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說釣魚島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那為什麼如今卻在日本之手呢?
回答是:二戰後,釣魚島和琉球群島被美軍佔領由美國託管;後來,在1971年,美國把釣魚島和琉球群島的管轄權交給了日本。
但問題是,釣魚島既然是中國領土,二戰結束後就該歸還中國,讓中國管,怎麼讓美國託管了呢?
於是,有人就提起舊金山和約。例如,現在新加坡大學執教的黃靖先生說:「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合約,在亞洲各戰勝國均未參與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將北緯29度以南的群島(包括琉球群島、大東群島和釣魚島等)交由美國託管。」
上述說法容易使人感到,釣魚島被美國託管的決定是美國等國背著中國做出的。按照這種說法,釣魚島問題的始作俑者實際上是美國;再聯繫到現在美國宣稱釣魚島屬於美日安保條約保護範圍之內,無怪乎很多保釣人士把矛頭指向美國。
可是,上述說法稍一思索就知道大有問題,肯定站不住腳。
因為眾所周知,二戰結束,日本是戰敗國,中國是戰勝國,名列世界五強(美蘇英法中),又是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於原先被日本佔據的領土,只要中國想要回來,沒有要不回來的,沒有任何國家能夠阻止。
再看美國。對當時的美國而言,中國不僅是盟國,而且是友邦,是在亞洲最好的朋友(別忘了,中美交惡是1949年中共掌權之後,尤其是在朝鮮戰爭爆發之後),日本則是頭號敵人,美國對日本最不信任(也不要忘了,美日親善是若干年以後的事),它當然願意把日本佔據的中國領土還給中國而絕不願意留給日本。
因此,單憑常識我們就可以斷言:二戰後,釣魚島未被歸還中國,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在當時,中國壓根兒就沒有對釣魚島提出過主權要求,中國自己放棄了釣魚島。
這不幸是事實。
2008年1月16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這無疑是最官方的網站--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蔣介石後悔拒收琉球群島」。文章寫道:
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開始進入反攻階段。隨著義大利的無條件投降,納粹德國的覆滅只是時間問題,對日作戰開始成為同盟國的作戰重心。為此,美國總統羅斯福決定召開由美、英、中、蘇四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以加強反法西斯聯盟,協同對日作戰。
1943年11月23日晚,蔣介石帶王寵惠與羅斯福單獨會談時,提出了日本攫取中國之土地,應歸還中國等4項要求。
對蔣介石提出的上述幾點,羅斯福均表示同意。羅斯福還說,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給中國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中國的要求是合理的。
在談到剝奪日本在太平洋侵佔的島嶼時,羅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島。他對蔣介石說:「琉球群島系許多島嶼組成的弧形群島,日本當年是用不正當的手段搶奪該群島的,也應予以剝奪。我考慮琉球在地理位置上離貴國很近,歷史上與貴國有很緊密的關係,貴國如想得到琉球群島,可以交給貴國管理。」
對羅斯福突然提到的這個問題,蔣介石沒有料到,也不知如何回答好。
過了一會兒,他才對羅斯福說:「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佔領,然後國際託管給中美共同管理為好。」
蔣介石這樣一說,羅斯福認為他不想要琉球群島,故未再說。
……
1943年11月25日,蔣介石與羅斯福再次會談時,又談到了琉球群島。羅斯福說:「我反覆考慮,琉球群島在臺灣的東北面,面向太平洋,是你們的東部屏障,戰略地位極其重要。你們得到了臺灣,如不得到琉球,臺灣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此島不能讓侵略成性的日本長期佔領。是不是與臺灣及澎湖列島一併交給你們管轄。」
蔣介石見羅斯福又提到這個問題,想到琉球被日本佔領了多年,原擬定的提案不含琉球問題,覺得不好回答。
羅斯福見蔣介石不作聲,以為他沒有聽清楚,又補充了一句:「貴國要不要琉球,如果想要,戰爭結束了,就將琉球群島交給貴國。」
蔣介石這才又照先前的答覆回應道:「琉球的問題比較複雜,我還是那個意見,中美共同管理為好。」
羅斯福心裏明白了:蔣介石是真的不想要琉球群島。蔣介石的態度,羅斯福感到不可思議。羅斯福向蔣介石提議由中美兩國共同出兵佔領日本的問題,也被蔣介石婉拒。
自此以後,羅斯福及美方的其他人員在蔣介石面前再也不提琉球的事了。
……
由於蔣介石堅持不要琉球群島,故《開羅宣言》在寫到日本應歸還中國的領土時,只提到「日本所竊取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臺灣、澎湖列島等」,沒有提琉球群島。
事後,蔣介石私下為此事詢問王寵惠。
王寵惠說:「琉球的戰略地位十分重要。如果從軍事的角度講,我們應該要。」
「那日本將來要與我們扯皮怎麼辦?」「我認為,從某種角度講,琉球歷史上是我們的附屬國,交給我們比較合情理,日本扯皮沒有道理。」
蔣介石聽王寵惠這麼一說,似乎有些後悔。他說:「既然這樣,那你為什麼不提醒我呢?」
王寵惠說:「我見羅斯福第一次提到要把琉球交給我們時,你說要中美共佔共管,我作為委員長的部下,自然要與委員長保持一致。」
蔣介石覺得,這件事是個遺憾。他叮囑王寵惠說:「羅斯福要把琉球交給我們的問題,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再不要向外說了。如果有人問及此事,就說我們沒有條約、根據,提不出理由。」
此後,國民黨的文件、檔案、雜誌、圖書一提到琉球問題時,都說因無根據,故中國在開羅會議上未提琉球群島的問題。
你或許會說,中國雖然放棄了琉球群島,但不等於放棄了釣魚島;因為按照中國人的概念,釣魚島屬於臺灣列島,不屬於琉球群島。
但問題是,按照日本人和美國人的概念,釣魚島屬於琉球群島。如果中國政府把釣魚島放在心上的話,它本當明確地告訴美方:我們所說的不要琉球群島,是不包括釣魚島的;釣魚島不屬於琉球群島而屬於中國,我們要求歸還釣魚島。
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如果中方作出這樣的說明,美方一定會把釣魚島和琉球群島分開處理,把釣魚島還給中國。問題是,在當時,中國政府沒有作出這樣的說明。
尤其是,在1945年二戰結束後,聯合國將琉球群島交美國託管;美方發布的第一號命令就是公布託管區經緯度地圖,釣魚島被劃在託管區之內,而中國政府對此沒有任何表示。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十二章《國際託管制度》第七十八條:「凡領土已成為聯合國之會員國者,不適用託管制度。」中國是聯合國成員國,中國政府同意釣魚島被美國託管,那等於放棄了對釣魚島的主權。
回到舊金山和約的問題上來。就像我前面講到的那樣,例如黃靖教授的說法,可能會使讀者以為釣魚島被美國託管的決定是美國等國背著中國做出的。但事實並非如此。舊金山和約簽訂於1951年,生效於1952年,這離二戰結束的1945年已經有六七年了。試問,在這六七年間,包括釣魚島在內的琉球群島是處於什麼狀態呢?事實上,早在1945年,琉球群島就被美國託管了,而託管的主張首先倒是中國提出來的;本來說的是美中共同託管,後來中國沒有參加託管,所以才變成了美國一國託管。
9年前,2003年,臺灣舉辦了一場《釣魚臺列嶼問題學術研討會》(臺灣人稱釣魚島為釣魚臺--筆者注),時任臺北市長、現任臺灣總統的老保釣馬英九也出席了這次研討會。《中國時報》對這次會議有簡要報導,報導的標題就是:「爭釣魚臺,國際法不利臺灣」。報導說:「多位參加‘釣魚臺列嶼問題學術研討會’的學者昨天指出,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沒有適時就釣魚臺列嶼主權提出主張,戰後更遲至一九六八年傳出其周圍海域有豐富油氣才提出領土主張,未來如要透過國際法來解決爭議,恐怕對我方不利」。
這就是說,主要是中國政府(指中華民國政府)自己的疏忽和錯誤,才導致了釣魚島未在二戰結束後回歸中國以及後來落入日本之手,在這個問題上責怪美國是很沒有道理的。
中華民國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犯下大錯,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又是如何呢?
按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既然是以武裝革命的方式顛覆了中華民國政府,並且長期被排斥在聯合國之外,它本來可以在釣魚島問題上不接受先前中華民國政府採取的立場以及聯合國的相關決議,自己提出一套新的主張,但事實卻是,在釣魚島問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沿著錯誤的方向犯下了比中華民國政府更大的錯誤。
50年代《人民日報》的兩篇文章和國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周恩來的講話(參見《人民日報早年文章聲稱釣魚島屬於日本》),沿用日本的稱呼,把釣魚島稱作尖閣諸島,將之歸在琉球群島名下,並聲稱「這些島嶼在過去任何國際協定中均未曾被規定脫離日本」。這無異於公開宣布釣魚島不屬於中國。假如說中華民國政府還僅僅是默認了釣魚島不屬於中國,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乾脆是承認了。再加上70年代中日建交,中方迴避釣魚島問題,這就使得中國在釣魚島問題上更加被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在更晚的時候,才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由於它後來的主張和先前的主張正好相反,並且對此沒有給出任何交代,這就嚴重地削弱了這一主張的力量。
不少人總是把中國在領土爭端中吃虧統統歸結為國力不強,這顯然不符合事實,釣魚島問題就是反證。中國失去釣魚島,不是因為中國不強大,而是因為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疏忽和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