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讓世界大開眼界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以其被判死緩的「審判秀」剛剛落幕,另一幕同樣按照當局撰寫的腳本上演的王立軍「審判秀」開始登場。9月5日晚,大陸各大媒體幾乎在同一時間刊登了如下信息:重慶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根據大陸檢方的指控,王立軍是明知薄谷開來有殺害尼爾•伍德的重大嫌疑,卻違背職責、徇私枉法,以使薄谷開來不受刑事追究,已構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已構成叛逃罪;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續,違法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綜上所言,王立軍將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很明顯,同審判谷開來一樣,對於王立軍的審判,也是隻字不提薄熙來,似乎王立軍的四項罪名與薄毫無關聯。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所有人都不會否認,身為下屬的王立軍之所以「徇私枉法」完全是看薄熙來的面子,而其叛逃美領館,交給了美國諸多高層內幕資料,也完全是被薄熙來「逼迫」所致,這背後的種種黑幕,當局顯然是刻意避而不談。而且,王立軍「違法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干了哪些事,比如竊聽中共高層往來通訊,背後的主使薄熙來怎能脫了干係?至於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中的「他人」除了薄熙來還會有誰呢?
既然王立軍案有這麼多疑點中共都要迴避,既然已經有了谷開來的「審判秀」作為示範,王立軍案的審判程序、主審法官和律師、審判詞以及最終的審判結果,甚至王立軍在宣判後表示認罪伏法也基本是沒有任何懸念,完全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大家期待的不過是又一場稀裡糊塗、讓世界恥笑的「走過場審判」或「表演性審判」。
目前,作為看客的我們唯一可以做的是猜猜王立軍將會判什麼刑。死刑?死緩?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中共刑法規定,犯「徇私枉法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叛逃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叛逃的,攜帶國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後發表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言論的,等等。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受賄罪」的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其中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等等。
按照中共定的腳本,王立軍應該是四罪並罰。「徇私枉法罪」的最高刑罰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叛逃罪」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濫用職權罪」的最高刑罰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只有「受賄罪」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依照筆者的推斷,既然審判早已與王立軍「協商好」,其應該不會因為「受賄罪」被判處死刑,其理由一定是因為其有重大立功表現,至於何種立功表現,列位看官還是自己猜吧。而這樣的例子並不罕見。比如2009年原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州長、州人民政府黨組書記杜崇煙,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理由是其「有自首和立功表現」。
有一點需要關注的是,中共公開將王立軍定性為「叛逃」,顯然其舉所引發的震盪讓中共高層甚為惱怒,因此不判王立軍死刑,那剩下的最大可能一是死緩,二是無期徒刑。從王立軍吐露出的大量薄熙來夫婦的秘密以及其它重磅材料看,從谷開來被判「死緩」的前例看,筆者傾向於認為王立軍會被判處無期徒刑。當然,這要看雙方的幕後交易了。
儘管中共當局預設的這場表演性審判還沒有啟幕,但世界對其政治和司法制度的認知絕不會有任何的改變。同谷開來的「審判秀」一樣,王立軍的「審判秀」也將會草草了結,其根本目的還是要掩蓋其背後的薄、周謀逆事實,以及薄、谷夫婦、王立軍等參與的活摘中國民眾器官和販賣中國民眾的屍體等罪惡事件。顯然,這樣的「審判秀」只能讓中共一次次在世人面前丟醜,並最終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