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梅列西新村17歲許盧旺莫明原因死亡,死後器官被盜賣
【看中國記者陳柏霖綜合報導】近日,大陸公安部在18個省市破獲28個器官買賣中介團夥,該事件再度引起一般人對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的關注。據悉,大約150萬的等待器官移植人數中,能移植的不到百分之一。因此,器官買賣成為巨大的利益市場,也導致非法獲致器官的情況猖獗。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2006年,海外媒體《大紀元》披露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引發國際人權活動家的關注,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戴維.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戴維.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獨立調查組,向國際社會公布《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該報告指出,從2000年到2005年期間,中國大陸至少進行了六萬例器官移植手術,其中至少四萬多個器官極有可能是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的。
據調查發現,在關押期間被折磨、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身上,發現有不明來歷的血洞、刀口;有的則未經家屬同意被解剖;有的死難者體內器官被摘除。也就是說有人從他們的屍體盜取可用於移植之器官,非法出售。
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被揭露後,2007年底,中國開始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器官移植手術只可在三甲級醫院內進行;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於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從此,大陸器官移植數量銳減至一半以下。
器官中介買賣
據統計,大陸每年等待腎臟移植的病患約一百多萬人,肝臟移植約30萬人,但僅一萬多人能移植到合法臟器。在供少於求所產生的暴利,與有金錢需求之人不得已驅使下,民間活體器官買賣中介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中介人會買通醫院醫生,指移植手術中所用的器官,是從死刑犯的屍體運來的或是扮作親屬捐獻。
網路上求購、出售器官腎源的各種信息屢見不鮮。其中參雜著生存、利益等問題。據報導,賣肝3萬,賣眼角膜12至20萬,賣一顆腎3.5萬元,而買一顆腎20萬至50萬元。中介們彼此分享臟器供需信息,並透過網路招攬活體器官提供者,集中管理,在找到合適的患者後,再安排體檢、配對等手續,從中牟取暴利,並以「自願提供者」名義逃避法律規定。
對來到他們那裡的人,他們首先會說明賣腎來錢快,且人體少個腎對身體影響不大。若有人被說動,他們便帶去體檢,假設身體健康尤其是腎,就會帶去各個醫院進行配型。兩個費用需要兩到三千塊,再加上生活費,所以要改變主意不想賣腎的話,就得還四到五千塊。然而經過幾個月的生活,身上早已身無分文,再怎麼不情願也只能賣掉自己的腎。
據報導,此次破獲的器官買賣中介團夥中,常州團夥「圈養」數十活人供賣腎,其中大多為90後年輕人,被金錢所矇蔽雙,有的要還債,有的為了買手機,或者參加選秀比賽。
器官盜賣
除了器官買賣之外,有一些器官則是來自盜取的。如曾在大陸轟動一時的「胡傑失腎」案,26歲的大陸青年胡傑,被一幫人等強行帶到山西一間醫院,醒來時失去了左腎,下腹現時留下一條疤痕。
2008年,福建省三明市梅列西新村訪民許年益17歲的兒子莫明原因死亡,死後器官被盜賣,許年益對記者說:「給兒子許盧旺洗身體,他的肚子空空的就是皮包骨,器官被挖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