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京生:《中國的出路》之六十三
最近北京等地的暴雨成災,引起了一段對往事的回憶。1975年河南駐馬店的板橋水庫決堤,造成了二十四萬人死亡。被美國權威的電視頻道《歷史》頻道,列為世界第一大的,由於人為因素造成的災難。當然了,這裡指的是事故性的災難,像中國的大躍進和蘇聯的大飢荒這種政策性災難,沒有算在內。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紀登奎的兒子揭露,板橋水庫的災難是由於鄧小平在打牌不接電話,延誤了採取措施的時間,這也可以說是制度性的原因。由於某個人在夜間進行娛樂活動,就造成了死亡幾十萬損失上百億的災難。這個聽起來匪夷所思,但確實是事實。
本來人們在夜間從事娛樂活動很正常,但是一個基層的水庫是否需要採取避免災難的措施,卻需要最高層的決策。這就不正常了。這不是政治決策的問題,這是政治體制的問題。
當時的水庫水位已經漲到了危險高度,天上還在下著大雨,可是放水就意味著將來發電的收入減少,意味著將來抗旱的水量減少。等等等等的損失必須要有人來決策,來負責。基層領導無權負責,省城的領導無權負責,甚至副總理一級的李先念,紀登奎也不能負責。必須要大權獨攬的鄧小平說了算。這是一個體制的原因,不是技術性的原因。
當時鄧小平的女兒回覆李先念電話的理由是:首長正在打牌,絕對不能接電話。但是打牌就不能接電話嗎?這個理由沒人相信。如果人們注意到當時正在進行著劇烈的奪權和反奪權的鬥爭,就可以知道有很多可能的原因,導致水災變得不那麼重要。
可以理解,在這些官員的心目中,中國的政治前途,大家的身家地位確實比老百姓的生命更重要。鄧小平下臺的理由很多,沒有一條和損失了二十四萬老百姓的生命相關。官場的爭權奪利和幾十萬老百姓的生命、上百億的財產損失無關。這在共產黨國家是正常現象,在民主國家是不可思議。這不是體制問題是什麼問題呢?
民主國家的官場也有爭權奪利,而且激烈的程度一點都不比黨國體制更差,但是標準不同。民主國家爭權奪利的標準是建立在老百姓說了算的基礎上。官員們要看老百姓的眼色,要對老百姓負責,否則老百姓有合法的不可動搖的程序推翻你的統治。尼克松當總統時一樣霸氣十足;被趕下臺後灰溜溜的連住宅區的居民都不歡迎他。這是民主體制給官員們的教訓。沒有人像鄧小平那樣敢把人民的生命財產不當一回事兒。
可是在一黨專政的獨裁政治體制下,人民的生命財產的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站錯了隊,是否違背了最高領袖的想法。這些才是鄧小平和其他官員下臺的真實原因。中國共產黨體制下的官員們不把人民的生命財產當作一回事。不是他們想錯了,而是這個體制就是錯的。
民主的體制引導官員們必須把老百姓的利益當作自己的利益一樣來關心。專制的體制引導官員們把揣摩上級的想法和偏好當作自己利益一樣來關心。這就是根本的區別,是專制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原則的區別;也是老百姓命運的根本區別。
前幾年的美國新奧爾良水災也是天災,在救災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從總統一級開始,積極投入救災還要時刻向老百姓道歉。只因為救災工作不能十全十美,不得不求得人民的諒解,延誤救災的官員立刻下臺沒商量。從這裡你可以體會到人民的看法是第一重要的,一切以人民的意志為轉移。
最近的天津大火和北京水災就不一樣了。隱瞞災情;救災不力等等情況都指向了一個原則:維穩以便滿足上級的需要和觀感。人民的生命財產根本不在考慮範圍內;人民的憤怒以及指責也無所謂。這就不是個人品質的問題了,這是由體制決定的思維方式和利益權衡的問題。
板橋水災是在個人獨裁的毛澤東時代。有人說時代不同了,現在是由幾個人或者幾十個人決策的集體領導時代了。可是我們看到各級官員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特徵並沒有改變,仍然是人民的生命財產比不上領導的看法更重要;仍然是長官意志高於人民的意志。官員們是否下臺仍然不取決於人民的意志。在人民的憤怒聲討之下,有人下臺有人不下臺還要陞官的原因,仍然還只取決於上級的看法。所以這個體制仍然是專制的體制。
幾個人、幾十個人、甚至幾千個人在一起討論全國人民的命運,中國古已有之,這還不是民主體制。民主體制的關鍵或者說決定性的因素,就是所有討論或者執政的人,都不得不把人民的意志,作為他們個人利益和意志的前提和標準。
中國的老百姓必須注意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嘴上說說為人民服務等等漂亮話,這是每一個騙子都可以做到的。真正懼怕人民的看法,不得不把人民的看法作為最高標準。這是被迫的。我在觀察臺灣民主前後時,發現了官員們私下裡這種態度的變化。所以。民主不是等待或者敦促官員們自覺成為包公,而是建立制度迫使官員們不敢不成為包公。
這個制度才是民主。除此以外的所有花裡胡哨的所謂政治改革,都是騙局。即使很高明如重慶模式也還是騙局,和民主無關。