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谷開來案主犯被判死緩,張曉軍被判9年,王立軍的四位部下,以徇私枉法罪分別被判處郭維國11年,李陽7年,王鵬飛、王智各5年。所有案犯均表示不上訴。這其中暗含的是,各方配合默契,各得其所,皆大歡喜,做成事前商定的結果。從政治到政治,披上法治的外衣,這是谷案的預設結果。
為達成目前的結局,中共是經過精心策劃的。中共為了轉移公眾對谷案背後重大罪惡的注意力,谷被審的同一天,「廬江淫照門」出籠,隨後重慶「周克華案」和「釣魚島事件」相繼爭奪眼球。中共這出李代桃僵之戲演得過於拙劣,丟了車卻未保住帥,谷案內幕仍然進入公眾視線。
谷被判死緩,民間普遍質疑漏罪。谷案的密中之密是,中共用谷個人刑事殺人罪來替代和掩蓋谷開來、王力軍和薄熙來,乃至江澤民集團和中共犯下的活摘器官和販賣屍體罪行的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谷個人雖承擔死緩,但留下活口,同時中共力圖緩解合法性盡失造成的崩潰危機。
對於這種交易,谷開來當然心知肚明,樂意接受,所以谷很痛快地直認不諱。谷開來、王力軍和薄熙來本是一案,中共有意將其拆成三案,把三人共同犯的最嚴重的活摘器官和販賣屍體罪行全部切割掉,全部罪輕幾等。這是谷不死的主要玄機。
谷的殺人罪,如果按照中國一貫的法理推斷的話,殺人償命,哪怕殺一個海伍德也是應該判死刑的。但是從中共從維持統治不垮臺的需要出發,它決不會這麼判。中共在谷案上做了很多手腳,甚至不惜自我作賤和故露破綻,以達到掩蓋重大罪惡目的,所以這不是簡單的避重就輕和判決不公的問題。
因此,從谷案發生的背景和內幕,及其對中共的巨大潛在衝擊力來看,指望谷案能公正審理根本就是一個幻想。當時新華社報導裡面就埋了一個伏筆,它說谷開來是因為薄瓜瓜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而要殺人,實際上就是為谷死緩製造一個藉口。
當然,周永康和江澤民一派是想將谷滅口的。所以胡溫把谷作為活口留下來有制約和震懾江派的作用,這跟把賴昌星從加拿大引渡回來是一個道理。這是谷不死的另一原因。
谷被判死緩是對被薄谷迫害的人群,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的一個極大的不公。對犯下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以及販賣屍體進行賺錢的這樣一個這個星球上從來都沒有過的罪惡的罪犯而言,薄谷以及周永康和江澤民都死有餘辜。
目前這個審判並不是最後的審判,它只是歷史大審判的前奏。人民會對谷開來、薄熙來、周永康、江澤民等進行最後的大審判,到時候這些人都逃不過去,必須接受審判,其所犯的罪行都會一一被揭發出來,纍纍血債會一併受到清算。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