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導說,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家屬,也已收到官方退還的兩套房子,「一套老宿舍,另一套清水房。」文強兒子文伽昊表示。文強於2010年7月被執行死刑,至今已經兩年,骨灰原計畫與逝去的父母同葬於歌樂山,但遲遲「不敢下葬」。文伽昊透露,文強骨灰目前仍安放在殯儀館,「就一個骨灰盒,沒有姓名,沒有照片。」文伽昊稱,父親去世後,他找工作屢屢受創,好不容易找了一位女朋友,結果對方父母聞知他是文強的兒子,便勒令分手。這種遭遇頗為類似文革中我經歷的事,時間過去40多年,中國還能出現薄熙來和文強這樣的人,真是民族的悲哀,人類的恥辱。
如同一場噩夢,就在我們每一個人眼前掠過,兩年前是文強被薄熙來抓捕,王立軍在其臨死前奉命去密談,什麼密談,還不是交易?當時我寫過幾篇文章,質疑他們一對一談話的違規行為,有讀者斥我是為貪官辯護,但如今,王立軍身陷囹圄,沒有步文強而去,卻也身敗名裂,如果說是其蒙冤勾魂,誇張了些,但說幹部體制使他們輪迴,倒卻有依據,比較文強與王立軍的貪腐金額是非常簡單的數學題,但制度上的弊端少有認同,官員內鬥成了反腐的利劍,一黨獨大形成了貪腐成風的背景,假如暗鬥變成明爭,也許還會有類似的悲劇,但人民的選票卻會對其加以抑制。至少王立軍與文強的密談內容可以即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我不瞭解文強,也沒看過法院有關他的卷宗,但判決書說他索賄受賄了1211萬元,還強姦了一個大學生,前者我相信了,這種體制沒有約束,幹部不貪不佔的人太少,只是數額和情節認定的問題;後者我心裏存疑,依據國內的社會風氣和官場潛規則,文強不必強姦,美女多如牛毛,為了利益交換,還不投懷送抱?如果真的強姦了,那被害人在哪?至今秘而不宣,也沒當時舉報,顯然是順姦後翻臉的,薄熙來為了用文強之死嚇傻公檢法,就找了個弱女子當槍手,果然槍沒響,一隻毒針就使文強和重慶的公檢法司都倒下了,從此僕俯在薄熙來的腳下,他可以欲所欲為。
據2010年9月《重慶日報》披露,重慶「打黑」共摧毀14個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立案偵辦涉黑涉惡團夥364個,查扣涉案資產29億元。當時,重慶不僅三個最富有的民營企業家陳明亮等人,在打黑中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還有一大批次富有的私營企業主也在打黑中入獄判刑。《財經網》轉述多名涉黑企業家親屬的說法,「打黑」期間,他們的財產從查封到拍賣,身為當事人都無從瞭解處置的程序和結果。今年7月7日,國內著名律師斯偉江在微博上報料說,按法律規定,國庫是唯一有權接收被執行民企財產的主體。但黎強案中,被執行的財產卻直接劃入了重慶市巴南區政法委的賬戶。這充分說明,薄熙來是用文革運動式的辦法打黑和反貪的。文強案也是典型的一例。
文強的兒子之所以至今不敢為其父下葬,還有其他的找不到工作和女友的經歷,都顯示了薄式黑打反貪的社會基礎是深厚的:很多中國人骨血裡沉澱了階級鬥爭的思維定勢,而且期待一位包青天,但無知的重慶人看不透薄熙來的真面目,他是比文強貪婪百倍千倍的大貪官,靠大貪抓小貪而歡呼雀躍,到頭來不過幾年就幡然猛醒,原來,最大的黑社會不是那14個民企,而是以薄熙來為首,由谷開來,張曉軍,王立軍,郭維國等人組成的貪腐殺人集團,最大的貪官不是文強,是薄谷夫婦。試問,文強的兒子既沒在海外定居,也沒辦自己的公司,他的太太也沒有企業,更沒有殺人,你說誰是貪官?正是中共慣於說謊的媒體不斷洗腦,把重慶人洗成了傻子,至今還在恨文強而不恨薄熙來,因為他是高官和紅二代,他的觸目驚心的「貪腐王國」急需海市蜃樓的遮掩,一切還在走程序,而民間對其貪腐的積怨還沒爆發,有權勢者就害怕了,薄家的貪腐數額已經達到必須縮水報導才可以安撫民心的程度,可以想見中國的政局是多麼詭異和危險。
我時常想,官員們為什麼在位時,明知任期是有限的,早晚要下臺,有的年事已高,離死不過一厘米,卻沒有一點悟性,不思考制度變革,卻貪得無厭,給對立派留下整肅自己的利劍,彷彿一切都是身不由己,原因何在呢?如同文伽昊不敢為其父下葬,還得從制度上找原因,人性都是貪財好色的,男女皆然,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不能靠自覺,只有靠制度的約束。文強沒把握住自身,王立軍,薄熙來都是這樣,多年的愚民政策造成了老百姓的盲從,官員利用這種情緒打倒了政敵,也埋葬了自己。
好在即將上任的第五代領導人有點奇特的切身經歷:習近平的父親慘遭過文字獄,李克強下過鄉,他們感同身受,知道民間疾苦;劉源有過類似文伽昊的故事,但劉少奇沒貪什麼,不是不想,那時也沒錢可貪;等等,但願他們別好了傷疤,忘了疼。假如,他們重用令計畫是為了預示統戰工作的新局面,在接見馬英九時承諾,中共允許國民黨在內地發展黨員,建立支部,公開活動,國共兩黨變以往的合作與翻臉,為競選和雙贏,那麼,大規模的走馬燈式的貪腐輪迴和黑幫暗鬥還會有嗎?文強,王立軍,薄熙來之類的人物還會有嗎?
從這個意義上講,人民苦等習近平再現有點道理,是的,不能再等了,我十歲時就飽覽了文革時文伽昊式的悲劇,面對他不敢為父下葬的慘劇,我不能掩目而繞道,我想說,真的太痛心,太失望,既使是貪官,也不應當11個月就殺死,更不能破壞異地審理的程序;既使是貪官的家屬,也不應當受到社會的歧視,何況有些情節至今存疑。中國的官員為什麼不爭氣,為什麼不努力把國家搞成一個民主與法制的國家,以保護子孫後代?相反地卻在短暫的任期內發瘋式地撈錢,撈了也沒空花,只是當個數字存在那裡,或者通過子女轉移到海外,一面罵美國等西方國家是敵對勢力,一面把錢送給人家賺,結果把腳下掏空了,只留下民眾革命的乾柴烈火,這真是作孽,究竟是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