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作為一位演講人,密蘇里州眾議員托德·阿金(Todd Akin)可能會因自己的笨拙而顯得很扎眼。但作為一位議員,他在墮胎問題上的過往表現在很大程度上類似於他的大多數共和黨眾議員同事,後者將限制的權利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之一。
兩年之中,漫長的財政危機以及在如何管理聯邦赤字問題上的爭奪,在很大程度上排擠了限制墮胎的議程。但該議程又漸漸擠進日程,成為了2012年競選的焦點,至少在目前是如此。正是這個焦點問題,幫助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大熱門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獲得了牆頭草的名聲。它同時也威脅著共和黨控制參議院的努力,令羅姆尼的副總統候選人、威斯康星州眾議員保羅·D·瑞安(Paul D. Ryan)為難。瑞安不得不與阿金劃清界線,儘管此前二人常常步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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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墮胎的議程已經得到了一些眾議院領導人的支持,包括議長約翰·A·博納(John A. Boehner)和多數黨領袖、共和黨眾議員埃里克·坎托(Eric Cantor)。後者稱,反墮胎措施「在我們最初列入對美國承諾的那些優先事項裡,顯然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去年,聯邦政府一度幾近癱瘓,原因也與這個議題密不可分。當時,僅當哥倫比亞特區發布了一項限制墮胎的措施之後,才達成了使政府運行下去的協議。
雖然包括博納在內的共和黨國會議員抨擊了阿金的言論,即「正當強姦」(legitimate rape)的受害者能夠以某種方式防止懷孕,但大體上說,共和黨眾議員一直都與限制墮胎的議程步調一致。
週二,共和黨人批准了在下週的提名大會中採用的施政綱領文本,呼籲以憲法修正案的形式將墮胎宣布為非法,並且沒有明確將強姦和亂倫列為特例。這一觀點比羅姆尼本人的看法更加嚴格,他曾支持引入特例,允許強姦受害者流產。
瑞安的觀點更加保守,證據就是他在國會的多次投票,包括投票贊成限制海外的計畫生育資助,贊成切斷所有聯邦基金對計畫生育聯合會(Planned Parenthood)的資助,以及贊成廢除歐巴馬總統的醫改法案。阿金拚命挽救自己的政治生涯之時,瑞安的保守觀點也凸顯了出來。阿金和瑞安都曾在國會投票贊成十項限制流產的措施,以及限制家庭計畫服務的措施。
瑞安和羅姆尼都因他們的立場贏得了全國生命權利組織(National Right to Life)和其他反墮胎組織的讚揚。「生命權利捍衛者羅姆尼/瑞安的競選組合現在已經完善了,」威斯康星州生命權利組織的執行主任芭芭拉·里昂(Barbara Lyons)和立法主任蘇·阿馬科斯特(Sue Armacost)分別在該組織的網站上寫道。
這是一個民主黨計畫強調的立法議題,即便共和黨眾議員試圖把焦點保持在經濟問題上。
「你們只需要明白,哪怕是令政府關門,共和黨眾議員也不願意為計畫生育聯合會提供資金,」週二,眾議院民主黨領袖南希·佩洛西眾議員(Nancy Pelosi) 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這與他們——不管是眾議員阿金,還是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主席瑞安,或者是其他什麼人——的種種努力是一致的,他們都拒絕對關鍵的婦女保健服務進行投資、要求弱化對強姦的定義,並且要剝奪女性享有宮頸癌和乳腺癌掃瞄檢查等預防性保健措施的機會。」
長期以來都有像阿金這樣的議員,他們將墮胎問題列為主要立法議程的中心。2010年的選舉之後,由於一大群保守派的加入,他們的陣營獲得了提振。
羅姆尼的觀點與摩爾門教(Mormon Church,舊譯摩門教)一致,反對墮胎,只有強姦、亂倫和母親生命受到威脅這三種情況除外。他自稱個人是反對墮胎的;20世紀80年代,身任摩爾門教主教的羅姆尼曾試圖說服一名教徒不要終止妊娠,儘管醫生認為妊娠可能導致致命的血塊栓塞,建議她這麼做。
不過,事實證明,羅姆尼在墮胎問題上的政治立場反覆無常。他不斷變化的觀點使自由派失望,同時失信於保守派。
1994年,挑戰愛德華·M·肯尼迪(Edward M. Kennedy)的參議員席位時,羅姆尼稱他「在這個問題上不會將己方的觀點強加於人」。2002年,作為州長候選人,他聲稱支持「羅訴韋德案」的「基本精神」。儘管如此,2005年開始考慮競選總統的時候,他卻改弦更張,將自己描述為一位「在‘尊重選擇’的州裡持‘尊重生命’觀點的州長。」
將墮胎的任何例外情況均宣布為非法,這種觀點在美國的政治話語和立法實踐中都不新鮮。同樣不新鮮的是收窄強姦定義的提議,這些提議試圖把某些人所稱的「暴力強姦」和「法定強姦」乃至某些類型的約會強姦區分開來。長期以來,反墮胎活動分子一直擔心,婦女們會通過謊稱遭到強姦來獲得終止妊娠的權利。
歷史學家和其他一些墮胎政治問題專家稱,1973年「羅訴韋德案」使墮胎合法化後,排除例外的觀點幾乎馬上就成為了辯論的議題。
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政府事務主管蘇珊·科恩(Susan Cohen)稱,排除例外的觀點「既不新鮮,也不邊緣化,一直都處在反墮胎運動的主流。歷史記錄中充滿了證據,表明排除例外的思想實際上早已存在。當然,在那些認為胚胎應當和你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人看來,這在邏輯上是很合理的。」
1992年的競選中,共和黨的施政綱領中包含了排除特例的反墮胎文字,還呼籲用憲法修正案的形式將墮胎宣布為違法。2000年和2004年的選舉中也出現了類似的反對任何例外的話語,儘管喬治·W·布希(George W. Bush)一方面贊成宣布墮胎違法,一方面又支持在強姦、亂倫、孕婦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四年前,共和黨採用了尋求無條件禁止墮胎的施政綱領,雖然該黨當時的候選人約翰·馬侃參議員(John McCain)過去曾敦促共和黨允許特定的例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