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國人所處的氣候條件,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曾這樣形容:「人類在這裡所要應付的自然挑戰要比兩河流域和尼羅河的挑戰嚴重得多。人們把它變成古代中國文明搖籃地方的這一片原野,除了有沼澤、叢林和洪水的災難之外,還有更大得多的氣候上的災難,它不斷在夏季的酷熱和冬季的嚴寒之間變化。」
複雜而獨特的氣候孕育了中國人,同時也為中國歷史上頻發的自然災害創造了條件。著名學者鄧拓在《中國救荒史》中就曾這樣談到,中國在上世紀40年代之前的「此三千數百餘年間,幾於無年無災,從亦無年不荒;西歐學者,甚有稱我國為‘飢荒之國度’者,誠非過言。」
根據他的統計,公元前18世紀至20世紀40年代,中國有記載的水災1058起,旱災1074起,約佔全部災害的40%以強,因而成為中國最為主要的自然災害。
夏季風無疑是導致中國水災頻發的主要原因。同時,重大旱災也往往發生在夏季。根據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閻守誠對唐代旱災的統計,夏旱超過34%。由於夏季是各種秋收作物旺盛生長需要水分最多的季節,降水稍有缺乏就會嚴重影響作物產量,所以夏旱往往被稱為「掐脖旱」,歷來是影響最為嚴重的受旱季節。
在歷史上,即使盛世也往往疲於應對強悍的夏天。
對於中國人而言,如何應對夏天將是一個永恆的話題。
移動的水災
提到夏天,就不能不先說到水災。水災是中國最為古老的自然災害。根據歷史典籍,早在遠古時代水災就開始困擾中國人。唐代虞世南所著《北堂書鈔》中就說,「遂人氏時,天下多水」。
後來到堯舜禹時,號稱有滔天洪水。鄧拓認為,所謂滔天洪水,不過是因天降大雨而致「九州閼塞,四瀆壅閉」。
根據中央氣象局1981年編製的《中國近500年旱澇分布圖集》等資料,1470年至上世紀80年代間,中國洪澇災害大體以哈爾濱、呼和浩特、成都、廣州一線為界限,以東部地區為洪澇高發區。
從歷史上看,在1949年之前的大約兩百年裡,華北平原水災最為高發,其次是江淮地區及河西以東等地。進入20世紀後,華北水災減少,江淮地區保持平衡,但東北地區特別是松花江、嫩江流域成為水災高發區,同時河西、陝南、關中地區成為重災區。
這時,中國水災的高發區已經大致以「胡煥庸線」為分界。所謂「胡煥庸線」是指地理學家胡煥庸在1935年提出的、劃分中國人口密度的對比線,即「璦琿—騰衝線」。而從1949年以後看,水災的東西差異更加巨大,中國地理第二級階梯,即青藏高原與大興安嶺、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線以東的水災比較嚴重。
水災的分布與夏季風所影響的中國降雨分布大體相當。確切地說,中國各地水災受災的高峰都是在6至9月,這與中國夏季降雨的變化完全一致,同時與農作物生長週期也完全符合。從這些條件可以看到,水災高峰的出現是與水災原因降水和承載體農作物的變化一致引起的。當然,對於不同地區來講,又與本地區降雨和農業生產的變化相一致。這也是夏季風帶給中國的影響。
但是從歷史上看,水災的分布與降雨也有所不同。以唐代水災為例,雖然目前學界對於唐代氣候特點仍存在爭議,包括「全暖說」、「由暖轉冷說」、「波動說」等等。但根據史料,唐代水災較其他朝代更多。
根據《中國三千年氣象記錄總集》等資料,發生水災最多的是包括今天河南、山東、江蘇及周邊地區的「河南道」,其次是關中地區,都超過總數的四分之一。但是,根據氣象歷史,中國降雨量最多的分別是華南地區、東南地區、長江中下游及雲貴川地區。而在唐代,這些地區的水災遠少於北方地區。
不過,如果從時間分布上看,自從安史之亂後,北方水災開始減少,南方水災增加。比如,包括今天遼西走廊、河北東部的「河東道」的水災減少了三分之一。轄地包括今天上海、浙江、福建全境、蘇南及安徽部分地區的「江南道」的水災卻增加了50%以上。
顯然,唐代水災分布的變化與當時社會經濟的變遷有很多吻合之處。在唐早期,政治經濟中心位於關中,其經濟供給區遍及整個黃河流域,特別是中下游地區。陳寅恪稱之為「關中本位政策」。
到安史之亂,戰亂使北方人口大量死亡、生產陷入停滯。中國人對南方的開發力度加大。根據《吳地記》等記載,蘇州人口由貞觀年間的不到2萬戶,增加到唐僖宗年間的12萬戶。
季風的歷史
氣候對於中國的影響,根本在於對中國農業的影響。以季風為例,它為中國農業生產提供了有利條件。
由於夏季風的影響,中國夏季的氣溫較高,熱量充分。這樣,像水稻這樣對熱量條件要求較高的農作物在中國可以向更高緯度種植。同時,由於夏季多雨高溫,使中國較其他同緯度地區更利於農作物的生長。比如長江中下游地區與非洲北部、中東地區緯度相當,農業生產環境卻天差地別。
如果說降雨給中國人的生產、生活都帶來影響,那麼旱災更多體現了天氣對農業生產的控制。
乾旱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包括降水、土壤情況、地下水位以及作物品種等等。根據史料,唐代旱災發生主要在3、5、6、7月,其中四分之三分布於夏季。在唐王朝早期的核心地區:關中、河南道、河北道,一般春季降雨量少卻蒸發量大,夏季降雨直接影響全年的降水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旱災往往跨越幾個月,歷史記載的災害事件往往是其發展到嚴重程度的時間。而在比較明確的記載中,春夏連旱更為突出。
根據目前學界的主流認識,在公元6至10世紀中國氣候曾發生多次波動,即魏晉時氣候上升進入「溫暖期」,導致降雨、乾旱頻繁。到8世紀中期再次出現氣候異常,柳宗元所在的永州位於湘江上游,但那時每年降雪都有將近一週,甚至出現暴雪。到10世紀後期,氣溫再次回升。
極端情況是公元6世紀末至7世紀中葉,近50年中旱澇災害各出現近40次,還有一半的年份出現冰凍災害。然而隨後一直到唐朝滅亡的半個多世紀裡,水旱災害卻大大減少。
氣候波動大大增加了降水的隨機性,或者部分地區降水過多,或者部分地區乾旱頻發。根據史料,同一年中水旱災害併發並非少數。
同時,旱災的時空分布也與人口及社會經濟變遷存在吻合。很多學者曾將災害記錄作為判斷古代氣候的依據。但顯然,人類活動在古代就已大大影響了自然災害。
事實上,以唐朝為例研究天氣對中國的影響以及中國人如何應對天氣,乃是「盛世治災」的樣本。
夏季氣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中國人的生活,但是其影響程度究竟有多大呢?
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教授張平中2008年11月曾在美國《科學》雜誌上發表論文指出,變化的亞洲季風對唐、元、明等朝代的滅亡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甚至是給了已處於困境中的王朝以致命一擊。
例如在北宋中後期,由於季風減弱,夏季降水減少、導致農作物減產,進而引發戰爭和農民起義。而對於唐、元和明來說,亞洲季風的大規模減退同樣導致了王朝的衰退。因此,氣候通過影響農作物生產,進而影響了中國的歷史。
此前,在2007年1月,德國學者豪格也在英國《自然》雜誌刊登稱,由於夏季風的減弱而導致的乾燥、少雨天氣,促使唐王朝滅亡。
不過,時任國家氣候中心首席科學家的張德二隨後在《自然》發表文章,稱唐代滅亡前的30年正是處於多雨時段。
制度應對夏天
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如何應對夏天的水旱災害以及次生、衍生災害一直是中國人的難題。
首先是如何認識災害。「天命」曾是中國人對天氣及自然災害原因的唯一解釋。鄧拓曾這樣說道,中國人脫離氏族社會後,經濟政治生活都由單一階級支配的體系已經建立,所以人們認為人間一切事物都可以由支配階級進行統治,因此也受其影響。同時,受自然力的壓力,又設想存在與人間統治階級一樣的天神。所以,天氣、災害都被認為由人間統治者的行為引起,受天神控制。
因此,那些年代,一旦出現災害,皇帝首先要自責和檢討,並且採取「德行」消除上天的責怪,即「弭災」。「弭災」包括自譴、避居等等。後參加這種活動的往往還包括皇室親屬、各級官員,後來普通百姓都會採取類似行為。
隨著生產力的提高,中國人開始採取其他方式應對災害。根據鄧拓歸納梳理,歷史上中國人應對災害有消極救濟與積極預防兩種。消極救濟又有臨災治標、災後補救兩種。
臨災治標又分為賑濟、調粟、養恤、除害等等。災後補救包括安輯、放貸、節約等等。安輯是指安頓流民,蠲緩即緩賦,放貸用於復業,節約用以度困。
積極救濟論的主要內容是包括重農、倉儲在內的「改良社會條件」和包括水利、林墾在內的「改良自然條件」。
鄧拓認為,中國歷代災害之最多、最甚者首推水旱,「水旱之致災,雖亦由於自然條件使然,而人工不與以改良克服,即水利之廢弛厥為基本原因」。
而「森林之多寡,對於水量之調解,關係至為重大」,他引用外國學者的話說:「無木之荒,不啻無粟。」
上述應對之策均是技術性的,其結果往往取決於當時之吏治。所以在歷史上很多時候,治水治旱前後均先治吏。
官吏往往開始就決定了人們是否需要應對災害。《明憲宗實錄》中曾記載,1470年華北、華東地區的六個府「夏麥已全無收」。結果官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雖累經報災傷,然有司未照例覆勘,輾轉遲延。」
而在預防環節,也經常出現《明會要》所載倉儲「十處九空,甚至倉亦無存」的情況。
解決這些問題,只能嚴格吏治。《典故紀聞》記載,永樂元年,朝廷要求「凡豐捻之處,於見有官鈔支糴谷粟,儲以備荒,郡縣考滿,吏中計績,以定展最。」也就是說不僅建立儲備制度,還將其作為官員考核的內容之一。
在明洪武年間,為了防止救災時官員剋扣糧食,規定將每個災民的姓名和應得到的口糧張貼在公共場合,還要求上級官員「出其不意」下行查驗。
應該說,無論從預防還是實施,制度的細節都是中國人應對夏天及其災害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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