證」企業的歷史財務數據「免於重大的錯報。」這麼看來,審計抽樣和分析性覆核是路徑,審計證據是目標和保障,審計意見是結論。
先說審計抽樣,在實際的審計過程中,審計抽樣這一程序一般是由初級員工完成的(我們稱之為小朋友)。原因比較好理解,通過抽憑發現財務舞弊的機率遠遠低於分析性覆核,重要性不高。
此外,由於審計準則,監管機構和各個事務所內部政策對最低樣本量有所要求,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因此不可能由經理或者合夥人完成。當然,我個人這麼看,如果合夥人有時間坐下來翻翻憑證,他能看出的東西自然遠遠多於小朋友。
我曾經有個很好的朋友,絕頂聰明,本來是學電子工程的,但由於家學的影響,在工作第二年毅然改行,進了一家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但是幹了一年後就辭職到企業去了,我當時不是太理解這樣的職業轉換還專門請教過他。他沉吟了片刻,回答說,主要是抽憑太痛苦,有些結論看幾張憑證就可以得出了,但是還要不斷地抽下去,別說抽的是憑證,就算抽的是仇家,也該疲倦了。
審計師總說「實質重於形式」,但就抽憑而言,可以稱得上「形式重於實質」。綜上所述,通過抽憑發現重大舞弊不是太現實。至少按照目前的工作傳統不現實。不過在實際工作中,通過抽憑發現問題其實是可行有效的,我們留在以後專文探討。
再說分析性覆核,這一審計方法在業內很受推崇。
很多重大的舞弊和財務造假的確是通過分析性覆核發現的。但是這一方法執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要看執行人的實務經驗和技術功力。這有點像太極拳裡的推手。
如果是內功深厚的太極拳大師演示,那麼外行也能看出推手其實是太極拳的精華所在,由此還能力證太極拳並非只有體操功能。如果換做你我來演示,簡單粗暴的推推搡搡難看不說,就效用上而言,可能還不如第八套廣播體操。
在目前的實務中,分析性覆核基本上是經理級別的員工執行的。至於合夥人能夠執行多少,實在要case by case的來說了。綜上,分析性覆核的確不錯,但是要看執行人的水平和能力,既然加了一個附加條件,執行的效果就不能一概而論了。
最後說說本文的重點,「審計證據的獲取」。就審計理論而言,審計證據有內外之分,書面口頭之別。
內外是針對企業而言的,來自於企業內部的證據是內部證據,比如企業的賬簿,倉庫的入庫單據,銷售部門的銷售訂單,採購部門的採購訂單。外部證據是指來自於企業外部的審計證據,比如銷售客戶的收貨確認,供應商的發貨單據,銀行的對賬單等等。書面口頭可以望文生義,指的是證據的載體。就證據的證明力而言,外部的,書面的證據證明力最強,內部的,口頭的證據證明力最弱。
此時,一個邏輯死結產生了。上述關於審計證據證明力的邏輯有個嚴重前提,就是企業所提供的來自外部的證據是真實的,而並非與外部客戶或供應商的聯合串謀。
舉個例子,如果審計師需要確定一筆銷售業務是真實的。那麼最完美的審計證據是,從物流上來講,企業可以提供銷售客戶發來的收貨確認單;從資金流上講,企業很快收到了來自於客戶的回款(當然,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至少在目前的中國,應收賬款還是一個很令人遺憾的話題)。
好的,審計師很快獲得了銷售客戶的收貨確認單,可以與倉庫的出庫記錄相核對。雖然暫時還無法付款,客戶已經給出了一張承兌匯票。一切證據都表明,這筆銷售收入是真的。
在這個時候,我們在前面所提到的「嚴重前提」被忽略了。
但是如果企業和客戶串謀了呢?如果審計師獲得的這一切的外部書面證據都是做出來的呢?在這麼糾結的時刻,只有依靠傳說中的「職業判斷」了。
如果分析性覆核還可以比擬推手中的內勁,那麼高明的職業判斷在難度係數上大概可以比的上」降龍十八掌」,一來會的人少,二來,會的人可能也沒學全,使將出來的只有十五掌或者十六掌。威力上自然大打折扣。
如果職業判斷失敗,審計師根據獲得的虛假審計證據出具了無保留的審計意見,這就形成了開篇問題的答案。審計師在蓄意的財務舞弊,欺詐,雙方或者多方的串謀遊戲中,無法解開審計證據真實性這個邏輯上的死結。
前不久還有一個絕妙的例子作為佐料,請參見博士蛙涉嫌財務造假的相關報導,博士蛙的審計師德勤最後請辭審計師,原因是無法對高達3.92億元的預付賬款的存在性和商業實質性做出判斷。
3.92億是個關鍵的數字,可以想見的是,這個數字已經大到了,即使審計師獲得了充分的審計證據,但是出於職業判斷也無法說服自己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地步。那麼如果這個金額是3.92萬呢?39.2萬呢?或者392萬呢?審計師該做怎樣的選擇呢?
再問一個問題,我們談了半天的,是審計師的死結嗎?
中概股隕落的背後:審計師的邏輯死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