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為何屢屢開槍殺人?(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9月21日上午,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一村民為征地補償與當地「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後又與在場的警察發生衝突。當地調查組通報稱,警察在生命受到威脅之後開槍,一村民當場死亡。9月22日,盤錦市成立調查組併發布消息稱,警察開槍是因為村民暴力妨礙警察執行公務。經鑑定,開槍警察槍支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強制征地在中國大地上早已是遍地開花,從一線城市到偏遠的鄉村,強制征地無處不在。遼寧盤錦位於遼寧省西南部,遼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帶,對外貿易非常發達,經濟狀況跟一般城市相比應該還算是比較好的。眾所周知,即使是在雲南、貴州這樣較為貧困的西部地區,政府都是在瘋狂圈地,盤錦這樣的地方就更不用說了。
因為征地能給官商帶來巨額的利潤,所以,各地官員都熱衷於強行征地。雖然國務院曾在這幾年就征地問題三令五申,希望從政策上杜絕強征現象,但是,所有的法律法規都形同虛設,強制征地依然大行其道,難以計數的農民有苦難言、有冤難申。不過,比較可喜的是,最近幾年,有關這方面的消息不再像以往那般敏感,只要有媒體獲悉,便可以大膽報導。當然,遺憾的是,一般也只能是異地媒體打頭陣。
這一回,首先報導盤錦此次警察槍殺農民事件的不是遼寧當地的媒體,而是遠在北京的具有大膽敢言傳統的《新京報》,消息一經報導,便引發了公眾的強烈關注。僅僅在鳳凰網上面,不到24小時,跟帖數量就達到了4千多條,而參與頂貼的則高達40餘萬人。在百度新聞上,有關新聞也迅速登上了新聞熱榜的前三位。
從網民們的反映不難看出,幾乎沒有人不對此事當中警察的暴行以及官方調查組的袒護氣憤填膺,然而,從中國的社會現實看,沒有多少人會對此事的最終處理結果持樂觀態度,因為中國的法律只是懲罰和打壓民眾的工具,對權貴階層而言,實在是沒有太大的約束力。
要判斷此事當中到底誰是誰非,讓我們先來看一看事件的經過。據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紹,9月21日上午8點,當地某農場隊長帶著近百人,開著挖掘機,來到村民王樹傑家的莊稼地,欲強行剷平地裡的水稻。因為雙方還未談攏補償價格,王家上前阻撓,結果雙方發生激烈衝突。渤海派出所警察隨後到達現場,但衝突並未停止。
該村民稱,王家與警察發生衝突後,聽到了槍聲,隨後王樹傑被證實死亡,其親人也不同程度受傷。該村民介紹,王家的承包地大約有兩畝,種著水稻,「沒想到發生這種事情。」據悉,死者王樹傑今年36歲,1米8的個子,有兩個兒子。事發之後,他的妻子不知所蹤,而其受傷的親人則被送到醫院進行搶救。
著名維權律師王才亮對於盤錦警察開槍打死農民的合法性問題有三點質疑:「第一,雙方還未談攏補償價格的情況下,即使是國家征地急需,依據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也只能是由土地管理機關依法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並在該決定書生效後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當地某農場隊長憑什麼帶著近百人,開著挖掘機,來到王家的莊稼地,欲強行剷平地上的水稻?第二,雙方還未談攏補償價格,王家上前阻撓是正當防衛。因此雙方發生激烈衝突,農場隊長及其幕後操縱者是違法方,應當對此承擔責任。渤海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衝突並未停止。本應當制止農場方侵權行為而去制止維權方的民警與受害人產生肢體衝突,責任在於警察沒有依法履行人民警察的義務。第三,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參與非警務行為,嚴格控制在民事衝突中使用武器。警察明知衝突的原因是土地糾紛並非刑事犯罪,為什麼不退出衝突地區?反而是將農民當作了敵人,又是鳴槍警告,又是開槍擊斃維護自己合法財產的農民。什麼時候,我們的人民警察成為拆遷公司和征地事務所的護衛隊。顯然,這場血案的發生是當地非法佔地、損毀死者莊稼所引起,開槍的警察並非依法履行公務,其開槍不具有合法性和正當性。當地的結論是利益共同體的互相庇護。我相信,這個問題是法律常識,當地的法律人都心知肚明,只是利益面前失去了良知!但願他們的上級不會同樣失去常識與良知。」
誰都知道,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是警察的天職,然而,在中國,雖然官方對警察和公安機關的宣傳冠冕堂皇名,但是,警察群體實際上卻在官民發生矛盾或利益衝突時,義無反顧地充當官方的打手,將民眾視為敵人。因為有官方撐腰,加之司法不獨立,所以,即使警察的行為過火,觸犯了法律,依然可以逍遙法外。
「三農」自胡溫上任以後被視為頭號問題,針對耕地逐年減少的情況,2009年6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土資源部提出「保經濟增長、保耕地紅線」行動,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證18億畝的耕地紅線不能碰。溫家寶曾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徵用耕地需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並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然而在,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地方政府早已把相關規定置若罔聞,利用權力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我行我素。
在警察槍殺農民的事件後,有人不禁發出這樣的疑問:其一,這是農民耕地,不得隨便徵用,征地前,當地政府是否辦理了征地合法手續?其二,如果的確需要徵用王家的土地,征地補償款談不攏,政府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當地政府有何權力未經法院審判而強征?其三,如果政府違法在先,根據刑法當中「為了使本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的規定,即使是農民有暴力行為,也是在行使正當防衛權,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力,警察有何權力開槍?
征地的事情,原本就跟警察無關,事實上,在很多時候,警方都會提前進入征地現場,他們之所以去,不是為了幫助農民阻止非法征地,而是為官方充當打手。可見,此次參與強征王家耕地的警察所扮演的角色極不光彩,在王家阻止非法侵佔耕地的時候,警察是絕不會保持中立的。
正因為警察在征地、拆遷、計畫生育等等各種場合都會出現,而且不是充當普通民眾的保護神,所以,對於這個群體,民眾早就沒有好的印象,雖然也有不少好警察,但所佔的比例實在是太小。一提到警察,一般人都會自然而然地想到凶神惡煞的惡警。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口碑極差的群體,卻在官方的宣傳中被稱之為「民警」,試問,有多少警察在捫心自問時,覺得能對這個稱謂當之無愧?
在盤錦這起警察槍殺農民的事件當中,官方違法強制征地在先,不管王家人對強佔耕地者有無威脅言行,於法於理都無可厚非,不存在妨礙警察執行公務的問題。盤錦官方的調查組的調查結果顯然是在為警察的違法暴行背書,這讓人再次看到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以及官官相衛的黑暗社會現實。
綜上所述,當事警察以及當地的公安機關和政府都應該為此次令人髮指的事件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人命關天,如果在警察草菅人命之後不能將其繩之以法,今後在強制征地時,類似的事件必然會再次出現,而民怨將進一步積累,當民眾忍無可忍的時候,大規模的暴力反抗就必然興起。
當前,中共當局將維護社會穩定視為重中之重,而維穩的方式則是強壓式而非疏導式。當前的社會看似保持「穩定」,其實早已是火星遍地,等到經濟下滑、民不聊生的時候,星星之火必成燎原之勢。值此時刻,中共高層應該督促遼寧地方當局嚴肅依法處理這起事件,並盡快啟動政治改革和土地私有制,否則的話,中國社會將會陷入以暴易暴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