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後宮」成堆扯出高官淫亂史
中共當局公布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涉入的「六宗罪」中,「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的性關係」這一項控罪,尤為引人關注。有消息指稱:事件引起大陸女主播、女星們大恐慌,各找門路遮醜,同時也引來國外媒體關注。有美國雜誌刊登北京高層的「六大性醜聞」,其中,以毛澤東最為荒淫無度。下面和本臺記者一起去瞭解:
海外中文媒體引述知情者的話指稱,9月28號的中共政治局會議上,有關薄熙來的情色貪腐檔案擺在與會者面前,裡面記載薄熙來和多名電視臺女主播、影視女星的性關係,並且有名有姓。
報導並引述觀察家的分析說,《央視》和各地方電視臺早就淪為中共高官的「後宮」和「煙花巷」。
北京法律學者徐昕透露,當局公布薄的淫穢史引起大陸影視女名人大震盪,不少涉嫌與薄有染的女性透過各種途逕自白,表示自己「沒到過重慶」,或者各找關係、「乾爹」等,乞求「跟有關部門說說,把名字從名單中劃掉」。
美國《外交政策》(FP)9月28號也刊發報導指出,共產黨官吏們的性醜聞,可以追溯到創始人毛澤東。因為毛澤東曾公開提倡性「就跟喝一杯水一樣隨便」。
報導並盤點了中共最大的六個性醜聞人物,包括: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和被中國網友評為「吉尼斯世界情婦記錄」--「最具創意獎」得主--福建省周寧縣原黨委書記林龍飛;以及綽號「最大花採賊」和「最酷的廣播電視局負責人」的原重慶市宣傳部門副部長張小川;還有,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的弟媳、被稱為「重慶黑社會大姐大」的謝才萍;和有過18個情婦的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以及前中共主席毛澤東。
其中,尤以毛為首。報導說,毛在「情婦」這個領域,沒有人能跟他相比。因為他糟蹋了數百、甚至成千上萬的婦女。
獨立中國問題專家鞏勝利:「可能63年來這問題都沒解決。其實毛澤東時代,黨中央天天舉行的舞會,其實大家都知道。那些文工團,也是這方面的一個‘創舉’。薄熙來事件拖到現在,它說的與‘若干個女人有不正當的關係’,其實在中國這些黨的高層裡面,幾乎是屢見不鮮的。」
獨立中國問題專家鞏勝利認為,中共高層頻頻出現性醜聞,問題根源就在於體制。
鞏勝利:「體制本身有這樣的漏洞!這麼一個最高權力機構,老百姓沒有參與的權力,舉手的權力,也沒有對它說是和不是的權力。這樣的環境,一個在天上高高在上,老百姓都低三下四的在地下。憲法又是個零,零就是沒有執行,那你想這樣層出不窮的事情,是不是很自然。」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30號在微博中說,如果涉入薄案的女性乃自願或獲取不當利益,公眾對此有知情權,當局應該公之於眾,以避免傷及無辜。
北京律師唐吉田:「作為一個官員,他有這些男女私情,向社會公眾進行一定的公開和披露是有必要的。這就涉及到公權和私權之間的界定問題。到底隱私權應該多大範圍保護?對於官員,公務行為是否也以隱私權去抗辯?如果涉嫌違法,甚至參與犯罪,再去遮掩,是有問題的。如果說是她們私人層面的事情,可能要公開的話,確實涉及到相關女性隱私權保護的問題。」
在當局宣布對薄案「男女關係」的定調後,不少網友對薄熙來表面道貌岸然、背地男盜女娼極盡譏諷。有網友開玩笑說:「與黨的關係正常,你與多名女性的關係就正常;與黨的關係不正常,你與多名女性的關係就不正常」。
北大教授吁公布親薄女性免傷無辜
薄熙來遭開除黨籍與公職,其中最受人關注的是,官方所宣稱的薄熙來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表示,薄熙來無法逃過懲處,但中共18大再過數週就要召開,不會有時間審判薄熙來。但他希望薄案內容盡快公布,以免各方揣測傷及無辜。
臺灣《旺報》報導,賀衛方認為,根據《刑法》規定,薄熙來無法逃過懲處,相當確定,但基於時機因素,不太可能在人大之前發生。
賀衛方推測:薄熙來將被判至少20年徒刑,雖然索賄金額若如官方認定般大,行賄罪理論上可判處死刑,但薄熙來不可能被判死刑。
賀衛方9月30日也在微博中說,薄熙來被控與多位女性有染,關於某女星傳言又甚囂塵上。依法理,若涉案女性乃自願或獲取不當利益,則成「特殊公眾人物」,公眾對此有知情權,且公之於眾亦可避免傷及無辜。
雅虎文化頻道微博也提到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案,陳曾經利用職權玩弄女性,先後與兩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致其中一人3次懷孕,並要求對方做人工流產。在此期間,又與其他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陳良宇還利用職權為這些女性及其家人安排工作、獲取利益等提供幫助。暗示薄案也應盡快公布詳情,以免外界揣測。
《天涯雜談》有評論文章指,究竟是哪些女人和薄有不正當關係,這個問題一定令很多人費思量。有人會認為,既然得了不義之財,受到法律制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應該將這些人的名字公布於眾。與薄有染的女性貪婪薄的權勢的原因較大。
文章質問,為什麼薄熙來可以隨意支配自己的權力,拿權力來謀求想得到的一切,包括女人。依照中國的法律,權力是人民的,薄熙來的權力是人民賦予他的,他憑什麼濫用這些權力?前提是什麼?有人監管他的權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